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以鬯卷[海外中文图书]
作者: 刘以鬯编
出版社:三联书店(香港)公司,1991
简介: 收集在這本書中的,是我從一九三九年到一九八九年之間所寫的部分習作,按照寫作年月順序排列。
將習作裒輯成書,等於展覽幼稚與淺陋,是需要有個理由的。我的理由是:對於一個仍在學、仍在寫、仍在做文學學徒的老年人,即使從未寫過像樣的文章,出選集,至少也有兩個好處:(一)從出書中得到滿足感;(二)篩選舊作時可以重組過去。
過去幾十年,我做的工作主要是編副刊與學習寫作。在中國新聞界,像我這樣編了三、四十年副刊的新聞從業員,並不多。不過,這本書既是習作的結集,就該談談學習寫作的經歷。
我從小喜愛文學,在初中讀書時,為了學習寫作,加入「無名文藝社」與「狂流文藝會」。從那時起,除編壁報外,還胡亂寫些東西投給報刊。在這些習作中,《流亡的安娜.芙洛斯基》是我最早的短篇小說。今年三月,陳子善先生從上海到香港來參加「第二屆現、當代文學研究會」,我託他回滬後為我尋找這篇小說。他點點頭,說:「我一定盡力去找。」過了兩個月左右,他將我在五十四年前寫的三篇少作寄來了。其中,《流亡的安娜.芙洛斯基》發表於朱血花(旭華)先生編的《人生畫報》(二卷六期,一九三六年五月十日出版),寫一個白俄女子的困境,四千字左右,有三幅插圖,是漫畫家華君武畫的。華君武的插圖畫得很好。我的小說寫得很壞。我寫這篇東西時在大同大學附屬中學讀書,十七歲。
在中學讀書時,知識面不廣,幾乎完全沒有自我了解的能力,寫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還以為寫得不差。升入大學後,依舊沒有自知之明,在全無寫作條件的情況下,繼續將自信建築在脆弱的基礎上。那時候,我曾經將幾篇幼稚的習作寄給柯靈先生與王玉先生。兩位先生為了給初學者一些鼓勵,明知這些習作不夠水準,也採用了。這幾篇被採用的習作,雖曾剪存,但在「孤島」陸沉時燒掉了。我以為從此不會再看到這些幼稚的少作,沒想到事隔四十幾年,上海楊幼生先生和台北秦賢次先生先後將我在「孤島」時期發表的幾篇習作寄來了。這幾篇習作寫得拙劣粗陋,不但別字連篇,而且滿紙病句,處處沙石,說明我的寫作能力很低。
儘管寫作能力低,對學習寫作的興趣一直不減。一九四二年,從上海到達重慶後,我在《國民公報》與《掃蕩報》作事,工作雖忙,只要有空,仍會胡亂塗抹。那時候我寫過幾篇幼稚的小說,字數較多的一篇題為《地下戀》,發表於一九四五年九月重慶出版的《文藝先鋒》。這篇小說寫愛國志士在「孤島」陸沉後的英勇行為,意圖是好的,只因技法低下,抓到了生活的真實,竟用虛構的、庸俗的故事作歪曲的反映,糟蹋了具有突出意義的題材。(這篇小說在上海《幸福》雜誌重刊時,題目改為《露薏莎》。)
勝利後,我從重慶回到上海,起先在《和平日報》編副刊;後來,為了實現求學時期的願望,決定辭去報館的工作,創辦「懷正文化社」。這樣做,就事業言,算是打下了一個基礎;就學習寫作言,由於大部分時間放在處理出版社的事務上,一點進展也沒有。到了一九四八年,通貨惡性膨脹,「懷正」陷於半癱瘓狀態,我的願望變成泡影,不能進,也不能退,如羝羊觸藩,退遂兩難。在這種情況下,我是應該認輸的,卻憑空想出一個計劃:將「懷正文化社」遷往香港,在香港出書,向海外推銷,建立一個海外的發行網,爭取繼續經營的條件。有了這個想法,我提著簡單的行李從上海來到香港,希望這個未經周密籌畫的想法能夠成為事實。但是,在香港住了一個時期,由於人地生疏,加上手頭資金有限,不得不承認這個計劃根本沒有實現的可能,我考慮返回上海。就在這時候,一家新開的報館找我去編副刊了。我跟這家報館的負責人素不相識,能夠在困境中得到這樣一份工作,不能不為自己慶幸。可是,我性情孤僻,不善拍馬討好,在那家報館工作了一個時期,因為拒絕刊登該報總主筆的幾首舊體詩,被社方調為「撰述委員」。社方一位高級職員來到我家,將「聘書」交給我時貓哭老鼠地說:「需要的時候,可以寫些稿子給我們。」他的意思是:「撰述委員」只是一個名義,無薪可支,連車馬費也沒有,生活倘有困難,可以寫些稿子換取稿費。我對那位高級職員的「關心」,毫不領情;不過,事情既已有了這樣的發展,只好另謀出路。那時候的香港,「人求事」多過「事求人」,粥少僧多,一個從外地來到香港的人,找工作絕非易事。我的處境越來窘迫,粗工不會做,細工找不到,幾已無路可走,想起那家報館高級職員對我說過的話:「可以寫些稿子......」,立即拿起筆,寫了幾篇短文,試圖將寫作作為一種謀生的手段。我將這幾篇短文寄去另外一家報館,被採用了。從那時起,我開始過「煮字療飢」的生活。
香港是一個高度商業化的社會,大部分讀者只要求作品具有趣味性、消閑性與流行性,不重視作品的藝術價值、社會教育作用與所含純度。因此,在香港賣文,必須接受文學被商業觀念扭曲的事實,向低級趣味投降。理由是:賣文者要是不能迎合多數讀者的趣味,就會失去「地盤」或接受報紙負責人或編輯的「指導」。如果多數讀者喜歡看公式化的流行小說,賣文者就要寫這一類的小說。如果報館老闆娘要賣文者將她在外地的生活經歷寫成小說,賣文者就要將她的經驗寫成小說。如果報館老闆規定小說不可分段,賣文者就要寫不分段的小說。如果編輯認為讀者喜歡看職業女性的故事,賣文者就要寫職業女性的故事。如果雜誌負責人要賣文者將纏綿悱惻的電影情節改寫為小說,賣文者就要將那部電影的情節改寫為小說。如果「三毫子小說」出版人要求賣文者在小說中加插政治宣傳,賣文者就要在小說中將出版人的政治觀點作為自己的觀點。如果副刊編輯要賣文者在三日內將正在連載的小說結束,賣文者就要在三日之內結束正在連載的小說......。換一句話說,售字賣文的人企圖用稿子換取稿費,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背叛自己,放棄自己,甚至忘掉自己。
我是不願意將自己完全忘掉的。在大量生產「行貨」時,偶爾也會設法找回自己。事實上,少數報刊的負責人與編輯是不干擾或「指導」作者的。每一次,我想娛樂自己時,就會在這一類的報刊上寫我自己想寫的東西。
對於我,將寫作視為謀生技能,並不等於放棄對文學的愛好。問題是:每天寫七八個(最多的時候寫十二個)連載小說,必須將時間當作競賽的對手,爭分奪秒,除了動腦筋寫得快之外,不可能有多餘的時間去建構、推敲、斟酌。香港報紙的副刊,版式固定,作者佔據「地盤」後,需要「堅守」,寫完一個連載,接著就要寫第二個,即使連糢糊的結構觀念也沒有,也要隨便定個題目,邊寫邊想情節。這種情形,等於砍柴不磨刀,相當辛苦。雖然辛苦,我卻很少在疲勞時產生挫敗感,因為這是謀生之道。
作為一個職業寫作人,我沒能力也沒有時間和精力寫結構繁複、人物眾多的全景小說或百科全書式的小說。如果我要娛樂自己的話,只可以在能力範圍內磨削敏感與警覺,用實驗性技巧寫一點不落俗套的小說。
小說是藝術的一種方式,藝術貴在創新。寫小說的人不求新異,就無法產生具有獨創性的作品。但是,要在浩若煙海的小說中寫一篇有創意的小說,不是容易做到的事。唯其不易,在「獨創」與「優秀」有近似的意義時,有些作家總喜歡用晦澀難懂的文字來誇耀自己的精深廣博。這一點,以撒.辛格在一篇發表在《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的文章中坦率指出:「一位現代作家在坐下來寫作時,總覺得每一句話都必須寫得別出心裁,獨具一格。......生怕人家說他是在寫別人寫過的東西。但是,由於力圖講出一些從來沒有人講過的事,他就造出一個毫無意義、晦澀難懂的句子。杜撰出來的獨創一格只會迷惑讀者,同時也會把作者搞糊塗了。」(轉引自沈恒炎:《國外文藝思想和創作傾向述要》,《外國文藝思潮》第一集。)
我一直愛讀現代主義作品,但不喜歡用晦澀難懂的文字去偽裝高深。當我寫自己想寫的東西時,我固執地採用明晰的語言去表達,希望讀者能夠清楚看到我的思路。潘亞暾先生在曼谷《新中原報》發表的文章中說我「在探索一條現代現實主義的創作道路」,顯然看出了我的試圖。
其實,相反的東西未必不能相合,將傳統的現實主義理論與現代主義理論結合在一起,說不定可以使小說得到更大的活動空間。重要的是:小說作者要創新,必須走自己的路子。只要走自己的路子,即使採用同樣的藝術方法,也會寫出截然不同的作品。喬埃斯用意識流技巧寫《尤利西斯》;福克納也用意識流技巧寫《喧嘩與騷動》,但是《喧嘩與騷動》與《尤利西斯》之間,卻有很大程度上的差異。
我是極願意走自己的路子、寫一些有實驗性的小說的。但在日寫七、八千字低質東西的情況下,根本擠不出時間做好創作前的準備,小說寫成後,總與最初的理想有很大的距離。我在一九七二年寫的《對倒》就是一個顯明的例子。《對倒》長十萬字,採取「對倒」式的雙線並行格局,手法雖然不舊,卻缺乏一條可以吸引讀者的興味線,加上節拍緩慢,沒有糾葛,沒有戲劇頂點,讀者未必有耐性將它續完。因此,《四季》雜誌負責人約我寫稿時,我將它改為短篇小說。
類似的情形,還有不少。譬如:一九六五年十月,我為《新生晚報》寫連載小說《有趣的事情》,開始時也想認真寫一個長篇,由於邊寫邊發表的關係,越寫越亂,亂得像一堆敗草,不但不「有趣」,而且有點「肉麻」。後來,台灣幼獅文化事業公司為我出版《寺內》,我將其中有關蟑螂的一段抽出來,略加修改,改成中篇。現在,因為要編這本集子,將《蟑螂》重讀一遍,依舊覺得雜亂,索性將尾段刪除,改為短篇。
這兩個例子清楚說明:長期在香港賣文的我,總是沒有辦法統一自己的矛盾,一方面任由自己失去;一方面又要設法找回自己。不過,無論處於什麼樣的境況,我從未失掉過學習寫作的興趣。
五十多年來,我一直在學習寫作。學了五十多年,不會不發現自己的不足。雖已年逾古稀,我仍會將「時習」看作取得學問的程序層次。
回顧走過的道路,我是絲毫沒有悔意的。對於我,得到什麼和失去什麼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走過了一條長長的、崎嶇曲折的、長滿荊棘的道路,而且仍在朝前走。
一九九0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