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法权哲学研究
作者: 林喆著
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
简介:本书无意涉足其各个部分,而将研究视角仅限于这一狭小的范围:黑格尔是怎样在客观精神领域内确定国家理念至上原则,以及权利学说和国家学说的,从而改写了古、近代自然法哲学中的权利观念,使“Recht”概念在他那里明确地包含着两层含义:(1)法,即权利;(2)法律,即权力。权利与权力关系的提出,一方面将西方传统法观念发展的两条结索合并为一个问题,使法哲学具有了自己的基本问题。另方面使整个西方权利理论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1)前黑格尔阶段即自然主义和理性主义(自然法哲学)时期;(2)黑格尔阶段,即意志—自由主义(法权哲学)时期;(3)后黑格尔阶段,即混合(多元化法哲学)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