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档案馆指南
作者: 天津市档案馆 编
出版社:档案出版社 1996-7-1
简介:为了使读者有效地利用本《指南》,帮助利用者查阅使用本馆档案资料,现将编写本书中的几个问题说明如下: 1. 由于部分档案材料数量、完整程度的限制以及有关国家机密等原因,按照国家规定,本《指南》不对馆藏全宗名册中的每一全宗档案内容逐一进行具体介绍。 2. 由于历史原因,本《指南》馆藏介绍的部分档案全宗,在时间上跨有几个时期,并没有按政权性质分开。如“天津商会”档案全宗,就跨有清代、前民国、日伪及后民国四个历史时期。因此,本书在档案全宗介绍的时期划分上,对每个全宗采取了以多数档案的时期为主的分类方法。还有曹勃档案全宗,属清代档案,但档案卷数不多,没有单独划分清代档案时期。 3. 档案全宗介绍分为两种形式:对于一般内容丰富的档案全宗(包括汇集全宗),均进行逐个介绍;对于同类或者性质、职能相近的机构档案全宗,采取了组合介绍的方法。 每一全宗介绍的文字,主要由“机构概况”和“档案情况及内容介绍”两部分构成。档案内容一般按问题进行分类介绍。另外,由于每一全宗均编有簿式案卷目录,绝大部分全宗编有卡片式目录,为减少赘言,除对编有多种检索工具的全宗,在简介文字中加以特殊说明外,一般全宗均未提及检索工具情况。 4. 馆藏档案全宗号由汉语拼音字头和阿拉伯数字两部分组成。汉语拼音字头分为3种:以“x”为字头者,指建国后“现行档案”;以“J”为字头者,指建国前“旧政权档案”;以“w”为字头者,指“外文档案”。 5. 关于历史纪年的使用,建国后采用公元纪年,建国前先写朝代年号或民国纪年(数字用汉字数码),其后在括号内注明相应的公元纪年。 6. 书中对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首次出现时均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使用简称。对于1937年七七事变至1945年日本统治期间天津日伪各机构的名称,除在类名标题上冠以“日伪”字样外,正文中一般加以省略。另外,对畫后约定俗成社会公认的专用语及历次政治运动简称,均未加引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