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atise on political economy
作者: (法)萨伊(Jean-Baptiste Say)著;陈福生,陈振骅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1963,2010重印)
简介:1803年,萨伊的重要著作《政治经济学概论》出版,由于萨伊特别推崇亚当·斯密,所以该书以通俗形式解释斯密的经济学说,是最早把古典经济学庸俗化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后又出版了《政治经济学问答》(1817)和《政治经济学教程》等书。1816年后一直在大学任教。萨伊与李嘉图是同一时代的人,但他们的学说截然不同,李嘉图吸取并发展了斯密学说中的科学因素,而萨伊则扩大了斯密学说中的庸俗成分。萨伊在他的《政治经济学概论》等书中阐述了他的赋税理论。主要包括这几项内容:(1)赋税定义。他认为,“所谓赋税,是指一部分国民产品从个人之手转到政府之手,以支付公共费用或公共消费”。并进一步解释说,课税是纳税人缴纳的货物的价值,“纳税人付出赋税就是损失了货币。赋税一经被政府或其官员消费,对整个社会来说,价值便消失了”(这两段话均出自《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501~502页)。因此,萨伊认为,政治经济学应该研究赋税的性质、赋税的来源及赋税对国家和个人利益的影响。萨伊不同意租税的负担会促进生产的观点,认为课税是向私人提取他们的一部分财产充作公用,这些公共支出不用于社会的再生产。(2)课税原则。萨伊认为国家“最好的财政计划是尽量少花费,最好的赋税是最轻的赋税”(同上书,第504页)。并同意亚当·斯密关于限制国家职能和缩减非生产性财政支出的观点,认为国家干预经济是坏事。萨伊提出的赋税五原则是①税率最适度的赋税。②只烦扰纳税人而不增加国库的情况达到最小程度。③各阶层人民负担公平。④在最小程度上妨碍再生产。⑤有利于国民道德。就是有利于普及对社会有用和有益的习惯。萨伊德赋税五原则,基本上继承了斯密的赋税四原则,又增加了有利于“国民道德”这一原则。在公平原则中,他主张对奢侈品课重税,对必需品课轻税。由于对这两者区分非常困难,他认为唯一公平的是对收入“需要以累进税率课税”。他主张实行累进税率,区别于亚当?斯密的比例税率。(3)税负转嫁与归宿。萨伊用“供需弹性”的理论来分析税负的转嫁与归宿问题。认为课税客体的负税比例与该课税客体的供给与弹性成比例,课税客体的需求弹性越大,租税的归宿越趋向于卖方;课税客体的供给弹性越大,租税的归宿越趋向于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