基层商事审判.创刊号(2006年卷)
作者: 龙光伟主编;何晓[等]编写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
简介: 中国先哲孟子尝言“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法律不仅仅是思想。更应是实践。所以才有“书本上的法”‘和’行动中的法之分。在深受成文法法律传统影响的中国,只有将“书本上的法”转变为“行动中的法”,法律才能获得其真切的生命力。在这种意义上,法院的审判实践活动是推动法律发展的重要动力。
在各级法院的审判活动中。我们尤其不能忽视基层法院的审判活动。因为从世界范围内来看,一国的基层法院无论是数量还是受案量都是一国其他级别的法院所无法比拟的。据统计,我国目前共有3135个基层法院、12075个人民法庭,基层法院的受案数量和工作人员等已经占整个法院系统的80%,而且,其受案数量还在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这在经济发达地区表现更为明显。由此可见基层法院的地位和重要性都非同一般。我历来高度重视凝聚着基层法院法官智慧的理论言说和审判案例。在我看来,基层法院地位和重要性在于,基层法院接触案件类型多、范围广泛,是实现“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关键;各种新型疑难案件也大部分来自于基层法院,由此使得基层法院的判例和审判实践经验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从实体法上讲,新型疑难案例最能反映社会生活新的法律需求,这对法解释水平的提高和法制的创新都是有益的推动,相应地它也将促进法学的发展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立法的滞后性;另一方面,从程序法上讲,基层法院由于案件数量众多.又囿于审限制度的限制,因此,各国都大力主张基层法院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效率,这使得简易程序制度、小额诉讼制度、庭审制度的改革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都越来越完善。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地处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的深圳市南山区,毗邻港、澳。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自1990年建院以来,其发展迅速,硕果累累,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曾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是深圳市先进法院。近年来,该院在民商事审判和诉讼程序改革等方面积极与理论界开展密切合作,进行了一系列广泛深入的探索,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效果。《基层民商事审判》是南山区人民法院在理论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表现。其创刊号设涉港澳商事审判专题、公司法专题、保险法专题、域外司法、诉讼程序专题和典型案例等栏目,是该院近年来在这些方面探索的有益总结。该书以年刊的形式,拟每年出一卷。向全国基层法院和法学院同仁征稿,期望通过学术与实务的协力,共同推动中国法学的发展、法制的建设和法治的完善,其意可嘉,是以为序,亦以此向同仁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