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读大家 不必然的对等:文学改编电影
作者: 李欧梵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7年11月
简介:
导语:改编的艺术
一、 我的“后启蒙”书写
我写这本书,有一个潜在的目的,姑且称之为“后启蒙”:经由现今来重新认识过去,也经过电影来重新认识文学,特别是中外文学的经典。我“启蒙”别人,也启蒙自己——温故而知新,自我增值。
这个后启蒙的“后”字,也至少有两个涵义:一个指的当然是现今的所谓“后现代”社会,特别是在我书写的场地——市场和商品挂钩的香港;另一个“后”字则指的是“后”来居上的学问——电影,我认为现今我们已经由电影来重新认识文学经典的时候了。电影非但“后来居上”,早已成了大众消费的媒体(也逐渐不分雅俗),而且在这个后现代社会中,这个媒体和与之相关的新科技媒体(如影碟图片、电视、网络等)也早已成了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缺的部分,它虽没有取代文字,却逐渐有凌驾以文字为主的文学的趋势。
然而“后来居上”并不表示新的比旧的更好,而是我们的日常生活的习惯改了,必会影响到所谓“品味”问题。平日浸淫在各种大众媒体的人,已经不能辨别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往往以价钱的贵贱为准则,当然“名牌效应”更不在话下,这个现象众所周知。而后现代的文化理论也并不能帮助我们培养识辨的能力,它把重点放在消费,而不在生产;重“工业”而不重“创意”,把整个全球社会“物质化”和商品化的景观视为理所当然,连带也影响到对于电影的研究。据我所知,目前在西方学界,研究电影和文学关系的学者并不多,其中只有极少数人是对于文学有极深修养的,纽约大学的罗拔史谭(Robert Stam)教授是其中的佼佼者,所以我当然要参阅他的几本著作,作为我个人“理论”的出发点。
史谭有一个观点,我十分同意:二三十年前(或更早)研究此类问题时,学者往往把文学视为首位,先入为主,因此改编文学经典注定不成功;所谓忠实于原著(fidelity)的问题,成了传统理论家*常用的尺度,所以史谭要反对,我也赞成他的反对意见。〔注一〕史谭把文学和电影放在平等的地位,甚至更偏向电影,认为它是一种较文学更“多声”体的艺术。史谭借用了一个名词来形容“改编”关系:palimpsest,字典上的定义指“古代将原有的文字刮去重写新字的羊皮纸或其他书写材料”,换言之,如果羊皮纸上原有的文字可以喻作文学原著的话,改编就是刮去重写。而原有的文字,他又用另外两个更抽象的理论文字(抄自法国理论家Gérard Genette)来表述:文学原典是一种hypotext,改编后的影片则是一种hypertext,我暂且把这两个名词译作“前潜本”和“后现本”;“潜”指的是潜存或残存、甚至只剩下躯壳或痕迹的原本,在时间上它必产生于前,而改后显现出来的文本,则是在上面加上去的东西,所以是“后设”,然而与“前文”仍然产生某种辩证关系。
这种理论游戏非我所长。然而即便是史谭也不会完全料到目前香港的现象——“原本”或“前本”根本没有人理会了,在大众的集体意识中根本不存在,换言之,在一切皆是媒体复制的过程中,班雅明所说的“灵光”(aura)早已失明了。
我们只能从这些复制品——如电影——去重寻一些文学经典的灵光,甚至还不一定捉摸得到。在视觉媒体凌驾文字媒体的香港,年轻人已不知经典为何物,甚至连书店以廉价出售的文学经典平装本也无人问津。
作为一个受过文学训练的影迷或影痴,我不能自僭为电影学者,但近年来不知不觉地却写了不少关于老电影(内中不少是改编自文学经典的电影)的文章,想引导有心读者在重温旧片之际回归文学,但这种“回归”并非*肯定所有原著的文学价值,有的原著(如“007”铁金刚的小说系列)并不见得好,甚至改编后的影片——如《铁金刚勇破间谍网》(From Russia with Love, 1963)反而成为电影中的经典(见后文),所以我绝非厚此薄彼,只不过觉得有一种“动力”在驱使我作这种回溯式的研究,也许免不了有点老年怀旧的情绪吧(我也曾为此写过一本书:《自己的空间——我的观影自传》),但也不尽然,从学术的立场而言,或可勉称是一种跨学科的尝试。
写完这一段转弯抹角的前言,似乎可以言归正传了。但仍须稍稍交代一下我的研究方法。
二、 文学与电影关系
电影和文学的关系,实在难以简单道明。不少理论家曾为这两种艺术作“本体论”式的描述。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文学的本体是文字,电影的本体是影像。文字又由字和句组成,串连在一起,遂而产生内容,但语言学上仍把内容和形式分开,严格来说,西方语言学理论所说的符旨(signifier)和意旨(signified)仍在语言的层次,并未涉及内容,而一般读者则只看内容,不管形式。电影亦然,一般观众只看影片中的内容情节,并不注重电影本身的意象和接剪技巧,所以如果先看文学作品再看改编的影片的话,就会觉得影片的内容浅薄多了。但西方的文学和电影理论家则往往单从形式本身着手,认为形式构成内容,甚至后者是为前者服务,这就产生了一个很大的分歧。
我想采取一个较折衷的方法,内容和形式并重,但形式*不是内容的工具;我也扬弃所有“主题先行”和上纲上线式的先入为主的政治宣传或说教的论调。至少,我觉得这种方法有助于了解电影和文学的对等关系,特别是当我们从改编后的影片来追溯和推论原来的文学经典的时候。
现今观众看的都是有声片,特别是荷里活传统影响下的有声片,而忽略了默片。有声片可以用旁白,一定包括大量对话,所以和小说的戏剧的形式,比默片接近一点,而默片虽有字幕,但还是用影像来说故事。不少早期的西方电影理论皆以默片为主要材料,俄国形式主义的大师史克洛夫斯基(Viktor Shklovsky)在一篇经典论文〈Literature and Cinematography〉(英译变成一本小书)中,就特别指出——电影其实是一种符号(semiotic)式的艺术,它的“连贯性”是假的,它是观众视觉上的“误觉”:菲林连在一起从放映机投射出来的动作(motion)像是不停地在动,其实不然。换言之,“电影只能处理动的符号”,而在内容意义上根本无法表达所谓“陌生化”(defamiliarized)的文学语言。他当时十分重视电影这个新媒体,但对早期默片改编文学作品的尝试则嗤之以鼻。后来的法国电影理论家——如梅兹(Christian Metz)——亦从这种形式主义立场作“结构主义”的论述,一切形式至上,几乎不谈内容。
我想这种理论本身就是一个二十世纪西方现代主义的一个趋势:在文学上变成了“语化转向”(linguistic turn),而在电影的研究上又如何?过度地重视电影本身语言的独特性,则无形中忽略了“呈现”或“再现”(representation)现实的问题。荷里活的剧情片,大多是写实片,中国的老电影亦然,更遑论五四小说。现实如何用电影的语言来呈现或再现?在电影理论中,巴赞(André Bazin)——也是法国新浪潮派导演的教父——是经典人物,他的“深焦距长镜头”(deep?focuslong?take)理论为人津津乐道,至今仍然是研究荷里活老电影*适当的理论,我在本书中自不免俗,亦会稍稍提及,有所发挥。
总而言之,我不拟把抽象理论故意套用在我的研究上,而是从甚多的个案例子中看出——或悟出——一些浅显的道理,以便有助于普通读者和影迷观赏电影和阅读文学。
且先从电影谈起。
三、 荷里活剧情片的模式
一部普通的剧情片,一定有一个故事情节。严格地说,故事又和情节不同,前者可以泛指影片背后的故事——包括神话、传说、历史和社会现象中的材料——而后者则指影片作品中的故事,英文称为plot,但在一般人心目中两者往往混为一谈。任何一个文化传统中都有不少“大故事”,其主题结构往往会被各种作品引用并改头换面,所以,在*广义的层次,几乎所有的作品都是从几个大架构或主题中“改编”出来的,因此有的理论家说:所谓文化上的深层结构,特别是神话和传说,是一切故事的源泉。
本书中所说的“故事”则较有现实性,指的是古今现实生活中的材料,也用之不尽,取之不竭,文学和电影从中取用的更多。从生活的故事变成小说或电影的情节,是一个“叙事”(narrative)的过程,日久也形成各种类型和结构,小说和荷里活电影尤然。文学和电影理论家不知有多少人在这方面花上精力,著书立说。
从这个“叙事”的角度而言,文学(特别是小说)和电影(特别是剧情片)确有不少共通之处:二者都是在有限的时间内说一个故事。所以十九世纪西方写实主义的小说,被改编成电影的*多,譬如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苦海孤雏》(Oliver Twist)就被多次搬上银幕,还改编成歌舞剧,又据此再改编成歌剧片。(妙的是自从晚清时期西方小说被介绍到华土后,小说类中也以林琴南翻译的狄更斯小说*为有名)。
这并不表示十九世纪的小说中的人物逼真、故事生动,所以才容易被接受,其实狄更斯的小说内容十分琐碎,改编成电影并不容易,当中必须删减不少细节。从荷里活剧情片的立场看来,其基本情节架构和这种小说往往暗合,它们都包含几个不可或缺的因素:人物有身世,行为有动机,故事有结局,而叙事必须直线进行,即便是倒叙,也把时间的先后秩序注明,不可能事情还没有发生就先“先叙”起来,那是“后现代”式的技巧。*重要的是:情节有始有终,中间有转折,结尾前有高潮,把情节和人物中的冲突解决了,或悲或喜,有时更会在高潮时作正邪、忠奸或明暗的强烈对比,高潮结局后则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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