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志
作者: 《沧州市志》编纂委员会 编
出版社:方志出版社 2006年6月
简介: 本志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力求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沧州的历史和现状。本志上限溯至每项事物的发端或有文献记载的年代,下限至1996年底。本志为政区志,记述范围以现沧州市政区为准,与境外有牵涉的人物、事件,记其相关情况。 本志为中篇结构,采取按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相结合的方法设志,类为一志,志下设章、节、目。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 本志纪年,公元1949年10月1日前用历史纪年并括注公元纪年,后采用公元纪年。凡以“解放”为时间界限者,则写明某年某月何地解放。 本志所用地名、官职、机构名称均用当时规范名称,地名与今不同者括注今名。 文中“沧州”一词,1912年以前有明确时间者系指当时行政建置下的沧州及其政区,其余为今沧州市政区之概称。“沧州市”一词,依各时期不同行政建置,指各该时期沧州市的政区。作为单体城市的沧州市,1912年以前称“沧州城”,1912年至1947年6月称“沧县城”,1947年7月至1996年12月称“沧州市区”(个别时期称沧镇)。 本志不为生人立传。对在世人物及客籍人物确有事迹可记者,采取人随事出原则,记入相关部类。 本志所用数字为政府统计部门数字,统计部门无统计者采用各行业、单位统计数字,并均经统计部门审核。各数字口径及数量不统一且无法核准者亦按原数字收录,以保证其客观性。 计量单位,新中国成立前的内容采用传统计量单位;新中国成立后采用国务院1984年颁布的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计算土地面积时兼用市亩。 本志资料来源于档案、志书及各种文献资料,个别情况源于调查。所记史实均经核实和考证,除引用原文及特殊情况需注明外,其余不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