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207 项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8年09月” 相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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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作者: 李玉香
简介:
【目录】
序
*章 知识产权法总论
*节 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二、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理解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私权性与正当性探讨
一、“TRPs协定”对知识产权的私权定位
二、知识产权作为私权保护的理论基础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和现实性思考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一、无形性
二、专有性
三、法定性
四、地域性
五、时间性
六、知识产权的双重性
第四节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构建和研究
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构建
二、知识产权法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研究
三、中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法律渊源
四、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特点
五、中国知识产权法立法方向的选择
第五节 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
一、知识产权公权化和私法社会化的趋势
二、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趋同趋势
三、知识产权的国家工具性特征日益显现
第二章 知识产权主体研究
*节 著作权主体研究
一、自然人主体f
二、法人、非法人主体
三、合作主体(也称共同主体)
四、演绎主体
五、外国主体
六、特殊主体
第二节 商标权主体研究
一、商标申请主体和商标权主体
二、商标权的继受主体
三、共有商标权主体
四、商标权的共存主体
五、商标注册前的利益请求权
第三节 专利权主体研究
一、专利申请权主体
二、专利权主体
第三章 知识产权客体研究
*节 著作权客体研究
一、著作权的客体范围
二、作品获得授权的实质条件
第二节 商标权客体研究
一、商标权的客体范围
二、商标权获得授权的实质条件
第三节 专利权客体的授权条件研究
一、专利权的客体范围
二、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的实质性条件
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权条件
第四章 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研究
*节 著作权的权利内容
一、著作权的性质
二、著作权的内容
三、著作邻接权
四、数字化著作权
第二节 商标权的权利内容
一、商标专用权与禁止权
二、续展权
三、商标权人的义务
第三节 专利权的权利内容研究
一、专利权的权利内容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第五章 知识产权程序研究
*节 著作权取得程序研究
一、著作权取得制度的种类
二、我国著作权的获得
第二节 商标权取得程序研究
一、世界各国商标取得制度
二、商标取得程序中涉及的基本理论问题
第三节 专利权取得程序研究
一、世界上现存专利取得制度及评析
二、我国专利权取得的程序
第六章 知识产权资本化研究』
*节 知识产权资本化的法律依据
第二节 知识产权资本化方式研究
一、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二、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
三、专利的许可实施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转让
一、著作权的转让
二、注册商标的转让
三、专利权的转让
第四节 知识产权融资
一、知识产权质押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
第七章 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理论研究
*节 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理论概述
一、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法理学基础
二、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现实基础
第二节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权利限制制度的规定
一、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法律规定
二、我国现行知识产权行使的限制
第三节 著作权权利限制制度
一、合理使用制度
二、著作权的法定许可
三、著作权强制许可使用制度
四、著作权的平行进口
五、计算机领域的“避风港原则”
第三节 商标权权利限制制度
一、商标权的合理使用
二、商标先用权
三、商标权平行进口
第四节 专利权权利限制制度
一、专利推广应用
二、专利权的强制许可
三、专利侵权例外
第八章 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理论研究
*节 知识产权管理研究
一、知识产权的统一管理
二、行政管理和司法管理的冲突和协调
第二节 知识产权侵权理论研究
一、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及侵权认定要件
二、知识产权侵权类型
三、专利侵权的类型和种类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四节 知识产权请求权与诉讼制度的协调
一、知识产权请求权的概念和种类
二、知识产权请求权与诉讼制度的协调
三、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第五节 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
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关系
二、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的模式
三、知识产权的海关刑事保护
四、临时措施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程序的衔接
五、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国际发展展望
作者: 苏继成
简介:
【目录】
引言
*章 现行认缴资本制的类型界定
*节 法定、授权资本制的概念分析
第二节 对法定资本制内涵的重新认识
本章小结现行资本制是法定资本制
第二章 债权人对股东的请求权概述
*节 请求权
第二节 债权人向待缴股东主张请求权的正当性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下的请求权
*节 认缴资本制下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第二节 以资本不足否认法人人格的比较法考察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债权人对股东的侵权请求权
*节 股东的过错
第二节 股东行为与债权人受到损害之间的
因果关系
第三节 股东行为对债权之损害
第四节 《公司法》第20条之下的请求权同侵权
请求权的关系
第五节 德国民法第826条之下的股东直索责任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其他请求权
*节 代位权概述
第二节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2款之下的
请求权
第三节 债权人出资代位求偿权的扩展适用
第四节 法定债务请求权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债权人对股东行使请求权的实证统计分析
*节 样本概况
第二节 样本分析
第三节 上海首例认缴资本出资案判决评析
本章小结
第七章 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
*节 我国目前对请求权竞合的处理
第二节 债权人对股东请求权在诉讼中的主张方法
本章小结
第八章 加速到期——公司债权人对股东待缴
出资求偿困境的终结
*节 加速到期制度概述
第二节 认缴制的平衡阀——加速到期
第三节 加速到期制度构想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作者: 汤敏
简介:
汤敏著的《民法前沿问题研究:网络信息、侵权责任、租赁住房》主要研究民法中三个前沿问题:网络信息、侵权责任、租赁住房。全书共十二章。其中,网络信息部分是本书的研究重点,该部分又包括网络侵权、个人信息、人工智能三个子部分。网络侵权主要研究的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人工智能主要针对其法律人格;个人信息部分内容较多,涉及个人信息和隐私的关系,个人信息处理相关问题,还有渎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侵权责任部分主要研究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用人者责任。很后一部分是考辨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规则的正当性。
【目录】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研究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过错侵权责任的特殊性
●二、被侵权人通知规则
●三、侵权人知道规则: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连带责任
●四、结语
●第二章个人敏感信息保护的欧美经验及其启示
●一、引言
●二、"互联网 "场域下欧美消费者个人敏感信息保护的滥觞
●三、"互联网 "场域下欧美关于消费者个人敏感信息保护的立法改革
●四、启示
●五、结语
●第三章论同意在个人信息处理中的作用
●一、问题的提出
●二、为什么需要同意——个人信息处理同意的规范表达及其法理基础
●三、为什么不需要同意——同意基础的质疑与反质疑
●四、为什么是二维视角——同意在不同信息类型处理中的作用
●……
作者: 腾讯研究院
简介:
【目录】
出版说明
序
导言:中国互联网监管二十年
【政策观察】
民法典时代来临,这9点可能影响你生活
《网络安全法》实施满月,这13类“信息”你应知道
《反不正当竞争法》24年首修,详解“互联网专条”及对竞争生态影响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十大重点条款的历史与现在
互联网新闻新规解读,实施12载首次大修释放哪些信号
跟帖新规解读:跟帖实名制、弹幕如何管,一文搞懂
共享单车指导意见八大关键点“线上 线下”模式受监管
【专题研究】
【数据治理】
数据竞争的思考,我们如何对待未来新石油
从流量为王到数据为王,中国互联网竞争态势思考
关于数据出境重要概念的探讨
欧盟新法案促进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
【个人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新规实施,企业如何防范刑事风险
【虚拟财产】
网游道具如何产生?权利归谁
【人工智能】
解读《联合国的人工智能政策》
十项建议解读欧盟人工智能立法新趋势
第三波人工智能发展浪潮中的顶层设计,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
美国首部“无人驾驶法案”的核心及启示
算法决策兴起:人工智能时代的若干伦理问题及策略
论人工智能的民事责任:以自动驾驶汽车和智能机器人为切入点
算法新闻对媒介伦理研究的拓展思考
人工智能法律服务的前景与挑战
法律人工智能十大趋势
【平台责任】
互联网平台治理的挑战和思考
【知识产权】
用技术创新和制度协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
一杯敬抄袭、一杯敬原创——浅析影视作品的抄袭问题
【实务探讨】
虚假广告是否构成欺诈,得从这四个方面判断
从杨坤被骚扰,看明星权利保护与限制
【免费在线读】
《网络法论丛(第1卷)》:
这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EEE在提倡的。可以分三步来实现。
*步,规范和价值的发现,首先需要确定AI系统到底需要遵守哪些法律和价值规范,但是在这个里面可能存在道德过载和价值位阶的问题,在不同价值发生冲突时该如何选择,这个更多需要跨学科的工作。
第二步,当已经明确了这些规范以后,怎么嵌入AI系统。道德规范以及法律是不是可以变成计算机代码?现在存在两种方法论,一种是自上而下的,即把需要遵守的规则写入系统,然后在不同的情况下自己将价值具体化,就是从抽象原则到具体行为的推理,比如之前的机器人三定律,但过于抽象。另外一种是自下而上的,是一个自我学习的过程,事先不告诉AI系统价值和规范道德是什么,而是让系统从观察人类行为中获得有关价值的信息,*后形成判断。
第三步,在将价值嵌入AI系统以后,需要对规范和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它是不是和人类的伦理价值相一致的,而这需要评估标准。一方面是使用者评估,作为用户怎么建立对AI的信任;如果系统的行为超出预期,要向用户解释为什么这么做。另一方面是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第三方评估,需要界定价值一致性和相符性标准,以及AI可信赖标准。
但还是有两个需要面对的困境。*个是伦理困境。比如,MIT在它的网站上就自动驾驶汽车伦理困境下的选择向全球网民征集意见。在来不及刹车的情况下,如果自动驾驶汽车往前开就会把三个闯红灯的人撞死,但如果转向就会碰到障碍物使车上的五个人死亡。此时,车辆应当如何选择?在面对类似电车困境的问题时,功利主义和*主义会给出不同的道德选择,这种冲突在人类社会都是没有解决的,在自动化的场景下也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第二个是价值对接的问题。其实现在的机器人很多都是单一目的的,你让他去拿咖啡,他就会“一心一意”地克服任何困难去拿咖啡,扫地机器人就会一心一意地扫地。但机器人的行为真的是我们人类想要的吗?这就产生了价值对接问题。
可以举一个神话故事,Midas国王想要点石成金的技术,结果当他拥有这个法宝的时候,他碰到的所有东西包括食物都会变成金子,*后却被活活饿死。为什么呢?因为这个法宝并没有理解Midas的真正意图,那么机器人会不会给我们人类带来类似的情况呢?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所以有人提出来了兼容人类的AI,包括三项原则,一是利他主义,即机器人的*目标是*化人类价值的实现;二是不确定性,即机器人一开始不确定人类价值是什么;三是human-in-the-loop,即人类行为提供了关于人类价值的信息。
第二点,需要在AI研发中贯彻伦理原则。
一方面,针对AI研发活动,AI研发人员需要遵守一些基本的伦理准则,包括有益性、不作恶、包容性的设计、多样性、透明性,以及隐私的保护,等等。另一方面,可能需要建立AI伦理审查制度,伦理审查应当是跨学科的,多样性的,对AI技术和产品的伦理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包括业界的DeepMind、IBM等都已经成立伦理审查委员会。而且DeepMind医疗部门的独立审查委员会今年6月将会发布一份独立的报告,未来定期会发布评估报告。
……
作者: 朱玉玲
简介:
本书是一本实践案例的教材。本书以体现立法原意、理论实践紧密结合、突出司法实务为研究视角,具有作者很好不错、内容实用、体系完整等显著特点,对于广大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法律职业者和社会公众学习、研究、适用新《刑事诉讼法》将有所裨益。
作者: 杨宇冠
简介:
《政府论》自问世以来,付梓不止百次,被译成法文、德文、意大利文、俄文、西班牙文等各种文字,在中国也是译本众多,有些版本还被多次再版重印。《政府论》内容博大精深、涉及许多历史知识和法律思想。约翰·洛克著的《政府论译注(下篇)/世界名著翻译系列》对原文所涉及的每一个知识点、人物、典故都详加注解,特别是对相关法学原理进行解释,并且撰写了“译者导言”,介绍了《政府论》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与其他思想家相关学说的比较等。阅读此书可以了解几百年前的哲人们如何认识人类的历史和政府起源,如何思考政府工作的原理和与民众的关系等方面的知识,也可以作为世界名著欣赏,还可以了解许多影响历史的人物、格言和事件,特别是法律名言。
作者: 王传丽
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曾多次荣获国家良好出版社、先进高校出版社荣誉称号。在新时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真诚为广大读者服务,努力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做贡献。
【目录】
*章 导论
*节 经济全球化、国家竞争力与国际经济法
第二节 国际经济法概述
第三节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第四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经济法的发展
第六节 国际经济法体系与研究方法
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节 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第三节 卖方和买方的义务
第四节 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
第五节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第六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中国法的适用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
*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第二节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法
第三节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法
第四节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法律制度
第五节 国际公路运输公约(TIR)
第六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四章 国际货物贸易支付
*节 国际支付工具
第二节 国际结算方式
第五章 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
*节 世界贸易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法
第二节 GATT1994基本原则及其例外规定
第三节 其他WTO调整货物贸易的专项协议
第四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第五节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第六章 区域与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新发展
*节 区域贸易协定
第二节 双边贸易协定的新发展
第三节 21世纪区域贸易协定新发展
第七章 国际技术贸易法
*节 国际技术贸易法律制度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第八章 国际投资法
*节 国际投资和国际投资法概述
第二节 国际直接投资企业的相关问题
第三节 国际投资保险制度
第四节 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
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
*节 国际金融法概述
第二节 国际货币制度
第三节 国际融资的法律制度
第四节 国际贷款协议的共同条款
第五节 国际融资担保
第六节 跨国银行监管的法律制度
第七节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
第十章 国际税法
*节 国际税法概述
第二节 税收管辖权法律制度
第三节 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重叠征税
第四节 国际逃税与国际避税
第五节 国际税收协定
第十一章 国际竞争法
*节 竞争和垄断的起源
第二节 国际竞争法的概念
第三节 国际竞争法的渊源与体系
第四节 国际竞争法的实体法规范
第五节 国际竞争法的程序法规范
第六节 中国反垄断法的实践综述
第十二章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
*节 国际商事争议概述
第二节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非司法方法
第三节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司法方法
中英文全称缩略语对照表
【免费在线读】
《国际经济法(第六版)》: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
(一)书面形式
1.以提交单据确认合同成立。我国《合同法》和公约都认可合同成立可以无需书面形式,可以是口头或其他形式,包括以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订立合同。实践中,如果双方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或者一方提交的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应如何处理?公约和《合同法》都没有规定。《解释》对此作出了回应,其第1条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第二种情况,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实践中还存在当事人以实际提交货物(实际履行)这种方式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也应当比照《解释》的上述规定处理。
2.电子方式订立合同。
(1)对电子交易合同做广义的解释。公约将以电子方式订立的合同视同书面合同,承认其效力,对合同成立的其他条件均不涉及。《合同法》第11条明确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电子签名法》第2条第2款规定:“所谓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凡是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根据《电子签名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所谓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2)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公约对此未作规定。《解释》和《电子签名法》对《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解释》明确规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需同时适用《合同法》与《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二)《电子签名法》关于电子交易合同成立的特殊规则
1.关于要约的发送与接收、时间与地点。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电子签名法》将发件人的发送分为三种:①经发件人授权的发送;②发件人的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的;③收件人按照发件人认可的方法对数据电文进行验证后结果相符的发送[2)。数据电文进入发件人控制之外的某个信息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发件人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和接受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依其经常居住地点。
2.承诺的发送与接收。《电子签名法》的上述规定也适用于承诺的发送与接收。
3.承诺生效。《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前约定要求签订确认书的,则电子合同不是在承诺到达时生效,而是在签订确认书时生效。《电子签名法》第16条规定,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二、买卖合同的效力
公约不涉及合同的效力问题。我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根据《合同法》第45、46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和附期限。包括附生效条件、附解除条件、附生效期限、附终止期限。依照上述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或条件不成就时,合同无效。生效期限未到,合同不生效;终止期限届满,合同失效。
……
作者: 龚大春
简介:
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然而,诉讼中关于举证问题十分复杂,不是这个
【目录】
序
*章 举证责任概述
*节 举证责任的概念
第二节 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
第三节 主张与举证责任
第二章 待证事实
*节 待证事实的形成
第二节 待证事实的双层结构
第三章 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根据
*节 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概述
第二节 “公正”和“效益”是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主观根据
第三节 证据的本质和分布规律是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客观根据
第四章 证据的本质
*节 证据本质的有关表述和评析
第二节 证据的本质是信息
第三节 证据信息的特殊性
第五章 证据分布的基本规律
*节 证据分布规律的概念
第二节 证据分布规律的研究现状
第三节 证据分布的基本规律——行为控制规律
第四节 待证事实与行为控制规律
第六章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
*节 程序价值对举证责任分配的要求
第二节 行为控制规律对举证责任分配的指导作用
第三节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
第七章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的运用
*节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
第二节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运用
第三节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
第四节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在几个新热点问题中的运用
第五节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的局限性
第八章 现行主要举证责任分配学说评析
*节 规范说评析
第二节 危险领域说评析
第三节 利益衡量说评析
第九章 我国现行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评析
*节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评析
第二节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评析
第三节 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评析
第十章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的立法模式
*节 现行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立法模式评析
第二节 统一立法模式的基本路径
第三节 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统一立法示例与说明
参考文献
作者: 张中秋
简介:
【目录】
为什么要探索中国传统法理(代序)
概括的传统中国的法理观——兼论对当代中国法理学的意义
传统中国法特征新论——及其与当代中国法的内在联系
论传统中国的法律关系——以及它的历史变迁与法理资源
《老子》法哲学中的“常”与“名”
《论语》法观念的再认识——结合出土文献的考察
在理念与仪则之间——先秦儒家思想中的礼义与礼仪
礼的本质及其法律意义分析
中古法制文明论——以”法理”为中心的考察
为什么说《唐律疏议》是一部优秀的法典——以立法学的视角为评判
《唐律疏议》中的“理”考辨
《唐律疏议》中的“情”考辨
《唐律疏议》中的法律概念及其条款——兼与《大清律例》相比较
天纵的圣人——中国传统天命观与治理的合法性
突出“民族性”是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当务之急——从中国人生活的文化原理出发
中国传统法理研究述评
作者: 胡夏枫
简介:
胡夏枫著的《立法与改革(1978-2018年法律修改 实践研究)》的结构包括引论、主文和结论。主文共 分五章:*章对法律修改的概念、特征、对象、主 体以及意义进行深入分析;第二章回顾1978~2008年 间法律修改的基本情况、立法与改革之间的关系演变 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成长进程;第三章 对2008~2014年间的法律修改作全面研究;第四章旨 在勾绘未来修法的路线图;第五章从法律修改的视角 全面反思法律发展与实践发展的基本关系。全书坚持 实证与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分析数据发现法 律修改的规律,再结合当前法治建设的热点问题,解 释数据背后的规律。
作者: 张勤
简介:
【目录】
总序
摘要
导论 基本范畴、研究现状和方法
*节 纠纷及土地纠纷
一、核心术语
二、社会价值
三、产生原因
第二节 纠纷及土地纠纷解决
一、纠纷解决方式
二、土地纠纷解决机制
三、纠纷解决方式的法理诠释
第三节 研究现状
一、纠纷解决的类型化研究
二、土地纠纷及解决研究回顾
第四节 问题和研究框架
一、问题
二、研究框架
第五节 区域界定和研究方法
一、区域界定
二、研究方法
*章 用益物权框架下的农村土地法律制度
*节 “物权”名称由来和立法演变
一、“物权”名称由来
二、立法演变
第二节 物权法的民族性和可移植性
一、物权法的民族性
二、物权法的可移植性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物权法》制定前的立法回顾
二、《物权法》制定中的争论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
第四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物权法》制定前的立法回顾
二、《物权法》制定中的争论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
第五节 宅基地使用权
一、《物权法》制定前的立法回顾
二、《物权法》制定中的争论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
第六节 用益物权的比较法考察
……
第二章 土地纠纷的民事诉讼解决
第三章 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和裁判
第四章 信访及对土地纠纷解决的影响
第五章 群体性事件视角下的土地纠纷解决
第六章 股份制框架下的“外嫁女”土地权益纠纷解决
余论 权力、规范和展望
【免费在线读】
《当代中国农村土地纠纷解决研究:以广东省为例/纠纷解决研究丛书》:
二审G市中级人民法院则认为,上诉人梁某坚与被上诉人M村经济发展公司于2003年签订的《商业用地合作协议》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参照粤府[2003]5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用于出租,故双方签订的《商业用地合作协议》形式完备,内容合法,应作有效合同认定。
本案中一审法院以《土地管理法》为裁判依据,进而认定当事双方的约定违反了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因此认定无效;而二审法院则参照地方性立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和《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认定双方约定的内容合法,合同有效。裁判结果的大相径庭,体现了上下级法院在集体建设用地能否流转上面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法律适用方面的紧张关系折射出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这一土地新政在实践中的艰难处境。
法律适用的不统一,不仅存在于上下级法院中,而且还存在于同一法院中。这里不妨以T市L区人民法院所裁判的两个案例进行说明。在“郑某城诉T市L区X街道N社区居委会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中,涉案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原告在租赁合同期满后依据原合同优先承租权条款要求续租,但遭到被告的拒绝,遂诉至L区人民法院。在起诉状中,原告引用《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作为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但法院以《土地管理法》第63条为裁判依据,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违反了集体土地不得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的法律规定,认定协议无效。[1]与此裁判结果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由同一法院法官所裁判的另一案件。在“纪某波诉T市L区X街道G社区居委会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原告通过投标的方式取得被告所拥有的非农建设用地,后原告以被告不能为其办理用地手续为由拒绝签约,并要求被告退还先前缴付的7万元,但遭到被告的拒绝,遂起诉至法院确认被告的土地出租行为无效并返还投标资格款。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成立,原告要求确认被告的土地出租行为无效、被告返还投标款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
同一法院法官所裁判的上述两案中,前一案法官以《土地管理法》第63条作为主要的裁判依据认定合同无效,后一案中法官认定合同有效,虽未直接引用《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但该政府规章对裁判结果的影响却是显而易见的。
讨论至此,我们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应如何从学理上对上述现象作出解释呢?这里我们不妨从司法地方化倾向和现有的审级制度这两个方面人手寻找答案。作为单一制国家,司法权属于中央事权,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法院,但根据现行人民法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经费均由同级人民法院列入预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地方部门划拨。
……
作者: 吴春雷
简介:
【目录】
导论
一、研究对象
(一)中国古代法官的产生和发展
(二)中国古代法官的界定
二、研究方法
(一)比较研究的方法
(二)历史文献和历史研究的方法
三、本书结构
*章 中国古代法官及其审判之比较
一、中西古代法官及其审判比较
(一)法律至上与皇权至上
(二)民众审判制度与会审制度
二、古今法官及其审判比较
(一)法官独立与法官附属
(二)法院独立与法院附属或缺位
(三)独立的司法权与司法附属行政
(四)法治环境与人治环境
(五)司法公正与“息讼”“无讼”
(六)法官保障制度与法官职业的不稳定性
三、中国古代法官及其审判活动的特征
第二章 中国古代法官的遴选与惩戒
一、中国古代法官的选任制度
(一)中国古代法官选任的历史发展
(二)中国古代法官选任的方式
(三)中国古代法官选任的条件
(四)中国古代法官选任制度的启示
二、中国古代法官的考核制度
三、中国古代法官的责任制度
第三章 中国古代法官裁判的道德依据
一、中国古代各家道德学说
(一)儒家的道德学说
(二)墨家的道德学说
(三)道家的道德学说
(四)法家学派的道德学说
(五)其他学派的道德学说
二、中国古代道德观念对法官裁判的影响
(一)天、天命观念
(二)德、礼观念
(三)“孝”观念
(四)“忠”观念
(五)公、公义观念
(六)情理的影响
三、作为裁判依据的礼法冲突及其道德背景分析
(一)“三纲五常”原则上的冲突
(二)法律制度上的冲突
(三)司法实践中的冲突
四、中国古代法官依德裁判的启示
第四章 中国古代法官的司法推理
一、法律推理与司法推理
二、中国古代法官司法推理的方式
(一)演绎推理的方式
(二)归纳推理的方式
(三)类比推理的方式
(四)辨证推理的方式
三、中国古代法官司法推理的局限性
(一)“无法司法”的现象大量存在
(二)忽视法律程序的风气比较严重
(三)迷信色彩没有完全消退
四、中国古代法官推理的启示
(一)彭宇案件的逻辑后遗症
(二)许云鹤案件的逻辑后遗症
第五章 中国古代法官的疑案处理
一、中国古代法官疑案处理的原则
(一)“疑则从赦”的原则
(二)“疑则从轻”的原则
(三)“疑则从议”的原则
二、中国古代法官疑案处理的司法实践
三、中国古代法官疑案处理的特征
(一)法官受到许多法外因素的影响
(二)法官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法官具有一定的独立审判权或者自由裁量权
四、中国古代法官疑案处理的借鉴意义
第六章 中国古代法官的判词
一、判词的内涵与形式
二、中国古代不同历史时期的判词
(一)先秦至晋时期的判词
(二)唐宋时期的判词
(三)明清时期的判词
三、中国古代法官判词的特征
(一)判词中法律依据缺失
(二)情理法交融
(三)文学色彩浓厚
四、中国古代法官判词的反思和启示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免费在线读】
《中国古代法官制度研究》:
不复存在了。宣布决定的法官,其作出的决定哪怕是受到其他意志的微小影响,他也不是法官“而且,大多数国家的宪法也对此进行了专门规定,并将其*终发展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司法准则,如联合国《世界司法独立宣言》规定:“在作出判决的过程中,法官应与其司法界的同事和上级保持独立。法官个人应当自由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他们对事实的分析和对法律的理解,公正地裁决其所受理的案件,而不应有任何约束,也不应为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不当影响、怂恿、压力、威胁或干涉所左右。”在许多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中都出现了这样的规定,一方面强调法官独立,另一方面又为这种独立附带了前提条件的限制,即“服从法律”,如德国《魏玛宪法》的“法官独立,只服从法律”、意大利1947年宪法的“法官只服从法律”、日本1946年宪法的“所有法官依良心独立行使职权,只受本宪法及法律的拘束”、希腊1975年宪法的“法官在执行职务时只服从宪法和法律”、韩国1987年宪法的“法官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良心独立审判”等。虽然我国对法官独立的要求并没有达到马克思提出的“不属于政府”、亨利·密斯建议的“不受到其他意志的微小影响”、联合国《世界司法独立宣言》规定的“与司法界的同事和上级保持独立”的程度,但是至少在法律意义上也具有了自己相对明确的独立范围,这就是我国《法官法》第8条所曲折表达出来的:“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而且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历次司法改革中都将“司法独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与近现代法官所不同,我国古代法官并非专司审判职能的国家公务人员。作为法官的古代官吏更多的是一种行政官员的身份,而审判职能只是作为一种“副业”而存在。由此,中国古代法官的“行政身份”决定了其运行方式的官僚等级特征。中国古代法官的审判活动不仅要服从法律,更要服从上级指示。如根据《三国志·诸葛亮传》的记载,建兴元年,刘后主封诸葛亮为武乡侯,允许他开设官府,管理大小事情,不久,又兼领益州刺史的职务,政事不分大小,都由诸葛亮裁决。在诸葛亮处理的各种政务政事中,就包括立法和司法事务,这在陈寿对诸葛亮的评价中得到了印证:“诸葛亮之为相国也,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庶事精炼,物理其本,循名责实,虚伪不齿;终于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北宋神宗年间,王安石和司马光二人对阿云杀夫未遂案件所引发的争议,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熙宁元年七月,诏:‘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初,登州奏有妇阿云,母服中聘于韦,恶韦丑陋,谋杀不死。按问欲举,自首。审刑院、大理寺论死,用违律为婚奏裁,敕贷其死。知登州许遵奏,引律‘因杀伤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法’,以谋为所因,当用按问欲举条减二等。刑部定如审刑、大理。时遵方召判大理,御史台劾遵,而遵不伏,请下两制议。乃令翰林学士司马光、王安石同议,二人议不同,遂各为奏。光议是刑部,安石议是遵,诏从安石所议。而御史中丞滕甫犹请再选官定议,御史钱颧请罢遵大理,诏送翰林学士吕公著韩维、知制诰钱公辅重定。公著等议如安石,制日‘可’。于是法官齐恢、王师元、蔡冠卿等皆论奏公著等所议为不当。又诏安石与法官集议,反覆论难。明年二月庚子,诏:‘今后谋杀人自首,并奏听敕裁。’是月,除安石参知政事,于是奏以为:‘律意,因犯杀伤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法;若已杀,从故杀法,则为首者必死,不须奏裁;为从者自有编敕奏裁之文,不须复立新制。’与唐介等数争议帝前,卒从安石议。复诏:‘自今并以去年七月诏书从事。’判刑部刘述等又请中书、枢密院合议,中丞吕诲、御史刘琦、钱颧皆请如述奏,下之二府。帝以为律文甚明,不须合议。而曾公亮等皆以博尽同异、厌塞言者为无伤,乃以众议付枢密院。文彦博以为:‘杀伤者,欲杀而伤也,即已杀者不可首。’吕公弼以为:‘杀伤于律不可首。请自今已杀伤依律,其从而加功自首,即奏裁。’陈升之、韩绛议与安石略同。会富弼入相,帝令弼议,而以疾病,久之弗议,至是乃决,而弼在告,不预也。八年,尚书省言:‘诸获盗,有已经杀人,及元犯强奸、强盗贷命断配之人,再犯捕获,有司例用知人欲告、或按问自首减免法。且律文自首减等断遣者,为其情非巨蠹,有改过自新之心。
……
作者: 马小龙
简介:
马小龙著的《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民事责任专题分析》总共分为七章内容,分别解析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处理、责任承担、赔偿项目、保险知识、司法鉴定、民事诉讼以及常用的法律文书等。希望读者可以在本书中寻找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所涉及的一切知识。",
作者: 李彦波
简介:
【目录】
前言
*章 惩罚性赔偿的基础理论
一、惩罚性赔偿的含义
二、惩罚性赔偿的性质
三、惩罚性赔偿的功能
四、惩罚性赔偿与补偿性赔偿的区别
第二章 我国专利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节 我国引入惩罚性赔偿的争论和理论障碍
一、我国引入惩罚性赔偿的争论
二、我国引入惩罚性赔偿的理论障碍
第二节 我国专利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的正当性
一、从公法与私法分立导致的法律调整空白地带看惩罚性赔偿的正当性
二、从法经济学的角度看惩罚性赔偿的正当性
三、专利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具有伦理上的正当性
第三节 我国专利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性
一、专利权和专利侵权的特殊性
二、我国专利侵权的司法现状不容乐观——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
三、补偿性赔偿的缺陷和不足日益凸显
四、我国当前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社会呼声
第三章 英美法系典型国家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节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起源及其在英国的发展
一、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起源
二、惩罚性赔偿制度在英国的发展
第二节 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逐步加以限制
一、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美国的确立与发展历史概述
(一)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美国的起源——1784年Genay诉Norris案
(二)19世纪中叶惩罚性赔偿制度成为美国侵权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1868年第14条宪法修正案被采纳
(三)20世纪以来惩罚性赔偿在美国的发展
二、美国专利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演进
……
第四章 大陆法系典型国家和地区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第五章 我国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历史回顾
第六章 知识产权侵木又归责原则与惩罚性赔偿的归责原则
第七章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专利领域的适用问题
参考文献
后记
作者: 王峰
简介:
王峰著的《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研究》紧扣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收集了大量的一手资料,通过大量的实证案例和理论的分析,提出了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理念、原则及路径等一系列改革思路;提出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具有历史传承性,不能接近照抄照搬国外的户籍管理制度,应走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革之路;提出户籍制度改革应坚持三个理念:系统思考的理念、成本效益改革动力的理念、自由与平等优选价值追求的理念。
【目录】
●导论:研究缘起
●一、我国现行户籍制度与社会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
●二、对户籍制度改革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四、本书可能的创新之处及不足
●中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中国古代户籍制度对现行户籍制度具有传承性
●二、新中国成立后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户籍管理制度
●第二章当代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进程、特点和困境
●一、当代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
●二、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特点
●三、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困境
●第三章现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加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一、中央推动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加速现行户籍制度向纵深改革
●二、公民对自由平等价值的政治追求提升城乡二元户籍改革速度
●三、混乱的户籍管理也导致诸多不公平和其他社会问题
●四、户籍制度改革具有坚实的法律和经济理论基础
●……
作者: 李旭
简介:
作者: 刘叶深
简介:
《原则、效力与法律的概念/北方工业大学法学优势建设学科精品文库》是从应该如何正确看待罗纳德·德沃金的法律原则理论切入的,尤其想追问的是如何正确理解、援引他的这一理论。从这一角度出发,我发现了很多未解的难题,其中既包括德沃金法律原则理论被有选择地引用的问题,也包括德沃金法律原则理论的疑难未经阐释就放到中国语境中来的问题。正本清源地理解德沃金写下的这些文字,我发现他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论关怀——挑战法律实证主义的代表人物哈特提出的法律概念理论。所以《原则、效力与法律的概念/北方工业大学法学优势建设学科精品文库》前两篇文章对理论纯正性的关注要大于对当下中国法律原则问题讨论的关注,其任务在理论的正本清源,而不奢求对当下中国法律方法的讨论有直接的贡献。
【目录】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质的差别?
法律原则研究的几种类型
评凯尔森的法律效力理论
法律效力理论中的实效性原则
法律概念分析的性质
阐释法律的规范性:法哲学中的一条线索
哈特是如何走向法律概念分析的?
拉兹是什么意义上的法律实证主义者?
论拉兹的价值客观论
论集体权利的存在条件
作者: 王志亮
简介:
【目录】
前言
一、欧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一)北欧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二)东欧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三)中欧、西欧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四)南欧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二、美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一)北美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二)中美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三)加勒比海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四)北部南美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五)中西部南美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六)东部南关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七)南部南美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三、非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一)北部非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二)东部非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三)南部非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四)西部非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四、澳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五、亚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一)东部亚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二)东南部亚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三)南部亚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四)中部亚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五)西部亚洲国家的恐怖主义犯罪
【免费在线读】
《恐怖主义资料研究(*辑-2009年12月31日)》:
(39)2002年10月27日破获一起恐怖爆炸预谋袭击案。2002年10月27日,俄罗斯安全部门逮捕了一名携带炸药的车臣男子,并搜出了一份在莫斯科一个主要火车站作案的详细计划,这名26岁的男子是车臣首府格罗兹尼的居民,是当地一个犯罪团伙的成员,同一天俄罗斯逮捕了两名莫斯科人质危机事件的嫌疑人。据统计,在车臣恐怖分子的武器中,有45010是俄军10多年前遗留下的,30010是从俄各军工厂中直接流失的,20%来自邻近的独联体国家,还有5010来自独联体以外的国家。恐怖分子配备有手枪、冲锋枪、机枪、狙击步枪、掷弹筒、“黄蜂”式火焰喷射器、手榴弹、地雷、TNT炸药、塑料炸弹、卫星电话、夜视仪等。由于有各种各样的武器,车臣恐怖分子采取的袭击形式更加隐蔽,令俄罗斯安全部门防不胜防。目前,车臣恐怖分子采取的袭击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种袭击形式是“自杀腰带”。这是车臣“黑寡妇”惯用的袭击方式,它一般都是由塑料炸药、引爆装置和钢珠、铁钉等杀伤物共同组成的。2002年8月23日,俄两架客机几乎同时坠毁,机上近百人遇难,就是两名“黑寡妇”利用“自杀腰带”制造的自杀性袭击事件。
第二种袭击形式是“汽车炸弹”。这是恐怖分子针对固定目标采取的袭击方式。2002年12月,一辆满载炸药的汽车将车臣政府大楼夷为平地,70多人被炸死。2003年8月,汽车炸弹在车臣一家医院旁爆炸,导致50多人丧生。不久前,俄警方在莫斯科市中心发现两辆装有爆炸装置的汽车,其中一辆汽车就停放在普京总统车队的必经之路上。
第三种袭击形式是埋设地雷,进行“定点清除”。2002年5月9日,车臣恐怖分子引爆了一枚事先埋在格罗兹尼狄纳莫体育场主席台下混凝土地板内的地雷,车臣总统卡德罗夫当场被炸死。
第四种袭击形式是用肩扛式导弹打飞机。目前车臣恐怖分子拥有大量可移动的“针式”导弹。这种导弹携带方便、操作简便,对飞行速度较慢、飞行高度较低的直升机威胁特别大。近几年来,多架俄军直升机被车臣匪徒用这种导弹击落。
除了常规武器袭击外,车臣恐怖头目马斯哈多夫和巴萨耶夫还威胁要对俄使用核或毒剂进行袭击。*近,俄军在马斯哈多夫的一个秘密藏身地发现大量剧毒物质——一氯化汞和砷。俄国防部长伊万诺夫指出,这说明车臣匪徒正试图制造和使用毒剂发动恐怖袭击。不过,对于恐怖分子威胁要发动核恐怖袭击,俄罗斯官员和专家都指出,车臣恐怖分子尚不掌握制造核爆装置的技术。不过,俄国际生态保护组织领导人斯利瓦克认为,车臣恐怖分子可能发动两种核袭击:一是攻击核电站;二是盗取放射性物质制造“脏弹”。俄罗斯核电站的安保状况一向令人担忧,恐怖分子很容易进入核电站。斯利瓦克还指出,在俄罗斯,许多放射性物质是不加控制的,比如铯-137和一些核废料。恐怖分子很容易就能搞到这些原料制造“脏弹”。原叶利钦时期的总统顾问、俄罗斯科学院院士雅布拉科夫指出,苏联在20世纪70年代曾秘密制造了132个“核手提箱”,但目前有84个不知去向。
(40)2002年12月2日俄罗斯军方人员居住点附近恐怖爆炸袭击案。2002年12月2日,俄罗斯首都莫斯科,一辆汽车在莫斯科郊外一处俄罗斯军方人员居住点附近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当时,这辆汽车在距莫斯科东部大约45公里处的一个俄罗斯空军高级官员居住的村庄附近发生爆炸,死者是一名俄罗斯商人,经营一家肉类交易公司,同时丧命的还有他的司机和保镖。爆炸是由一枚地雷引起的,这枚地雷被伪装成了“隐身警察”(指为防止车速过快在住宅区道路上建造的突出路面)。它是在俄罗斯空军官员经常使用的一条公路上发生爆炸的。
(41)2002年12月27日车臣首府格罗兹尼政府大楼恐怖爆炸袭击案。2002年12月27日14时30分左右,俄罗斯联邦车臣共和国首府格罗兹尼发生严重恐怖爆炸事件,恐怖分子驾驶两辆满载炸药的卡车冲入政府大楼院内,实施自杀性爆炸,造成72人死亡、570人受伤。当时,一辆“卡马兹”牌卡车和一辆“乌拉尔”牌卡车一前一后驶向车臣政府大楼所在的院落,车速很慢,突然间卡马兹疯狂提速撞开了大门,进院后一直冲向政府大楼;而“乌拉尔”则拐向旁边的停车场,那里不仅停放着多辆政府官员的小轿车,旁边还安放着车臣政府同莫斯科和俄联邦其它地区进行联络的卫星设备。两辆卡车上的恐怖分子几乎同时引爆了炸弹,两次巨大的爆炸声相隔不过数秒。
……
作者: 腾讯研究院
简介:
【目录】
出版说明
序互联网时代理论工作者的机会与历史使命 周汉华
【演讲实录】
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理论 高富平
以新浪微博诉脉脉案为例看反法第二条的适用 张玲玲
揭开网络平台法律责任的面纱 杨乐
互联网平台的公法义务 王静
怎样开展网游法律研究? 彭宏洁
网络游戏所涉及的网络虚拟财产问题研究 龙卫球
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浅谈AI时代法律工作的机遇和
挑战 秦健
【论文集锦】
[政策观察]
关于落实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的建议 刘金瑞
中国网约车监管何去何从?——2016年十大宪法事例网约车
新政评述 王静
[专题研究]
数据治理
数据商业化利用企业之合规性初探 熊定中
从数据属性视角看数据商业化中的使用规则 王磊
互联网用户基础数据流通的限度 吴月冠
个人信息保护
网络社会的被遗忘权研究 郑志峰
个人信息控制权法律属性考辨 崔聪聪
虚拟财产
论网络虚拟财产禁止让与特约的法律规制 刘明
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安全的法律治理:围绕系统安全的
检视 吴沈括、罗瑾裕
平台责任
从“被遗忘权”看网络服务商的删除义务 马晓明
走向封闭的搜索引擎 胡凌
网络社区自治规则探究——以“新浪微博”规则考察为
基础 夏燕
网络平台规制的双重逻辑及其反思 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