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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斯蒂芬.金 著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总而言之,自从那天安迪谈到墨西哥和彼得·斯蒂芬以后,我开始相信安迪有逃亡的念头。我只能祈祷上帝,让他谨慎行事,但是我不会把赌注押在他身上。典狱长诺顿特别注意他的一举一动,安迪不是普通囚犯。可以这么说,他们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工作关系。安迪很有头脑,但也很有心,诺顿下定决心要利用他的头脑,同时也击溃他的心。就好像外面有一些你永远可以买通的诚实政客一样,监狱里也有一些诚实的警卫,如果你很懂得看人,手头上也有一些钱可以撒的话,我猜你确实有可能买通几个警卫,他们故意放水,眼睛注视着其他地方,让你有机会逃脱。过去不是没有人做过这样的事情,但是安迪没有办法这么做,因为正如我刚才所说,诺顿紧紧盯着他,安迪知道这点,狱卒也都知道这点。只要诺顿还继续审核“外役监”名单,就没有人会提名安迪参加“外役监”计划,而安迪也不像锡德,他绝不会那么随随便便地展开逃亡行动。如果我是他,外面那把钥匙会使我痛苦万分,彻夜难眠。巴克斯登距离肖申克不到三十英里,却可望而不可及。我仍然认为找律师要求重新审判的成功机会最大,只要能脱离诺顿的掌握就好。或许他们只不过多给汤米一些休假,就让他封口,我并不确定。或许那些律师神通广大,可以让汤米开口,甚至不用费太大的劲,因为汤米很钦佩安迪。每次我向安迪提出这些意见时,他总是微笑着,目光飘向远方,嘴里说他会考虑考虑。看来他同时在考虑的事情还不少。一九七五年,安迪从肖申克逃走了,他一直都没被逮到,我相信他永远也不会被逮到。事实上,我想,安迪早已不在这个世上了,而一九七六年这一年,在墨西哥的齐华坦尼荷,有一个叫彼得·斯蒂芬的人正在经营一家小旅馆。我会把我所知道的和我猜想的全都告诉你,我也只能做到这样了,不是吗?一九七五年三月十二日。当警卫在早上六点半打开第五区牢房的大门时,所有犯人都从自己的房间走出来,站到走廊上,排成两列,牢门砰的一声在他们身后关起。他们走到第五区大门时,会有两个警卫站在门口数人头,算完后便到餐厅去吃麦片、炒蛋和油腻的培根。直到数人头之前,一切都是例行公事。第五区牢房的犯人应该有二十七个,但那天早上数来数去都只有二十六个人,于是警卫去报告队长,并先让第五区的囚犯去吃早餐。警卫队长名叫理查·高亚,不是个很坏的人,他和助手戴夫·勃克一起来到第五区牢房。手上拿着警棍和枪,高亚打开大门,和勃克一起走进两排牢房中间的走道。像这种情形,通常都是有人在半夜病了,而且因为病得太重,早上根本没有力气走出牢房。更罕见的状况是他根本已经病死了,或自杀了。但这次却出现了一个大谜团,他们既没有看到病人,也没有看到死人,里面根本空无一人。第五区共有十四间牢房,每边各七间,全都十分整洁——在肖申克,对牢房太过脏乱的惩罚是禁止会客——而且全都空荡荡的。高亚第一个反应是警卫算错人数了,要不就是有人恶作剧,因此他叫第五区的所有囚犯吃完早餐后,都先回到牢房去。那些犯人一面开玩笑,一面高兴地跑回去,任何打破常规的事,他们都觉得很新鲜。牢门再度打开,犯人一一走进去,牢门关起。爱开玩笑的犯人故意叫着:“我要找律师,我要找律师,你们怎么可以把监狱管理得像他妈的监狱一样!”勃克叫道:“闭嘴,否则我会要你好看。”那人喊道:“我操你老婆。”高亚说:“你们全都闭嘴,否则今天一整天都待在这里,不准出去。”他和勃克一间间检查,一个个数着,没走多远。“这间是谁住的?”高亚问值夜班的警卫。“安迪·杜佛尼。”守卫答道。立刻,整个日常作息都乱掉了。监狱里一片哗然。在我所看过的监狱电影里面,每当有人逃狱时,就会响起号角的哭号声,但是在肖申克,从来没有这回事。高亚做的第一件事是立刻联络典狱长,第二件事是派人搜索整个监狱,第三件事则是打电话警告州警,可能有人越狱了。例行的做法就是如此,标准作业程序没有要求他们检查逃犯的牢房,因此也没有人这么做。何必如此呢?明明就亲眼看到人不在里面。这是个四方形的小房间,窗子上装了铁栅栏,门上也有铁栅栏,此外就是一套卫生设备和空荡荡的床。窗台上还有一些漂亮的石头。当然还有那张海报。这时候已经换上了琳达·朗斯黛的海报,海报就贴在他的床头。二十六年来,同一个位置上一直都贴着海报。但是当有人查看海报后面时——结果是诺顿自己发现的,真是因果报应——简直魂飞魄散。发现海报后面另有文章,已经是当晚六点半的事了,距离发现安迪失踪足足有十二小时,距离他真正逃亡的时间说不定有二十小时。诺顿暴跳如雷。我后来是从老柴士特口中知道的,他那天正在行政大楼为地板打蜡,事发当天他不必再把耳朵贴在钥匙孔上,因为他可以把诺顿的咆哮听得一清二楚。“你是什么意思?你是什么意思?他不在监狱里,表示你没有找到他?这样你就觉得满意了吗?你最好找到他!因为我要把他逮到!你听见了吗?我要逮到他!”高亚嘴里咕哝了几句。“不是在你值班的时候发生的?那是你自说自话,就我所知,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逃出去的,或怎么逃出去的,或他是不是真的逃出去了。我不管,我限你在今天下午三点以前把他带回我的办公室,否则就有人要人头落地了。我说到做到,我一向说到做到。”高亚不知又说了什么,使得诺顿更加震怒。“没有?看看这个!看看这个!你认得这个吗?这是昨天晚上第五区的点名记录,每个囚犯都在牢房里。昨天晚上九点钟的时候,杜佛尼还被关在牢房里,他不可能就这样不见了!不可能!立刻去把他找到!”到了那天下午三点,安迪仍然在失踪名单上。过了几小时后,诺顿自己冲入第五区牢房。那天第五区所有犯人都被关在自己的牢房里,被那些神色仓皇的狱卒盘问了一整天。我们的答案都一样:我们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就我所知,大家说的都是实话,我知道我没说谎,我们只能说,昨晚所有的犯人回房时,安迪确实进了他的牢房,而且一小时后熄灯时,他也还在。有个机灵鬼猜测,安迪可能是从钥匙孔钻出去了,结果这句话为他招惹来四天的单独监禁,这些警卫全都绷得很紧。于是诺顿亲自来查房,用他那一对蓝眼睛狠狠瞪着我们,在他的注视下,牢笼的铁栅栏仿佛快冒出火星了。他的眼神流露着怀疑,也许他真的认为我们都是共犯。他走进安迪的囚房,到处查看。牢房里还是安迪离开时的样子,床上的被褥看起来不像有人睡过,石头放在窗台上……不过并非所有的石头都在,他带走了最喜欢的几颗石头。“石头。”诺顿悻悻道,把石头哗啦啦地统统从窗台上扫下来,高亚缩在一旁,噤若寒蝉。诺顿的目光落在琳达·朗斯黛的海报上。琳达双手插进后裤袋中,回眸一笑,上身穿了件露背的背心,皮肤晒成古铜色。身为浸信会教徒的诺顿看到这张海报一定很生气,我看到他狠狠盯着海报,想起安迪曾经说过,他常觉得似乎可以一脚踩进去,和海报上的女孩在一起。他确确实实就这么做了,几秒钟后,诺顿也发现了。诺顿一把撕下海报来。“邪门玩意!”他吼道。海报后面的水泥墙上出现了一个洞。高亚不肯进去。诺顿命令他,声音之大,整个监狱一定都听得一清二楚。但是高亚不肯进去。“你想丢掉饭碗吗?”诺顿尖叫着,歇斯底里地像个更年期热潮红的女人一样。他早已失去了平日的冷静,脖子胀成深红色,额前两条青筋毕露,不停跳动。“我说到做到,你……你这该死的法国佬!你今天非进去不可,否则就别想再吃这行饭了,以后也休想在新英格兰任何一个监狱找到工作!”高亚默默掏出手枪,枪柄对着诺顿,把枪交给他。他受够了,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两个小时,眼看就快超时工作三个小时。那天晚上,诺顿真是气得发狂,仿佛安迪的叛逃终于揭开他长久以来不为人知的非理性的一面。当然,我没有看到他非理性的那一面,但是我知道那天晚上,当暮冬的昏暗天色逐渐变得漆黑一片时,二十六个在肖申克经历过多次改朝换代的长期犯一直在侧耳倾听,我们都知道诺顿正在经历工程师所说的“断裂应变”。我仿佛可以听见安迪·杜佛尼正躲在某处窃笑不已。诺顿终于找到一个值夜班的瘦小警卫来钻进海报后面的洞里,他的名字叫洛睿·崔门。他平常并不是个聪明人,或许他以为将因此获颁铜星勋章。算诺顿运气好,居然碰巧找到一个身材和安迪差不多的人。大多数监狱警卫都是大块头,如果他们派了个大块头来,一定爬到一半就卡在那里,直到现在还出不来。崔门进去时把尼龙绳绑在腰上,手上拿了一支装了六个干电池的大手电筒。这时高亚已经改变心意,不打算辞职了,而他似乎是现场唯一头脑还清醒的人,找来了一组监狱的蓝图。从剖面图看来,监狱的墙就像个三明治,整堵墙足足有十英尺厚,内墙、外墙各有四英尺厚,中间的两英尺空隙是铺设管线的通道,就好像三明治的肉馅一样。崔门的声音从洞中传出来,听起来有种空洞和死亡的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亲爱的波特先生:我们愉快地通知您,您已获准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随信附上所需书籍及装备一览表。学期定于九月一日开始。我们将于七月三十一日前静候您的猫头鹰带来您的回信。 副校长米勒娃·麦格 谨上哈利·波特的人生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发生了永远的改变,眼睛像黑甲虫似的巨人鲁伯·海格带给他一封信和很多令人震惊的消息。哈利·波特不是一个普通的男孩,他是一个小巫师。一段非凡的冒险即将开始……这是J.K.罗琳创作的魔法经典的第一个彩绘本,书中充满了吉姆·凯绘制的绚丽彩图。这是一场绝对迷人的盛宴,献给忠实的哈迷和新的读者们。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 我们所经历的一切,都将使我们更接近真实与美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发生爆炸,男孩西奥的母亲丧命,十三岁的西奥奇迹般幸存。但由于父亲早已遗弃他们母子,西奥只能寄住在有钱的同学家。陌生的环境令他不知所措,崭新的人际关系令他倍感挫折,但最令他难以忍受的是失去母亲的伤痛。但他意外拥有了博物馆的名画本书。这幅画是他在回忆起母亲时的唯一慰藉,将他带进了幽深黑暗的艺术世界……成年后的西奥游走在名人画室和自己工作的古董店之间。他并未与这个世界变得亲近,他爱上了一个女孩。他并不知道的是,自己处于一个正在逐渐缩小的危险的圆圈中心。本书由美国著名女作家唐娜·塔特耗费十余年时间创作,一部会让你挑灯夜读、推荐给所有朋友的伟大小说。
作者: 斯蒂芬.金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 杰克托伦斯,业余作家,人到中年而失业,困窘不堪。为养家糊口,不惜选择在冬季大雪封山、与世隔绝的山间老饭店做临时管理员。于是在饭店准备冬季歇业之时,杰克带着妻子温迪、儿子丹尼来到位于科罗拉多州的全景饭店。五岁的小男孩丹尼天生具有一种超感预知的能力——“闪灵”。在全家出发之前,他就做噩梦梦到了不祥之兆。自从杰克一家住进全景饭店后,离奇诡异的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被杀虫剂杀死的黄蜂成群复活,剪成动物形状的绿色树篱蠢蠢欲动,无人的房间里响起咚咚的脚步声……杰克无意中在地下室的旧纸堆中发现了关于饭店历史的剪报簿,沉迷其中,精神日渐委顿。幼小的丹尼预感到了各种危险,变得不知所措;而杰克性情大变,喜怒无常,不时对温迪和丹尼暴力相向;温迪无法忍受丈夫的疯狂,陷入绝望……空寂阴森的饭店使一家人的内心狂躁不安,沉重怪诞的寂静中,疯狂与绝望正在蔓延……丹尼的“闪灵”越来越强烈了。在这大雪封山、与外界隔绝的全景饭店中,除了托伦斯一家人,黑暗深处还有谁在与他们共享饭店呢?
作者: 高洪雷 著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 汤因比说:如果生命能够重来一次,我希望生活在中国古代的西域。因为,那是一个文化汇聚的福地。 余秋雨说:西域,这是一个伟大的地名。它实现了各大文明一个不约而同的渴望,那就是彼此间展开非战争交往。 西域,是自汉代以来对于玉门关以西地区的总称。狭义的西域专指玉门关以西、葱岭以东的地区;广义的西域则是古人对于阳关、玉门关以西,包括中国西部、中亚、南亚、西亚乃至欧洲的统称。《史记》提到的西域国家有15个,分布在广义的西域内。汉初,是西域文明史生机勃发、群星璀璨的童年。《汉书》收入的西域国家共54个,大多分布在狭义的西域内,东接玉门关,西到葱岭,南达昆仑山,北有天山。而据作者介绍,经他仔细查阅与反复甄别,在西汉西域都护府统辖范围内的绿洲城邦国家共有48个…… 该书吸收西域学、历史学、古代宗教文化学、历史地理学、民族关系史和古代战争史等众多学科的研究成果,在大量历史资料为主要依据的基础上,以历史事实为基本框架,以符合历史本质真实为原则,通过具体生动的文学描述,给读者提供了一个浏览古西域数千年历史的全景视窗,对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社会发展和疆域变迁,具有非常突出的独创意义,是一部填补我国古西域人文历史和历史纪实文学宝库空白的鸿篇巨制,具有很高的历史学、文化学、边政学、民族事务治理学、历史地理学和国际关系学研究价值。
作者: 索尔贝娄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我是个美国人,出生在芝加哥——就是那座灰暗的城市芝加哥——我这人处事待人一向按自己学的一套,自行其是;写自己的经历时,我也离不开自己的方式:先敲门,先让进。有时候这样做出于天真,有时候就不完全是那么回事了。不过,赫拉克利特a 说过,一个人的性格就是他的命运。到头来,怎么也没法掩饰敲门的性质,不管是门上装有消音材料,还是手上戴着手套。人人都知道,隐瞒是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完美无缺的。要是你想隐瞒住一桩事情,就得隐瞒住与其有关的其他事情。我自己的父母对我影响不大,不过我喜欢我妈。她是个头脑简单的女人,我从她那儿学到的不是她的教诲,而是她的实际教训。这可怜的女人,她实在也没有多少东西可教诲的。我的兄弟和我都很爱她。我这是代他们两个说啦。代我哥哥这么说,丝毫不成问题;代我弟弟乔治说,我就得负责任了——他生来就是个白痴——不过他的想法倒也无需猜测,因为当他拖着僵硬呆板的脚步,沿着后院卷曲的铁丝篱笆来回逛荡时,就经常哼着自己的一支歌: 乔治·马奇、奥吉、西梅,温尼·马奇,个个,个个爱妈咪。 除了温尼以外,他说的都对。温尼是劳希奶奶的一只卷毛狮子狗,它吃得太多,又肥又老。妈妈是劳希奶奶的用人,因而也就成了温尼的用人。这只狗气喘吁吁老爱放屁。它趴在老奶奶的搁脚凳旁,一只绣有柏柏尔人a 举枪射狮子的垫子上。温尼属老奶奶个人所有,是她的随员。而我们其余人,特别是我妈,全都是她的子民。我妈把盛有狗食的盘子递给老奶奶,然后,趴在老奶奶脚旁的温尼再从她手里接受食物。她的手和脚都很小,脚上穿着一双皱巴巴的棉线织袜,她的拖鞋是灰色的——啊,是毛毡的那种灰色,是压制人心灵的那种灰色——上面饰有粉红色的丝带。而我妈却有一双大脚,整天套着双男鞋,屋里屋外忙个不停,鞋子上往往连鞋带也没有。她头上戴顶掸尘用的或者头巾式的女帽,看上去像个棉花做的什么人模拟的大脑。妈妈秉性温顺,身材修长,一对圆眼睛很像乔治——柔和、淡绿色、圆圆的;略长的脸盘上泛出健康的好气色。由于操劳家务,她的手红红的,一口牙齿已经掉得所剩无几——还得留心生活的敲打——她和西蒙都穿着开了线的破旧毛衣。妈妈不仅有一对圆眼睛,还有一副圆眼镜,那是我陪她一起去哈里森街的免费诊疗所配来的。那一次,事先经过劳希奶奶调教,我才去诊疗所撒了一通谎。现在看来,并非定要撒谎不可,可当时,大家都认为必须那样,尤其是劳希奶奶。她是我年轻时在里弄街坊中常见的那种马基雅维利b 式的人物。总之,在我们出门前,老奶奶就把一切考虑得十分周全。她一定是在她那冷冰冰的小房间里,缩在羽毛褥垫中,花了几个小时的运筹谋划后,才在吃早饭时向我布置任务的。理由是,她认为我妈不够机灵,会把事情搞坏。可我们没有一个人想到,这也许并不需要什么机灵。这是一场舌战。诊疗所的人一定会问,为什么慈善机关不付这笔眼镜钱。所以千万别提慈善机关,你只说我爸有时寄钱来,有时不寄来。妈收了寄膳房客。这话倒是真的,只不过说得巧妙体面一点,抹杀和省略了某些重大事实而已。说给那班人听,这已经够真的了。当时我虽然才九岁,对这类事已能心领神会,要比我哥哥西蒙强。西蒙太直率,玩不了这套花样,而且不知怎的,他还从书本上学了一些英国小学生的荣誉感之类的东西。《汤姆·布朗的学生时代》一书,多年来对我们就颇有影响,可是境况使我们没法身体力行。 西蒙长得皮肤白皙,金黄头发,颧骨高大,一对灰色的大眼睛,两只板球运动员的粗壮手臂——我是从插图上看来的。我们只玩垒球,和他那英国风度相反的是他那痛恨英王乔治三世的爱国热情。那阵子市长正命令地方教育委员会选用对这个国王言辞激烈的历史课本。西蒙还恨透了康华理c。我很羡慕他的这种爱国热忱,他对康华理的满腔仇恨以及对这位将军在约克敦被迫投降的欣喜心情。他的这些高见通常都是在我们吃午饭、啃着大红肠三明治时发表。老奶奶中午常吃清炖鸡,头发像猪鬃似的小乔治有时能捞到只鸡肫吃。他很爱吃鸡肫,朝那凹凸不平的玩意儿直吹气,主要倒不是要吹凉它,实在是因为舍不得吃。但是,西蒙虽有这套光明磊落的英雄本色,要去诊疗所完成那得玩点花招的任务,可就不够格了。他不仅不屑去撒谎,说不定还会痛骂大家一顿哩。干这类事我就很可靠,因为我爱干。我干什么都爱讲点策略,何况我还有热情。西蒙的那种热忱我也有,尽管没有那么多对康华理的仇恨。而且我也有劳希奶奶的那股子劲儿。至于教我说的那些话是真是假嘛——喔,我们有位房客这可是真的。劳希奶奶就是我们的房客,她和我们一点没有沾亲带故。她由两个儿子赡养,一个在辛辛那提,一个在威斯康星州的雷辛。儿媳们都不要跟她住在一起。她的亡夫原是俄国敖德萨市有钱有势的富商——高踞于我们头顶的一尊神灵,秃头、络腮胡、大鼻子,身穿燕尾服和双排纽扣背心,扣子扣得严严实实,神气十足(他的蓝色照片,经过鲁洛夫先生放大修描,挂在客厅里,站在门廊的柱子之间,往那面大穿衣镜里看就能看到,只是他的下半身被火炉的拱顶给挡住了)——劳希奶奶喜欢跟我们住,因为多年来她已经习惯于当家做主,总揽大权,发号施令,指手画脚,运筹策划,还用上了她会的多种语言。她自诩除了俄语、波兰语、意第绪语外,还会法语和德语。可是除了分界街的那位修描艺术家鲁洛夫先生外,还有谁能测定她的法语水平呢?而这位骑士风度十足、貌似有三根脊梁骨的嗜茶先生,其实也是个不露声色的冒牌货。不过他曾在巴黎当过一阵子出租车司机。要是他讲的是实情,也许除法语外他还懂得一些别的事,像嘴里叼枝铅笔吹个曲子或者边唱歌边握把硬币用拇指在桌边咔嗒咔嗒地打着拍子,以及下棋什么的。劳希奶奶不论下棋还是玩克拉贝吉斯,都像个帖木儿,嘴角眉梢一副狡诈狠毒的样子,两眼射出锐利的金光。和她玩克拉贝吉斯的是我们的邻居克雷道尔先生,是他教会老奶奶玩这种纸牌戏的。他大腹便便,双臂粗短有力,常用他那带劲的手猛击桌子,一边甩牌,一边大声嚷道:“你来试试!要你的命!跟你拼过!赢了!”老奶奶一脸讥讽的神色,朝他打量着。等他走后,她常说:“你要是有个匈牙利朋友,就不愁没有敌人了。”其实,克雷道尔先生并无敌意,只是因为他那军士级教官的大嗓门有时候听起来有些吓人而已。他原是一名旧时奥匈帝国的老兵,至今仍有点军人模样:使劲推大炮胀粗了的脖子,沙场老战士的赤红脸膛,牙关紧咬的嘴巴,几颗金牙,绿眼珠的斗鸡眼,柔软的短发,全然像个拿破仑。他的脚走起路来脚尖外撇,完全以腓特烈大帝a 为标准,可是个子比禁卫军的规定身高矮了一英尺左右。他看上去颇有点独立无羁的名人派头。他跟他妻子——这女人对邻里娴静谦让,在家却极爱吵架——还有一个读牙科的儿子,三人住在我们房子前面的所谓英国式的地下室里。他儿子考茨白天去县医院附近的学校上课,晚上在街角的一家杂货铺里打工。免费门诊所的事是他告诉老奶奶的。说得确切一点,是这位老太太把他叫来,要他去打听能从哪些州、县单位部门捞点什么好处的。劳希奶奶总是爱把肉店老板、杂货店主和水果小贩这些人找来,在厨房里接见他们,向他们讲明,我们马奇家去买东西非打折扣不可。我妈通常总得在一旁站着。老太太会对他们说:“你瞧,事情就这么明摆着,还用我多费口舌么?这家子没个大男人,却有群孩子要养活。”这是她最常用的论据。社会福利调查员鲁宾先生来访了,坐在厨房里。他秃头,神态轻松,和蔼可亲,戴副金丝眼镜,显得很有耐心。这时老奶奶就冲他嚷道:“你指望这班孩子靠什么来养大呀?”鲁宾先生听着,竭力保持住轻松的神态,但渐渐地模样变了,变得像个决心不让蚱蜢溜出手掌的人。“哟,老太太,马奇太太可以提高你的房租嘛!”他说。而她,十有八九是这样来回敬他的——因为她常把我们统统打发出门外,自个儿单独和他谈——“你可知道,要是没有我,情况会怎么样?是我把他们维系在一起的,你应该感谢我才是。”我敢肯定她甚至还会说:“等我死了,鲁宾先生,你就会知道,这事落到你头上有多麻烦了。”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她一定是这么说的。不过,任何暗示她的统治终将结束等等有损她的权威的话,对我们,她是一向只字不提的。何况,要是我们听到这种话,会把我们给吓坏的。她对我们简直是了如指掌,能够十分准确地猜出我们的心思——她是一位洞悉她的臣民心中有几分爱、几分尊重以及对权力有几分畏惧的君主——知道我们会给吓成什么样子。可是对鲁宾,出于策略上的考虑,也因不得不表露自己确有的感情,她一定会那么说的。鲁宾先生对她感到不胜其烦,但是强忍着,心想“让我摆脱这些救济对象吧”,尽管他竭力装出能控制局面的样子。他把长礼帽夹在两腿之间(他的套装总是裤子过短,露出白色的袜子和足趾隆起、皱巴巴的大头黑皮鞋),眼睛朝帽子里看着,仿佛在暗自盘算,要是把手心里的蚱蜢放开,让它在帽子里待上一会儿是否明智。“房租嘛,我是能付多少就付多少。”她会这么说。她从披肩下取出烟盒,用缝纫剪把一支莫拉德牌烟剪成两半,然后拿起烟嘴。当时还是妇女不兴抽烟的年代,只有知识分子除外——她把自己打扮成知识分子。烟嘴叼在她那熏黑的小小牙床之间,她的所有诡计、恶意和专横便由此而出,这是她具有出谋划策最佳灵感的时刻。别看她皱巴巴的像只破旧纸袋儿,却是个顽固、阴险的独裁者,一只会突然飞扑过来的凶猛鹫鹰。她那两只饰有粉红丝带的灰色小脚,纹丝不动地搁在西蒙手工课上制作的鞋箱和搁脚凳上。皮毛邋遢、衰老、弄得满屋子臭气冲天的温尼,则在她身旁的垫子上趴着。如果说才智和不满不一定相伴相随的话,这我可不是从这个老太婆那儿得知的。要想让她称心如意简直比登天还难。就拿克雷道尔来说吧,我们家许多事都得靠他。妈生病的时候,他亲自给我们家拉煤,还叫儿子考茨给我们免费配药,可老奶奶却把他叫作“那个匈牙利窝囊废”或者是“匈牙利蠢猪”。她叫考茨为“烤苹果”,说克雷道尔太太是只“鬼鬼祟祟的母鹅”,称鲁宾为“鞋匠的儿子”,骂牙科医生是“屠夫”,肉店老板是“胆小的骗子”。她恨透了那个几次替她装假牙但都没有成功的牙科医生。她指责他打模子时烫坏了她的牙床,可当时是她自己拼命把他的手从嘴边推开。那情景我亲眼目睹:模样呆板、长得五短三粗的沃尼克大夫,他那粗壮结实的前臂足以抵挡住一头狗熊,可在摆弄她的嘴巴时,却小心翼翼到活受罪的地步。他态度坚决地既留心着她的哽声尖叫,又忍受着她的胡抓乱扒。看到她那副挣扎的模样,我心里感到很不自在。沃尼克大夫也不愿我在场,这我知道,可是无论她去哪儿,总得有西蒙或者是我护送。而且,在这样的场合,她尤其需要一个目击证人以证明沃尼克大夫的残忍和蠢笨,同时也需要有个肩膀支持着她有气无力地走回家来。我十岁时就已经不比她矮多少,我的个子足以承受住她那点分量的身体。“你看见了吧,他怎么把爪子卡住我的脸,害得我气都喘不过来?”她说,“上帝本要他当个屠夫,可他干吗成了个牙科医生?他那双手太粗笨了。牙科医生最要紧的是手指触摸轻巧。要是双手不行,就不该让他行医。可他老婆偏偏千辛万苦干活供他完成学业,让他成了个牙科医生。这一来,我才不得不上他那儿,挨他的烫。”我们其余人看病也只能去免费诊疗所——那地方简直像梦境,大得像座军械库,摆着许许多多牙医椅子,一大片全是,还有许多饰有玻璃葡萄的绿色盆盂,牙钻机的钻臂像虫腿似的成Z 字形伸着,小煤气灯在旋转的瓷托盘上吐着火苗——这是哈里森街一个嘈杂喧闹而气氛阴沉的处所。在那条街上,沿街尽是石灰石砌的县级机关各部门的建筑,笨重的红色有轨电车车窗上装有铁格子,车身前后都有君王的胡子般的排障铁帚。车子丁当丁当、蹒蹒跚跚地走着,在冬日的下午它们的制动箱对着满地褐色的雪泥直喘气;在夏天的下午,则对着洒满灰烬、烟尘和草原风沙的褐色石头冒气。车子在免费诊疗所前总是停得很久,以便让那些瘸腿的、跛脚的、驼背的、装有腿支架的、拄着拐杖的、害牙痛眼疾的以及其他的病人下车。在陪我妈去配眼镜之前,老奶奶为此反反复复地对我指示了一番,我得正襟危坐,洗耳恭听。我妈也得在场,因为千万不能出错。她教妈到时候不要开口。“记住,丽贝卡,一切都让他回答。”老奶奶再三叮嘱说。对着我妈顺从得连个“是”字都不敢出口,只是端坐着,一双大手交叠着搁在有绿头苍蝇那种闪光绿色的衣襟上,这件衣服是老太太特意为她挑的。我妈皮肤柔嫩,脸色健康,我们三个孩子中没有一个继承到她这种好肤色,也没有她那稍微上翘、露出一点中隔的鼻子。“这事你别多嘴。要是他们问你什么,你就像我这样看着奥吉。”说着她作了示范,教妈妈怎样转头看着我。要是她能放下惯常的架子,那真是再逼真也没有了。“一句话也别多说。只回答问题。”她吩咐我说。我妈迫切希望我忠实可靠。西蒙和我是她的奇迹或意外的收获,乔治才是她真正的产物。在受到过分的恩赐和获得不应得的成功之后,她才在乔治身上找回自己的命运。“奥吉,你听奶奶说。听清她说的话。”老太太说出自己的计划时,这是我妈敢说的全部话。“要是他们问起你‘你父亲在哪儿’,你就说,‘我不知道在哪儿,小姐。’不管她年岁多大,你都别忘了称她‘小姐’。要是她想知道你爸最后一次来信的地址,你就得对她说,最后一次是大约在两年前从纽约州布法罗市寄来一张汇票。慈善机关的事,一个字也别提。千万别提慈善机关,你听清了没有?千万别提。她要是问你房租多少,就说是十八块钱。她问你哪儿来的钱,就说你们家有房客。有几个?两个。好了,现在告诉我,房租多少?”“十八块钱。”“有几个房客?”“两个。”“他们付多少钱?”“我该说多少呢?”“每个每周八块钱。”“八块。”“要是每个月收入只有六十四块钱,那就没法去看私人医生了。上次我去看病,光眼药水就花了五块钱,还烫伤了我的眼睛。这副眼镜,”—
作者: 冯骥才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 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刚烈;水咸土碱,风习强悍。近百余年来,举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冲,因生出各种怪异人物,既在显耀上层,更在市井民间。故而随想随记,始作于今;每人一篇,各不相关,冠之总名本书耳。本书(足本)在旧版的基础上增加18篇新作而集成,并独家收录冯骥才先生亲自手绘的39幅生动插图。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 《圣诞颂歌》 第一节 马利的鬼魂 首先要说的是,马利不在人世了。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在他下葬时签字登记的有牧师、教堂执事、丧事承办人和职业送葬人。斯克鲁奇也签了字。在交易所里,无论斯克鲁奇想要干什么事情,他这个名字总是有人买账的。老马利就像门上钉的大头钉那样死得实实的①。 听着!我并不是说,就我所知,门上的大头钉有什么特别死的地方。我倒是觉得,在铁作行业当中,跟死最为接近的还是棺材钉。不过我们的祖先用这个比喻自有道理,我去妄加评论,未免有失恭敬,那样一来我们这个国家不就完蛋了?因此,请诸位还是容我再说一遍,马利就像门上钉的大头钉那样死得实实的。 斯克鲁奇知不知道他死了呢?他当然知道。他怎么会不知道呢?斯克鲁奇同他合伙不知有多少个年头了。斯克鲁奇是马利指定的唯一的遗嘱执行人,是他唯一的遗产管理人,是他唯一的受让人,是他唯一的余产承受人,是他唯一的朋友,是唯一送他下葬的人。斯克鲁奇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他并没有为这件伤心事悲痛得忘乎所以,就在朋友下葬的那天,他还狠狠砍了价,为葬礼省下一笔钱。 提到马利的葬礼,又使我回到开头说的事。马利死了,这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这一点必须交代清楚,要不然,我要讲的故事也就没有什么稀奇的了。假使我们对哈姆雷特的父亲在全剧开始之前就不在人世这一点还心存疑惑,那么,他夜里在自己的城堡上现形,在东风中漫步,也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那就同某个中年绅士心血来潮,在夜间跑到某个风飕飕的地方,比如说圣保罗大教堂的墓地,只是为了吓一吓他那个胆小的儿子一样,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斯克鲁奇一直没有把老马利的名字涂掉。多年以来,库房上方依然还是那几个字:斯克鲁奇与马利。商行的名字就叫“斯克鲁奇与马利”。新干他这一行的人有时候叫他斯克鲁奇,有时候叫他马利,对这两个名字,他一概回应。这对他来说是一码事。 噢!斯克鲁奇,这可是个一毛不拔的家伙啊!这个贪得无厌的老恶棍,敲骨吸髓,巧取豪夺,搜刮成性。像一块又尖又硬的打火石,但没有钢刀能在它上面打出慷慨的火花来;他就像牡蛎一样行事诡秘,沉默寡言,独来独往。内心的冷酷使他的老脸冷若冰霜,鼻尖塌了,面颊皱巴巴的,走起路来又直又僵;他双眼发红,薄嘴唇发青;说起话来精于算计,声音刺耳难听。他的头发、眉毛和毛茸茸的下巴上全蒙了一层白霜。他无论走到哪里,身上都会发出一阵寒气来,在大热天也使办公室冰冷冰冷,到了圣诞节,也丝毫没有暖和一点儿。 外界的冷热对斯克鲁奇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天气再热,也不会使他热乎起来,冬天到了,他也不觉得冷。没有哪阵风比他更加尖厉,没有哪场雪比他更加固执,没有哪场豪雨比他更加不近人情。坏天气对他简直毫无办法。最大的雨、雪、冰雹和霰子只有在一个方面算是可以胜过他,那就是它们常痛痛快快地“付出来”,而斯克鲁奇从来不会这样。 从来没有哪个人当街拦住他,眉开眼笑地招呼他说:“你好啊,亲爱的斯克鲁奇,什么时候来我家玩啊?”没有哪个乞丐求他施舍一个子儿,没有哪个小孩儿向他打听时间,斯克鲁奇这么大岁数了,从来没有哪个男人或女子向他问过路。就连盲人的狗仿佛都认识他;那些狗一看见他走近,就会拉着主人躲进门廊,走到院子里,摇着尾巴,仿佛是在说:“见不到光明的主人啊,没有眼睛总比刻毒的眼睛强!”
作者: 池莉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致无尽岁月有的时候,闭上眼睛把头晃一晃,就可以感觉到生命的速度是飞——我的二十岁,分明就在一刻之前。 用现在人的眼光来看,那个时候的二十岁很傻:脸蛋又大又红,皮肤上生着一层细细密密的茸毛,茸毛下充盈着饱满的水分,天然得与秋天的水果有着本质上的一致,以至于经常惹起的是人们吃的欲望而不是别的。经常有这样一些中老年妇女,她们趁我不备就揪住我的脸颊,笑眯眯咬牙切齿地说:恨不得吃你一口哇! 那个二十岁,真的就在不远处。就在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相交的时刻。距今不到二十年。那一年我在武昌青山区红钢城的一片荒地上栽了十一株樟树苗。我清楚地记得是在泥泞的春雨中栽的,自己挖的树坑,穿着一双新买的黑色长统橡胶雨鞋。那些樟树现在也只不过碗口粗,还不能算作大树。而我的雨靴上至今还牢牢地黏附着黄色的泥土。前几天我们家下决心清除废旧物品,我一眼就看见了我那双沾满黄泥的雨靴。它被他们扔在一堆现在的报纸中,压在一个彩色的性感女郎身上。我不声不响地把雨靴拎了出来,又放回了储藏间。 在储藏间,我关上门小坐了一会儿。我从雨靴注意到了储藏间这个地方。感谢上帝,生活中总有一扇扇门在向我开启:我又在突然间认识到储藏间原来是一个好地方。储藏间存放的都是故事和历史,而且是属于你个人的故事和历史,不是那些充满了噪声的史书。储藏间所有的东西看起来都是那么凌乱和随意。正是这种凌乱和随意的姿态,才告诉了我们什么才可以叫做出世和潇洒。而到处积淀的灰尘,那才是真正的沧桑。储藏间不说话,它把故事和历史,把来龙与去脉都含蓄在它本来的形状里。你心里想看什么,就可以看得见;你真心地想交谈,它自然与你窃窃私语。尤其让你舒服的是,你不必担心你的眼睛和心旌被照花和扰乱,它已经绝对没有了,或者说已经完全收敛了新东西的耀眼光芒,那种类似于暴发户、新贵、当红明星和刚出厂的家具的光芒。它酷似明朝的瓷器和那些最好的音乐,它们都是没有一点燥光和燥气的,是那么地温润,柔和,宁静,悠远。沐浴这种智慧之光,你便有可能走出迷途,回到你真正的老家。我在储藏间小坐了一会儿,我想,一个人只要生存空间许可,储藏间应该是必需的。我想,储藏间大约是我将来老了以后常坐的地方了。然后,我会被我的孙子辈在外面阳光下的大声叫唤所惊醒。他们叫道:奶奶在哪里呢?我饿坏了!我前不久的二十岁就在那里。在还没有买那双雨靴的前个把月。那是冬天最冷的日子。我把一双胳膊袖进棉袄的袖笼子里,靠在沔阳县县委招待所的大门口,看大街上纷纷跌跤的人们。结着厚厚冰凌的柏油路在这里有一个优美的坡度,骑自行车的人们有百分之九十在这里落马。更好笑的是沔阳的人民似乎都很蔑视冰凌,他们一个个满不在乎地骑过来,当他们猝不及防一屁股坐到地上的时候,满不在乎的表情还没有来得及从他们的脸上逃遁,紧接着,他们就不好意思地笑了。这就是使二十岁的我被紧紧吸引在县委招待所门口的唯一原因,也就是惹得我不时地开心大笑的唯一原因。二十岁的人开心不需要太多的原因。就是这样,我认识了大毛。大毛也是知青,也是在县委招待所住着,也是等候招生学校来接人,我们先天就具备了相同的血缘。大毛也是来看人跌跤的。他比我高出一个头,站在我的身后,不住气地哈哈大笑。他一笑,我的头顶上就刮过一阵寒风。在那滴水成冰的季节,我头皮冷得就像要被刀子刮掉。于是,我就不得不回过头,并且,朝着他,把自己的脸蛋慢慢地扬了起来。大毛看着我。我看着大毛。我说:喂喂,请你把你的嘴巴拿开好不好?大毛说:你说什么?我摘下朋友从医院里搞出来送给我的大口罩,重复了一遍我的话。大毛的眼睛像电压正常了的灯泡一样慢慢地明亮起来,顽皮的笑容含在他的眼角,他故意地说:请问,我的嘴巴应该拿到哪里去?大毛露出了他整齐洁白的牙齿。我的二十岁非常简单幼稚,坚信具有整齐雪白牙齿的男青年就是清洁的、聪明的、有理想的好青年。后来,我在知青住宿登记簿上看到了大毛的学名,他叫共党生。天下居然还有姓“共”的人,且叫“党生”,我又大笑一通。他的学名更加支持了我的信念:共产党生的哪有坏人?奇怪的是,从认识大毛的那一天起直到后来的许多年,我就从来没有叫过他的学名。这个学名就不像个姓名,倒像入党申请书表忠心书决心书之类的,没法叫出口。我叫他大毛。他自己也叫自己大毛。他给我写信的落款,也写大毛。这人好逗。2那一天下的冰凌是一种油凌。是江汉平原上罕见的油凌。油凌的特点就是滑得不得了。据县委招待所门房的老伯说,这种油凌大约十几二十年下一回,他还记得上一次是在一九五六年下的。一九五六年,那是一个我无法感觉的时间,因为我还没有出生。老伯却说得很兴奋,一副对罕见的事物记忆犹新的样子。可见无论什么都可以成为一个人骄傲的资本,只要你善于骄傲。老伯对我们说话的时候,口鼻处和火车头一样突突喷着蒸汽。他很有经验地把草绳绑在鞋子上,给我们示范怎样走路才不会滑跤。他的腰间也紧紧地系了多重的草绳,他介绍说这样扎住棉袄,人就暖和多了。大毛也拿过一根草绳,紧紧地扎住了他自己的腰,然后挺起胸脯拍了拍腰眼,说:哦,真的是暖和多了。我嗤嗤笑着扭身走开。我是二十岁的姑娘。二十岁的姑娘就是冻死也绝对不会往腰间扎草绳,太老土了。油凌就是这种冷得要命、滑得要命的冰凌。我对下油凌的说法并不陌生。在老人们的讲古当中,我无数次地听说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竟然遇上了一次,并且在这罕见的天气里,我认识了大毛。本来,在我的生命中,油凌对于我也许只是一种天气。认识了大毛,油凌的性质就起了变化。那天的油凌是突如其来的。在这之前的几天里,天阴着,偶尔飘一点小雪,小雪落到地上,很快就融化了。我是穿着一件毛线衣和一件棉袄,坐手扶拖拉机来到县城的。当然头上严实地包裹了围巾,脸上戴了大口罩。在大半天的路途中,我并没有感觉到承受不了的寒冷。昨天下午开始,寒冷的感觉明显加剧。雪完全停了。西北风一阵比一阵紧,还从树梢上和墙缝中发出鬼一般的厉叫。我棉袄里的棉花好像在渐渐地被抽掉。我袖着手在院子里闲逛,发现了腊梅非同寻常的姿态,它们在枝头勃然怒放,纤细的花蕊每一根都如钢针般挺立,而平日里那淡淡的清香此刻是那么浓郁地直接扑上了人的脸,顿时我就被迷住了。待我回过神来,天空已经灰里透黄,缓缓下压,梧桐树顶端的乌鸦“呱啊”一声逃向远方。我把手从袖笼里一抽出来,手就顿时像被谁咬了一口。今天的清晨,我是被冻醒的。我的被子里已经没有一丝热气,脚趾头冻得生生地疼。使我诧异万分一骨碌就坐了起来的还不是这冷;是我的头发,我披散在枕头上面的发丝,有几缕在我的呼吸的气息边缘,它们结了冰!头发在我睡觉的枕头上结了冰,这是我从来没有经历过的奇事。我连忙打开箱子,拿出了棉裤,棉背心,把自己穿得鼓鼓囊囊,连胳膊肘弯过来都要费很大的劲。穿好衣服,我出门一看:我的天!整个世界完全被晶莹的冰凌所包裹,无比地洁净,无比地光滑,每一根线条都是那么圆润!天哪,美极了!我的眼睛眩晕了。我眯缝着眼睛抵抗着严寒顽强地欣赏着眼前的美景。没有了,由于连日的小雪造成的泥泞肮脏的地面;没有了,台阶上残破的缺口;没有了,路边那把被遗弃的破旧椅子的断肢。不,一切都还在,熟悉的环境并没有离我远去,可一切都变得是那么完整与美丽。这不就是玉宇琼楼吗!这不食人间烟火的气息让我喘不过气来,心中油然而升的是无限的崇拜和折服。这美丽之巨大之磅礴之精致之神奇远远超出了我的心理准备。我惊呆了,心里有小鸟的翅膀在欢快地扑腾。接着我又把自己滑了出去,四脚朝天地躺在地上,用我们在田野里干活时候呼唤伙伴的声音撒野地叫道:你们快出来呀——他们,许多知青,纷纷地跑了出来,一个个都疯了似的欢叫起来!如果不是大毛的出现,我将继续沉浸在单纯的诗意的快乐之中。
作者: 莎士比亚(英) 朱生豪 译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 威廉·莎士比亚(W.WilliamShakespeare,1564-1616)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作家,杰出的戏剧家和诗人,他在欧洲文学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被喻为“人类文学奥林匹克山上的宙斯”。 他亦跟古希腊三大戏剧家埃斯库罗斯(Aeschylus)、索福克里斯(Sophocles)及欧里庇得斯(Euripides)合称戏剧史上四大戏剧家。本书精选莎翁最有代表性的五部喜剧(《威尼斯商人》《仲夏夜之梦》《第十二夜》《无事生非》《皆大欢喜》),采用朱生豪经典译文和精美彩色、黑白插图。
作者: 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 历史的进程已行将走到二十世纪的尽头,返身回顾本世纪上半叶的红学研究,由于有了半个世纪时间的间隔,这段距离足以使人变得比较从容、比较超脱,少了几分当事者的局促和偏狭,多了几分后来人的客观和包容。这是我们发愿汇编这样一部大型资料书的重要原因。同时也由于长期的积累,搜索和汇集了这一时期发表在全国各种报刊杂志上的红学论评约有五百馀篇。这项收集和整理工作最早应上溯至二十多年前,即七十年代初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出版的一套《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其第三辑即相当于本书所涵盖的时段,只是由於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仅精选了三十三篇,而绝大部分摄制的胶卷沉睡于档案库中。至九十年代初,中国艺术研究院红学所在《红楼梦大辞典》完稿后曾有编辑《红楼梦汇要》(包括史汇、文汇、论汇)的设想,因人力物力不逮而搁置,其中“论汇”曾局部启动,到全国各大图书馆查阅、复印了数百篇资料,但一置多年亦未能利用。鉴于上述的渊源,我们感到将这一批资料加以汇集、整理、编辑、出版已不能再延宕了,否则,资料的流失和湮灭势所不免,而要重新再把散见于几十上百种报刊中的长文短论报头刊尾一一查找收集起来,其工作量和难度,将远远超过往昔。因此,为了使这项旷日持久的工作结出一个果实,更为了省却广大《红楼梦》爱好者和研究者的检阅之劳和搜求之苦,我们编就这部《红楼梦稀见资料汇要》面世,相信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因为,在那个时代红学虽则远不如当代之“显”,但同样为人们关注和爱重。当时的人们对《红楼梦》的观感和见解自有其独特之处,作为一段历史是不可复现不能代替的;因而,不仅治红学学术史者应当了解,即便是普通的读者和研究者,也可从中得到启示和借鉴。
作者: 斯蒂芬.金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1 脉冲事件(节选)3 克莱单膝跪地,用没拿作品夹的手去帮超短金把脉。在看见捧箱狂奔的年轻人后,他更怕失去作品夹。他立刻摸出了缓慢却规律而坚强的脉搏,顿时大大松了一口气。无论她做错了什么事,她终究是个小孩,克莱可不希望刚才用送妻子的镇纸断送了一条小生命。 “当心啊,当心!”小胡子的语调几乎像在高歌。克莱来不及抬头看,幸好这一次连惊险都算不上,因为来车并没有朝他们直扑而来,而是驶出博伊尔斯顿街的路面,把公园的锻铁围墙撞得稀烂,然后一头栽进池塘,水淹到了挡泥板。 这辆车是最受产油国欢迎的休旅车,车门打开后,一个年轻男子跌出来,仰天嚷着毫无意义的话,然后跪进水塘里,用双手捧着水喝。克莱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几年来,无数只鸭子不知在水里悠然拉了多少次屎。年轻人努力站起来,涉水到另一边,随后遁入一丛树木中,继续边走边挥手,扯着嗓门念念有词。 “我们得找人来救这个女孩。”克莱对小胡子说,“她昏迷过去了,不过还死不了。” “救什么救?我们得赶快离开这条街,不然迟早会被撞死。”小胡子话音刚落,一辆出租车就迎头撞上了加长礼车,地点就在游览车撞进家具店的附近。逆向行驶的是礼车,倒大霉的却是出租车。克莱仍单膝跪在人行道上,看见出租车的挡风玻璃被撞得粉碎,司机从车内飞出来,降落在马路上,举起血淋淋的手臂惨叫着。小胡子说得没错。克莱在饱受惊吓之际,思考能力虽然受到限制,但还能勉强挤出些许理性,理解出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赶快离开博伊尔斯顿街,寻求庇护。假使真的是恐怖分子造孽,这和他看过或读过的恐怖攻击行动也完全不同。他(或者该说是“大家”)该做的是躲起来,等到事情明朗化后再研究对策,最好是先找台电视来弄清楚状况。然而,街头乱成这样,他不想让失去意识的少女躺在户外。他的本性善良文明,实在不忍心放下她一走了之。“你先走吧。”他告诉小胡子,语调极不情愿。他完全不认识小胡子,但至少小胡子没有胡言乱语,也没有高举双手乱挥,也没有露牙向克莱的喉咙咬下去。“你先找个地方躲进去,我会……”他不知如何说下去。“你会怎么样?”小胡子问。接着又传来爆炸声,震得小胡子拱肩皱起眉。这一声好像从饭店正后方传来,黑烟也跟着升起,污染了蓝天,最后升至高空被风扯乱。“我去报警,”克莱忽然心生一计,“她有手机。”他用拇指比向血泊中的女强人,“她本来还在接打手机……然后情况就变……”他越讲越小声,脑海里回放的是情况剧变前的一幕。不知不觉间,他的视线从已死的女强人飘向昏迷的少女,再飘向少女薄荷绿手机的碎片。两种频率迥异的警报声呜哇回荡着,克莱心想,其中一种出自警车,另一种则是消防车的警笛。他也心想,波士顿居民一定能分辨出哪一种来自警车,但他分不出来,因为他住在缅因州的肯特塘镇,此刻他最大的心愿就是置身家园。情况剧变之前的几秒,女强人打手机向友人麦蒂报告她刚去做了头发,而超短金的朋友也正好来电,超短褐凑过去听。随后,这三个人全部精神失常。该不会是……在他与小胡子背后靠东的地方传来目前为止最大的爆炸,听起来像是吓人的霰弹枪声,克莱被震得跳起来站着,与穿粗呢西装的小胡子慌张地互看,然后望向唐人街与波士顿的北端区,虽然看不清发生爆炸的地点,却看到一团更大更黑的烟从地平线处的大楼升起。这时,一辆波士顿市警局的无线电警车驶来,停靠在对面四季大饭店的门口,同时赶来的还有一辆云梯消防车。克莱瞄向门口时,正好看见又有人从顶楼一跃而下,随后屋顶另有两人也跟着跳。在克莱的眼中,屋顶那两人居然在坠楼时还在扭打。“老天爷啊,别再跳了!”一名妇女尖叫到破嗓,“别再跳了,别再跳了,别再跳了!”率先跳楼的人摔向警车尾部,落在后车厢上变成了一团血肉与毛发,撞碎了后车窗。随后跳楼的两人掉在云梯车上,身穿鲜黄色外套的消防队员纷纷逃避。“别跳了!”妇女继续尖叫,“别跳了!别再跳了!拜托上帝,别再跳了!”这时却有个女人从五楼或六楼跳下,像表演特技似的在空中疯狂翻滚,最后正中一位正抬头向上看的警员,拖着警察一起见了阎王。从北方又传来轰隆巨响,仿佛是恶魔在地狱开猎枪,克莱再次望向小胡子,而小胡子也紧张地看着他。又有浓烟升起。尽管微风轻快,北边的蓝天却几乎被浓烟蒙蔽。“恐怖分子又劫机了,”小胡子说,“龌龊的狗杂种又劫机了。”仿佛为了呼应他这番说法,第三声巨响自市区东北隆隆传来。“可……可是那是罗根机场啊!”克莱再次发觉言语困难,而思考则是难上加难。他这时脑中尽是一个不太得体的笑话:××恐怖分子决定轰掉机场逼美国就范,你听说了没?(××处请填入你最看不顺眼的族裔)。“那又怎样?”小胡子口气很呛。“为何不干脆轰掉六十层的约翰·汉考克大楼?为何不轰保德信大厦?”小胡子的肩膀垮了下去。“我不知道,我只想赶快离开这条街。”话才说完,又有六个年轻人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过他们身边,仿佛在附和小胡子的说法。克莱注意到,波士顿的确是年轻人的大本营,大专院校林立。还好,三男三女的这六人并没有趁火打劫,而且绝对没有哈哈笑,只是一味奔跑,其中一个年轻男子掏出手机贴上耳朵。克莱瞄向马路对面,看见又来了一辆警车,停靠在刚才那辆的后面。看情况,不需要借用女强人的手机了。也好,反正克莱已决定最好别打手机。他可以直接过马路,跟警察说……但他目前不太敢过博伊尔斯顿街。就算他平安过了马路,对面的死伤如此惨重,他怎能指望警察过来处理一位不省人事的女孩?在他的旁观下,消防队员开始爬回云梯车,看来准备转战他处,很可能是罗根机场,或者是……“哇,我的天呀,小心这一个。”小胡子压低嗓门小声说。他往博伊尔斯顿街西边的闹区望去。刚才克莱从闹区过来时,人生最大的目标是用电话联络上莎伦,他甚至连台词都想好了:大好消息,亲爱的,不管婚姻关系如何发展,至少我们不愁没钱买鞋给儿子穿了。这草稿打得轻松逗趣,一如从前。但眼前的景象毫无趣味可言。迎面而来的男人年约半百,穿着西装裤,上身是破烂的衬衫与领带。他没有跑步,而是以踩着扁平足似的大步前进。西装裤是灰色的,但衬衫与领带原有的颜色已经无从辨识,因为不仅破损严重,而且血迹斑斑。他的右手拿着看似屠刀的东西,刀锋长约五十厘米。克莱自认在回程途中见过这把刀。当时刀子放在橱窗里展示,店名是“灵魂厨房”。橱窗陈列着一排刀具,前面以一张雕刻的小卡片注明“瑞典进口钢刀!”,刀子在隐藏式的放射灯中反着光。然而,这把刀被解放后做了不少苦工,或者应该说是造了不少孽,如今沾了血,也不再锋利。身穿褴褛衬衫的中年人啪啪踢着正步逼近,挥刀上下画出小弧形,动作一成不变,只有一次换了动作,挥刀砍向自己,在原本破烂的衬衫上又划出一道口子,鲜血汩汩流出,残缺不全的领带随风摇摆。步步接近后,他对着克莱与小胡子滔滔不绝,宛如偏远地区的传教士被圣灵附身,喃喃起乩,呼喊着:“噫啦布!哎啦!吧布啦哪兹!啊吧布啦为什么?啊不哪噜叩?喀咂啦!喀咂啦康!去!瞎去!”同时把刀晃回右臀处,再往后收,视觉特别灵敏的克莱立即看出他即将挥刀做出什么动作。这人在十月的午后疯癫踢着正步,漫无目的地不停举刀砍劈,对象正是小胡子。“当心啊
作者: 斯蒂芬.金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呼噜呼呼呼噜呼呼嘻哈即使在昏沉中,他还是不断地听到这些声音。2可是这些声音跟疼痛一样,有时也会消失淡去,接下来就只剩下一片昏沉。他记得有一大片墨黑,但那是在他陷入昏沉之前的事。这表示他的情况在好转吗?就像《圣经》里说的“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即使光的明暗不一)。神看光是好的”等等之类的吗?那些声音是夹在黑暗中的吗?答案他一概不知,但是问这些问题有意义吗?他还是不知道。他只知道一件事,他的疼痛被压在声音底下,夹在意识层与潜意识之间。感觉上有好长一段时间,外边的世界就只剩下那些声音了(实际上时间确实拉得很长,因为他只能感觉到疼痛与昏沉这两件事而已)。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谁、置身何处,也全然不在乎。他好想死,可是混沌的痛楚却如夏日暴风般占据他所有的心思,他连自己想死都不知道。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了,他渐渐意识到自己也有不痛的时候,而且痛与不痛,会周而复始地循环。打从他渐次挣脱全然的黑暗,进入昏沉以后,最先想到的竟是一件与目前处境完全不相干的事——他想到里维尔海滩那根突起的残桩。小时候爸妈常带他去里维尔海滩,他总是坚持要爸妈把毯子铺在能让他看见桩子的地方。那残桩像怪兽的獠牙,半掩在沙中。他喜欢静静坐着,看海水慢慢涌上来,将残桩淹没。几小时后,三明治和土豆沙拉都吃光了,爸爸保温瓶里的饮料也喝得一滴不剩,妈妈表示该收拾东西回家时,残蚀的桩头就会又开始浮露出来——一开始只是在涌浪之间乍隐乍现,然后便越露越多。等垃圾被他们统统塞进写着“维护海滩清洁”的大圆桶,保罗的海滩玩具都收拾完毕,(保罗是我的名字,我叫保罗,今晚妈妈会在我晒伤的皮肤上涂强生婴儿油,他头昏脑涨地想)而且毯子也都折好时,桩子就差不多又整根露出来了,泡沫般的碎浪围绕着发黑黏滑的桩子。爸爸努力地跟他解释说,桩子的隐露是潮汐造成的,但他总认定是桩子本身的关系。潮水来了又去,残桩依旧在,只是有时看不见罢了。没有残桩,就没有潮汐。这回忆在他脑中萦绕不去,像一只缓缓飞动的苍蝇,而且越来越清晰。他摸索着其中的含意,却一再被那些声音打断。呼噜呼呼一——切——都——是——红的嘟噜呼呼有时声音会停住,有时却是他自己停摆了。他对这个当下,这个处于昏沉之外的当下,第一个清楚的意识是他突然没办法吸气了。无所谓,其实也蛮好的,小事一桩;他挺能忍痛的,可是忍耐也得有个限度吧,如果他能死掉,不痛了,应该会挺开心的。接着有张嘴盖到他嘴上,那对唇虽然又涩又硬,但绝对是女人的。女人用嘴对他灌气,气冲入他喉咙,灌进他肺里,接着女人的嘴唇往后移开,保罗第一次闻到她的味道。他在那股强灌到自己体内的气息中闻到对方的气味,那是一股混杂着香草饼、巧克力冰淇淋、鸡汁酱及花生奶油糖的恶臭。保罗有种被强暴的感觉。他听到有个声音在尖叫:“吸气,快呀!吸气,保罗!”女人的嘴再度罩上来,臭气一股脑灌了进来,那恶气像尾随在地铁后、卷起一堆垃圾纸屑的冷风。接着,嘴唇又往后移开了。保罗心想,我的妈呀,千万别再让恶臭钻进我鼻子里啦,可是他控制不了,天哪,好臭,真要命。“吸气,妈的!”那个不知从何而来的声音尖厉地喊道。保罗心想,我会努力吸气,求你别再灌气,别再碰我了。他努力想吸气,可是还没开始动作,对方的嘴唇又压了上来,那唇干涩死硬,简直跟盐渍的生肉一样。她用她的恶臭再次彻底地强暴了保罗。这一回女人把嘴唇移开后,保罗抵死不让她再灌气进来了。他用力将气堵回去,然后自己吸进一大口气,再吐出来,等待着胸腔跟以前一样,不用帮忙,便能自行鼓胀。保罗发现胸口没动静时,又奋力吸了一大口气。等到终于恢复呼吸后,保罗迅速喘着气,拼命想将女人的气味从身上驱走。平凡的空气啊,竟可以如此香甜。
作者: 王树增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抗日战争》以三卷的恢宏篇幅记述了发生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抗日战争。作品以战争的每一次事件和每一场战役为纵贯,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国际视角全面真实地揭示了中华民族在近代历史中第一次全民族同仇敌忾、浴血山河所赢得的伟大的反侵略战争的胜利。《抗日战争》是一次全新写作,全新阅读战争的体验,对抗日战争全新定位和见识的巨著。从史料收集和研读开始,《抗日战争》写作长达六年之久。由于战场广阔,参战人数众多,抗日战争亲历者遍布各地。尽管如此,王树增还是尽可能地查阅文献、踏勘战场、采集、比对、甄别,力求真实。经过海量阅读和精心酝酿,最后完成了这部大书。《抗日战争》站在全民族抗战的立场上,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大背景下,以重大战役战斗为轴,以重大历史事件及相关人物为经纬,突出反映并全景式地记叙1937—1945年这八年抗战中的主要战役战斗。对敌我双方统帅部的战役企图、计划,兵力部署,作战行动和战役经过,都做了详尽的记叙,特别是对战役战斗结局及其经验教训,能从军事学术的高度给以分析、总结与点评。这部作品以波澜壮阔的文学叙述向最广大的读者解读中日之间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持久的战争。记录了中华民族在山河破碎、艰难困苦、牺牲巨大的历史现实下如何同仇敌浴血奋战,最终赢得了这场伟大的民族战争。对于这场残酷的战争所揭示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于广大读者认识战争的本质在实践民族复兴伟业的今日中国,都有着巨大的认知意义和价值。全面讲述抗日战争历史,是历史的需要,也是现实的可能。随着社会日益开放,对外交流通畅,两岸对历史的态度日趋一致,尘封已久的秘密文书档案也纷纷解密。有太多读者希望全面了解抗日战争的历史,有太多他们的父辈曾亲身经历的战争需要重新讲述。此时回首上世纪的抗日战争,创作一部符合历史真实的巨著,便既是应当的,也是可能的了。王树增的“战争系列”一直在努力达到这一目标,这也是他的“战争写作”的价值所在。正是基于此,王树增完成了他“战争系列”最为宏阔的一部作品——《抗日战争》。
作者: 王政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 本书全部选自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之前出版的抗战文献史料,主要内容涉及“九一八事变”、“一二八事变”、“七七事变”、南京大屠杀、百团大战、日本投降等重大事件,其中一些重要史料如《辽吉被占纪实》《地狱中的南京》《毛泽东访问记》等属非常少见的珍稀史料,它们是全民族抗战的重要见证。全书六十九篇史料、一百五十二张图片,均由千余件抗战史料中精选而出。除校正个别原文中的错别字外,其他均未改动,以期让读者原汁原味地阅读抗战史料原貌,最近距离地走近抗战、思考抗战,身临其境地体会国族危亡时刻的悲愤。
作者: 残雪 著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 残雪,新时期较早直接表现精神层面波动的小说家,也是影响广泛的先锋小说家。其作品在当代文学的一个阶段,成为人人共知的话题。而其不与多数同期热闹的作家同流的做法,完全可以视作其小说认识坚定成熟的一个标志。本书汇集了她迄今创作小说的 *有代表性、影响面大的作品,如本书、《苍老的浮云》、《山上的小屋》等。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一棵会说话的甜橙树这个主意是妈妈出的。“今天,咱们大家都去看房子。” 托托卡把我叫到一边,小声对我说: “你要是敢说咱们已经去看过新房子,瞧我揍扁了你。” 可是,我根本没有想到这个。我们一大群人走在街上。格洛里亚拉着我的手,命令我连一分钟都不许松开。我拉着路易斯的手。“妈妈,咱们什么时候搬家?” 妈妈有些悲伤地回答格洛里亚说: “圣诞节之后两天,咱们就必须开始收拾行李了。” 她的声音听起来很累很累。我为她难过,妈妈天生是干活的命。工厂开工的时候她才六岁,就被送进去了。他们让妈妈坐在一张台子上,她必须不停地清洗那些铁家伙。她那么小,自己从台子上下不来,结果常常尿裤子。她从来没有进过学校,也不识字。我知道了她的故事以后特别伤心,我发誓等我当上诗人、变成一个有知识的人的时候,我要给她念我写的诗…… 圣诞节首先来到了商场店铺,所有的玻璃门窗上都画上了圣诞老人的像。好多人正在买圣诞贺卡,这样,到了圣诞节那天就不用去商店挤来挤去。我隐约感到自己有一个愿望,希望这次圣婴是专为我一个人降生的,这样,等我到了懂事的年龄,也许就会变得好一点儿。“就是这里。” 面对新房子,大家惊呆了。这座房子稍微有点儿小。托托卡帮妈妈扭开锁住院门的铁丝,我们走了进去。格洛里亚松开了我的手,忘记自己已经是一个大姑娘了,跑过去一下抱住了芒果树。“芒果树是我的,我先摸到的。” 托托卡抱住了罗望子树。什么都没有给我剩。我看着格洛里亚,几乎要哭了。“那我呢,格格?” “快去后院,那里肯定还有树,傻瓜。” 我跑到后院,可是,这里只有一些长得很高的龙爪草、几棵带刺的老甜橙树,靠近水沟的地方有一棵小小的甜橙树。我很失望。大家都在看新家的各个房间,分配谁应该住哪间。我拉了一下格洛里亚的裙子: “后院什么都没有。” “你不会找。等着,一会儿我给你找一棵树。” 过了一会儿,她和我一起来到后院。她看了看甜橙树。“你不喜欢那一棵?瞧,多漂亮的甜橙树啊。” 我哪棵都不喜欢,连那棵我也不喜欢,没有一棵是我看得上的,它们全都带好多刺儿。“我宁愿要这棵甜橙树,也不要那些难看的树。” “在哪儿?” 我们走到树边。“多漂亮的甜橙树啊!瞧,连一个刺都没有,它多有特点啊,从老远的地方就能看出它是一棵甜橙树。我要是你,才不要别的树呢。”
作者: 多人 著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忆儿时丰子恺一 我回忆儿时,有三件不能忘却的事。 第一件是养蚕。那是我五六岁时、我祖母在日的事。我祖母是一个豪爽而善于享乐的人,良辰佳节不肯轻轻放过。养蚕也每年大规模地举行。其实,我长大后才晓得,祖母的养蚕并非专为图利,时贵的年头常要蚀本,然而她喜欢这暮春的点缀,故每年大规模地举行。我所喜欢的,最初是蚕落地铺。那时我们的三开间的厅上、地上统是蚕,架着经纬的跳板,以便通行及饲叶。蒋五伯挑了担到地里去采叶,我与诸姐跟了去,去吃桑ren.蚕落地铺的时候,桑ren已很紫而甜了,比杨梅好吃得多。我们吃饱之后,又用一张大叶做一只碗,来了一碗桑ren,跟了蒋五伯回来。蒋五伯饲蚕,我就以走跳板为戏乐,常常失足翻落地铺里,压死许多蚕宝宝,祖母忙喊蒋五伯抱我起来,不许我再走。然而这满屋的跳板,像棋盘街一样,又很低,走起来一点也不怕,真是有趣。这真是一年一度的难得的乐事!所以虽然祖母禁止,我总是每天要去走。 蚕上山之后,全家静静守护,那时不许小孩子们噪了,我暂时感到沉闷。然而过了几天,采茧,做丝,热闹的空气又浓起来了。我们每年照例请牛桥头七娘娘来做丝。蒋五伯每天买枇杷和软糕来给采茧、做丝、烧火的人吃。大家认为现在是辛苦而有希望的时候,应该享受这点心,都不客气地取食。我也无功受禄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与软糕,这又是乐事。 七娘娘做丝休息的时候,捧了水烟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少半段的小指给我看,对我说:做丝的时候,丝车后面,是万万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便是小时候不留心被丝车轴棒轧脱的。她又说:“小囝囝不可走近丝车后面去,只管坐在我身旁,吃枇杷,吃软糕。还有做丝做出来的蚕蛹,叫妈妈油炒一炒,真好吃哩!”然而我始终不要吃蚕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诸姐都不要吃的原故。我所乐的,只是那时候家里的非常的空气。日常固定不动的堂窗、长台、八仙椅子,都收拾去,而变成不常见的丝车、匾、缸。又不断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丝做好后,蒋五伯口中唱着“要吃枇杷,来年蚕罢”,收拾丝车,恢复一切陈设。我感到一种兴尽的寂寥。然而对于这种变换,倒也觉得新奇而有趣。 现在我回忆这儿时的事,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蒋五伯、七娘娘和诸姐都像童话里、戏剧里的人物了。且在我看来,他们当时这剧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忆!只是这剧的题材,现在我仔细想想觉得不好:养蚕做丝,在生计上原是幸福的,然其本身是数万的生灵的杀虐!《西青散记》里面有两句仙人的诗句:“自织藕丝衫子嫩,可怜辛苦赦春蚕。”安得人间也发明织藕丝的丝车,而尽赦天下的春蚕的性命! 我七岁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复养蚕。不久父亲与诸姐弟相继死亡,家道衰落了,我的幸福的儿时也过去了。因此这回忆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仟侮。 二 第二件不能忘却的事,是父亲的中秋赏月,而赏月之乐的中心,在于吃蟹。 我的父亲中了举人之后,科举就废,他无事在家,每天吃酒,看书。他不要吃羊、牛、猪肉,而喜欢吃鱼、虾之类。而对于蟹,尤其喜欢。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亲平日的晚酌规定吃一只蟹,一碗隔壁豆腐店里买来的开锅热豆腐干。他的晚酌,时间总在黄昏。八仙桌上一盏洋油灯,一把紫砂酒壶,一只盛热豆腐干的碎瓷盖碗,一把水烟筒,一本书,桌子角上一只端坐的老猫,我脑中这印象非常深刻,到现在还可以清楚地浮现出来,我在旁边看,有时他给我一只蟹脚或半块豆腐干。然我喜欢蟹脚。蟹的味道真好,我们五个姊妹兄弟,都喜欢吃,也是为了父亲喜欢吃的缘故。只有母亲与我们相反,喜欢吃肉,而不喜欢又不会吃蟹,吃的时候常常被蟹螯上的刺刺开手指,出血;而且抉剔得很不干净,父亲常常说她是外行。父亲说:吃蟹是风雅的事,吃法也要内行才懂得。先折蟹脚,后开蟹斗……脚上的拳头(即关节)里的肉怎样可以吃干净,脐里的肉怎样可以剔出……脚爪可以当作剔肉的针……蟹整上的骨头可以拼成一只很好看的蝴蝶……父亲吃蟹真是内行,吃得非常干净。所以陈妈妈说:“老爷吃下来的蟹壳,真是蟹壳。” 蟹的储藏所,就在天井角落里的缸里,经常总养着十来只。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阳等节候上,缸里的蟹就满了,那时我们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只,或一只半。尤其是中秋一天,兴致更浓。在深黄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场上的月光下面去吃。更深人静,明月底下只有我们一家的人,恰好围成一桌,此外只有一个供差使的红英坐在旁边。大家谈笑,看月亮,他们─—父亲和诸姐─—直到月落时光,我则半途睡去,与父亲和诸姐不分而散。 这原是为了父亲嗜蟹,以吃蟹为中心而举行的。故这种夜宴,不仅限于中秋,有蟹的节季里的月夜,无端也要举行数次。不过不是良辰佳节,我们少吃一点,有时两人分吃一只。我们都学父亲,剥得很精细,剥出来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积受在蟹斗里,剥完之后,放一点姜醋,拌一拌,就作为下饭的菜,此外没有别的菜了。因为父亲吃菜是很省的,而且他说蟹是至味,吃蟹时混吃别的菜肴,是乏味的。我们也学他,半蟹斗的蟹肉,过两碗饭还有余,就可得父亲的称赞,又可以白口吃下余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励节省。现在回想那时候,半条蟹腿肉要过两大口饭,这滋味真好!自父亲死了以后,我不曾再尝这种好滋味。现在,我已经自己做父亲,况且已经茹素,当然永远不会再尝这滋味了。唉!儿时欢乐,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这一剧的题材,仍是生灵的杀虐!因此这回亿一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仟悔。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却的事,是与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囡囡的交游,而这交游的中心,在于钓鱼。那是我十二三岁时的事,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囡囡是当时我的小伴侣中的大阿哥。他是独子,他的母亲、祖母和大伯,都很疼爱他,给他很多的钱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游玩。他家与我家贴邻而居。我家的人们每天赴市,必须经过他家的豆腐店的门口,两家的人们朝夕相见,互相来往。小孩们也朝夕相见,互相来往。此夕阳家对于我家似乎还有一种邻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谊,故他家的人对于我特别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产的豆腐干、豆腐衣等来送给我父亲下酒。同时在小侣伴中,王囡囡也特别和我要好。他的年纪比我大,气力比我好,生活比我丰富,我们一道游玩的时候,他时时引导我,照顾我,犹似长兄对于幼弟。我们有时就在我家的染坊店里的榻上玩耍,有时相偕出游。他的祖母每次看见我俩一同玩耍,必叮嘱囡囡好好看待我,勿要相骂。我听人说,他家似乎曾经患难,而我父亲曾经帮他们忙,所以他家大人们吩咐王囡囡照应我。 我起初不会钓鱼,是王囡囡教我的。他叫他大伯买两副钓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里去捉许多米虫,浸在盛水的罐头里,领了我到木场桥头去钓鱼。他教给我看,先捉起一个米虫来,把钓钩由虫尾穿进,直穿到头部。然后放下水去。他又说:“浮珠一动,你要立刻拉,那么钩子钩住鱼的颚,鱼就逃不脱。”我照他所教的试验,果然第一天钓了十几头白条,然而都是他帮我拉钓竿的。 第二天,他手里拿了半罐头扑杀的花蝇,又来约我去钓鱼。途中他对我说:“不一定是米虫,用苍蝉钓鱼更好。鱼喜欢吃苍蝇!”这一天我们钓了一小桶各种的鱼。回家的时候,他把鱼桶送到我家里,说他不要。我母亲就叫红英去煎一煎,给我下晚饭。 自此以后,我只管欢喜钓鱼。不一定要王囡囡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钓,又学得了掘蚯蚓来钓鱼的方法。而且钓来的鱼,不仅够自己下晚饭,还可送给店里的人吃,或给猫吃。我记得这时候我的热心钓鱼,不仅出于游戏欲,又有几分功利的兴味在内。有三四个夏季,我热心于钓鱼,给母亲省了不少的菜蔬钱。 后来我长大了,赴他乡入学,不复有钓鱼的工夫。但在书中常常读到赞咏钓鱼的文句,例如什么“独钓寒江雪”,什么“渔樵度此身”,才知道钓鱼原来是很风雅的事。后来又晓得有所谓“游钓之地”的美名称,是形容人的故乡的。我大受其煽惑,为之大发牢骚:我想“钓鱼确是雅的,我的故乡,确是我的游钓之地,确是可怀的故乡。”但是现在想想,不幸而这题材也是生灵的杀虐! 我的黄金时代很短,可怀念的又只有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杀生取乐,都使我永远忏悔。
作者: 斯蒂芬.金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 1930年4月11日内布拉斯加州奥马哈市木兰花旅馆致有关人士:我叫威尔弗雷德·勒兰德·詹姆斯。我写这封信坦白交代本人的罪过。一九二二年六月,我行凶谋杀了我的妻子阿莱特·克里斯汀娜·温特尔斯·詹姆斯之后,把她的尸体投入一窖老井中隐匿了起来。我儿子,亨利·弗雷蒙·詹姆斯,帮助我实施了这个犯罪行为,但那个时候他才十四岁,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是我利用他的恐惧心理,打消他非常符合人之常情的种种反对意见,哄骗他参与了那场谋杀。比起犯罪这件事本身,我为哄骗他的做法更加感到懊悔。其间的种种缘由,这份交代记录会公之于众。导致我犯下那该遭天谴的罪恶的原因始于内布拉斯加州赫明顿的那一百亩良田。那块地是我妻子的父亲约翰·亨利·温特尔斯在遗嘱里留给她的。我想把它与我们在一九二二年就已经达到八十八亩的终身保有的不动产农场合并在一块儿。可我那位打心里就不喜欢农场生活(也不喜欢嫁给农民)的老婆想把这块地卖给法灵顿公司,变换成现金。我问她是否真的愿意在法灵顿屠宰厂的下风处过日子的时候,她告诉我,我们可以卖掉她父亲的良田和我们的农场——我父亲的、也是我父亲他祖上的农场啊!我问她有了钱却没了地咋办,她就说,我们可以搬到奥马哈去呀,或者呢,干脆到圣路易斯去开个门市。“我决不会在奥马哈生活,”我说,“傻子才住在城里头呢。”照我目前所生活的地方来看,那句话想来真是讽刺,可我不会在此处久居的。这一点我心知肚明,就如同我明白是什么东西在墙里弄出声响来一样。我也明白,当尘世的命数走到尽头之后,我会在何处安身。我不知道地狱是否比奥马哈更糟。假如四周没有美丽的乡村环绕,恐怕奥马哈城早就成为地狱了,它不过是座不停地冒烟、四处散发着硫磺臭气的空落落的城市,满城尽是像我一样失魂落魄的人。为了这一百亩地,我们在一九二二年冬天和春天争得不可开交。亨利夹在当中,不过他倒更偏向我这一边。他长相像他妈妈,但在对待故土的感情上,他更像我。他是个顺从听话的孩子,丝毫也没他妈妈那种傲慢无礼。一次又一次,他告诉妈妈,说他不愿住在奥马哈或别的城市,还说,只有她妈妈和我意见统一,他才会离开。可是意见统一这一点,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做到。我想到了诉诸法律。在这件事上,我作为丈夫,任何法庭都会坚持我有决定这块土地用途和目的的权利。这一点我有把握。可我却给一件事儿绊住了。倒不是担心邻居们的闲言碎语;我才不在乎乡下人嚼舌头呢。是别的。我心里早已恨她。对。我已经希望她死掉,这就是我没去诉诸法律的原因。我相信每个人心里都住着另外一个人,一个陌生人,一个耍奸使诈的人。一九二二年三月,赫明顿的天空是银灿灿的,每块田地都变成了雪纱一般,我相信,在那时,农民威尔弗雷德·勒兰德·詹姆斯心中那个耍奸使诈的人已经对我妻子下了判决,裁定了她的命运。这是宣判死刑的判决。《圣经》上说,不知感恩的孩子像蛇牙,可是,纠缠不休、不知感激的老婆比蛇牙还要锐利。我不是恶魔。我曾试图把她从那个耍奸使诈的人手中拯救出来。我告诉她,如果我们无法达成共识,她可以到林肯郡她母亲那儿去住,一个往西离这儿六十英里的地方——这段距离够远的,算得上是分居了,虽然还够不上离婚,但已表明我们的婚姻正在解体。“然后把我父亲的地留给你?”她问道,接着把头甩向一边。我对那种傲慢的甩头动作早已厌恶到极点,她那时就像是匹驯养不到位的马驹子,鼻子里还会发出嗤嗤声。“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威尔弗。”我对她说,如果她坚持己见,我会从她手中把地买过来。这将不得不等上一段时间——八年,也许十年——但是,我会分文不差地把钱付给她的。“一丁点一丁点地进账比一个子儿都没有还要坏,”她应答道(鼻子又“嗤”的一声,头又来了个侧甩动作)。“这是每个女人都懂的。法灵顿公司马上支付全部现款,而且他们打算给出的高价要比你的出手爽气多了。我才不会住在林肯郡呢。那又不是个城市,只不过是个教堂比房子还多的村子。”您明白我的处境了吧?您不会不懂她把我置于的窘境吧?难道我就不能博得您的一点点同情?不能?那么就听听这件事吧。那一年的四月头上——据我所知,距今已经八年了——她满面光鲜、神采奕奕地走到我身边。她把大半天时间都泡在麦克库克的“美容院”里,把头发做成厚厚的鬈子,悬在脸上,让我想到旅馆和客栈里的马桶纸卷儿。她说她有了个主意,那就是把那一百亩良田和农场一起卖给法灵顿公司。她认为,为了得到她父亲的那块地,公司会一并买下农场,因为那块地靠近铁路线(也许她想得有道理)。“然后嘛,”那蛮不讲理的泼妇说道,“我们把钱分了,离婚,重新开始各自的生活。咱俩都清楚这就是你的心愿。”她说这话,俨然她不这么想似的。
作者: 刘可风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简介:辛亥革命已经过去五个年头,陕北黄土高原仍然和清朝末年一样荒凉和贫瘠,只是战乱更加频繁,灾难越发深重。 近来,在黄河西岸吴堡县的群山里,常有几股土匪出没,他们突然窜进村庄,疯狂烧杀抢掠。善良的农民无力反抗,只顾四散逃命,眼看着土匪拉走自家的牲口,驮走自家的粮食和财产,消失在大队人马卷起的尘土中。 为了自卫,吴堡县寺沟村的农民们联合起来,在易守难攻的山峁上筑寨,把财产、粮食和牲口放在三四人高的寨墙里,一听风声不对,就扶老携幼,逃进寨子躲避。就在端午节后几天,报警的炮声又响了,村民们纷纷逃离。土匪进村扑了空,便全力围攻简陋的山寨,声言不交出足够的银元和粮食,定要杀个鸡犬不留。为了保卫生命财产,农民们拿起原始的刀、矛、火铳和农具,在寨墙上拼死抵抗。他们哪里是手持快枪、野蛮疯狂的土匪的对手呢?不到半天工夫,寨墙被攻破。红了眼的土匪,向人群疯狂射击。三十几户村民死伤四十多人,粮食、财产、牲畜被洗劫一空。土匪走后,寨子里外一片哭声。寺沟村的刘仲喜是遭遇最惨的人家之一。他刚满三岁的小儿子,被土匪一枪打死在妻子怀里。十二岁的大儿子跳墙逃命时,被子弹打穿了手掌。二儿来不及跳墙,慌乱拿起羊毛毯遮挡身体,被打断了手指。家里的“顶梁柱”刘仲喜从寨墙往下跳,摔伤了腰和腿,躺在地上起不来。这个破败家庭的重担落到了临产的妻子和年迈的母亲肩上,乡亲们帮着埋了死的,抬着伤的,都替刘仲喜发愁:这家人往后的日子怎么过呀? 没过多久,也就是1916年农历六月初三午夜,刘仲喜的妻子又生下一个儿子。当他来到这兵荒马乱的世界,发出第一声啼哭时,母亲用力把这个肉囊囊的小东西推到灭火后冰凉的土炕拐角,顺手揭开炕角盖火,让倒灌进窑里的冷风正对着她的婴儿。被未成年的四儿两女拖累成一把干柴的母亲,早就拿定主意:“这世道,他怎能养活?不如早死,省得遭罪。” 要不是祖母清晨来看儿媳,这个小生命也许被抱到村外,埋在哪块黄土下,永远不为人知。 祖母拧着两只小脚,进得窑门,一眼看见撂在炕角旮旯光着身子的孙子。这个善良婆婆,三十多岁守寡,历尽艰辛把独子刘仲喜养大,吃够了人单力薄的苦头,盼着子多福多。她抱起婴儿,诅咒狠心的晚辈:“倒你们龟子孙的运,这孩儿还在出气,就连裹也不裹?唉!这还是个命大的。”她对着儿媳、儿子叫嚷,“快给裹上嘛!”站着的、坐着的像没听见。她只好自己爬上炕,找来一块烂布把孩子裹好,又下地,寻来铁勺,抓一把小米面,点着几根高粱秆。当祖母正把烫嘴的面糊糊在自己嘴里嚼凉,用手指往婴儿口里抿时,报警的炮声又一阵阵响起,受轻伤的大儿二儿,立刻抬起受重伤的父亲,年老的婆婆扶着刚生产的儿媳,领着年幼的孙儿们急急忙忙往山寨逃命。只剩下这个生不逢时的婴儿独自陪伴着空寂的山村。 直到日头落西,天黑严以后,人们才陆陆续续回村。祖母先到窑里摸摸可怜的孙子,惊喜地说:“嘿!热着呢,还在出气,有气就喂上一口吧!”她一边抹掉落下的泪珠,一边去换孩子沾满屎尿的破布。 就这样,早出夜归,一连过了十六天,这个小生命竟然活着。听说土匪已离此往南。别人家都松一口气,仍然过起男耕女织的日子。刘仲喜一家却一片惨象:死的、伤的、老的、残的,全靠未出月子的产妇支撑。她做在前头,吃在后头,粗食淡饭也难吃饱,哪里还有奶水?婴儿顿顿靠祖母铁勺里那点小米糊糊充饥,怎能养活呢? 夫妻俩商量,妻子说: “这孩儿没死,就给他寻上个好活的人家,听说邻村呼姓地主没有子嗣。” 倔强的刘仲喜躺在炕上,无可奈何地点点头。 托人说合,很快说妥。中人把这个“多余”孩子抱出窑门,刚刚跨上院门台阶,正蹲在院里抽烟的四爷爷,猛地起身,拦住了还差一步迈出大门的中人,大声嚷道:“你们喂养了这么一大群孩儿,哪个也没送人,就多余他一个?孩儿长大了不怪怨你们?你们知道他将来成龙呀变虎呀?仲喜!把他捎带着喂上不行吗?”一阵沉默,躺在炕上的刘仲喜挣扎着,却坐不起来,只好对哭泣的妻子说:“快……快把孩儿抱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