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ding from humanity:disgust, shame, and the law
作者: 玛莎·纳思邦(Martha C. Nussbaum)著;方佳俊译
出版社:商周出版,2007
简介:◎共同推薦
李茂生/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陳妙芬/台灣大學法律係副教授
林志潔/交通大學科技法律所助理教授
本書是探討法律、人性及社會的重量級著作,也是Nussbaum大師著作的首部中譯本。國內教授學者談到情感與法律的關係、人性問題時,皆少不了引用Nussbaum觀點。
有關性與色情的法律,是否應該基於「何謂令人噁心」的社會風俗習慣?是否重罪犯應該被要求在汽車保險桿上貼上標籤或穿著T恤來昭示他們的罪行?美國最具影響力的哲學家瑪莎.克雷文.納思邦,在這本震撼人心又精闢的書中,以批判的角度去探討在個人與社會生活中,以及特別是在法律中,羞恥與噁心所扮演的角色。
納思邦教授主張,我們必須提防這些情感,因為它們以麻煩的方式與我們想逃離自身人性的欲望交雜著;它們體現了一種使自己不受傷害的渴求,而這種渴求是不切實際,有時甚至是病態的。納思邦教授主張,噁心本身的思維內涵體現了巫術裡關於不淨的觀念,以及對純潔、不朽、擺脫動物性的無謂渴望,而與我們所知的人類生活不一致。」
她主張噁心絕不能成為一個行為入罪化的判斷基礎,也不應該如目前這樣在法律中扮演加重或減輕刑罰的角色。她還主張,我們對她所稱的「原始羞恥」,亦即一種「針對人類不完美之事實」的羞恥,也應該同樣存疑;而她對某些懲罰活動中這種羞恥所扮演的角色,也持嚴厲批判的立場。
納思邦教授採用了極度豐富的哲學、心理學和歷史資料,從亞里斯多德、佛洛伊德到納粹的淨化思想,並舉出各式各樣的法律案例,如奧斯卡?王爾德的審判以及瑪莎?史都華的內線交易案,使本書成為法律與道德哲學的重要著作。
■作者簡介
瑪莎.克雷文.納思邦(Martha C. Nussbaum)
芝加哥大學恩斯特?弗洛恩德法律與倫理學傑出貢獻教授,任教於哲學系、法學院、神學院。納思邦教授是美國當代著名的自由主義學者,出身戲劇及古典學研究,專攻古希臘哲學、情感哲學;她也是女性主義倫理學的重要理論家,談起倫理及法律問題,強調情感的地位。近年來,她積極地投入公共議題的討論,和諾貝爾獎得主沈恩(Amartyr Sen)一起關注第三世界的經濟問題和婦女問題,也觸及了許多性與社會正義的問題。她啟發自亞里斯多德和馬克思及經濟學的「能力取徑」,則使政治自由主義的正義理論獲得嶄新面貌。她出版過《愛的知識》、《欲望治療》、《培養人性》、《女性與人類發展》,以及《思想之劇變:情感的理智》等書。
■譯者簡介
方佳俊
台大法律系、哲學系雙學位、台大歷史系輔系修畢。譯有《據理力爭》(商周)、《訴訟技巧》(商周),興趣廣泛,富理解力,以譯文精準清晰、會通古今中外為自我標竿。
■本書目錄
序論
羞恥與噁心:實踐與理論裡的混淆
法律無關情感?
兩種麻煩的情感
第一章 情感與法律
訴諸情感
情感與信念,情感與價值
情感,評價,道德教育
情感與理性人:殺人與正當防衛
情感與社會規範之變化
合理的同情:科刑中的憐憫
情感與政治自由主義
如何評價情感
第二章 噁心與我們的動物身體
噁心與法律
支持噁心的論證:德弗林、卡斯、米勒、卡恩
噁心的認知內涵
噁心與憤慨投射式噁心與團體從屬
噁心,排斥,文明
第三章噁心與法律
噁心作為侵害,噁心作為判準
噁心與罪犯:「同性戀是一種挑釁」的抗辯
噁心與「平均人」:猥褻
噁心作為違法性之理由:非常態性行為、戀屍癖
噁心與公害法
噁心與陪審團:「恐怖與慘無人道」的凶殺案
第四章 黥面:羞恥與污名
羞赧的臉原始羞恥,自戀,「黃金時代」
拒斥不完美:案例B
羞恥及其近親:屈辱與尷尬
羞恥及其親屬:噁心、罪疚、憂鬱、惱怒
有建設性的羞恥?
污名與烙印:社會生活中的羞恥
第五章 羞辱公民?
羞恥與「援助的環境」
羞恥懲罰:尊嚴與自戀之惱怒
羞恥與「道德恐慌」:同志性愛與「惡意
道德恐慌與犯罪:幫派遊蕩法
另一路線的彌爾結論
第六章 保護公民免於羞恥
創造援助的環境
羞恥與體面的生活水準
反歧視及憎恨犯罪
羞恥與個人隱私
羞恥與身心障礙者
第七章 不再逃避的自由主義?
政治自由主義、噁心與羞恥
再探彌爾自由論
反噁心與羞恥的證明
情感與自由主義的形式
誌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