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专家建议稿
作者: 聊城大学慈善法研究组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2015年08月
简介:杨道波,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山东莘县人,法学博士(后),聊城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聊城大学慈善法研究中心主任,校聘优秀人才。主要从事商法、社会法等教学与研究工作,研究方向集中在慈善法。先后承担省、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与教学改革项目5项,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1项、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教育部、司法部等项目8项。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专著3部,合作出版译著1部。成果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1项。 王涛男,1969年9月出生,山东茌平人,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聊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聊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系主任,慈善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先后从事《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组织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教学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慈善法、社会法学,曾在《山东社会科学》《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理论探索》《兰州学刊》《行政与法》《聊城大学学报》等杂志上发表论文30多篇,出版专著1部,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多项,并主持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1项和聊城大学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 李永军,聊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聊城大学慈善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兰州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为资深法官,2005年到聊城大学法学院任教。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多篇,出版专著1部,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多项,并主持山东省教育厅课题1项。 綦保国,男,1974年8月出生,湖南衡阳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史学博士,聊城大学法学院讲师。曾从事人民警察、律师等职,先后师从湘潭大学彭熙海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曾代伟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慈善法史学、法律经济学。现在聊城大学法学院主要讲授《外国法律史》《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等课程。在各级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 刘海江,男,1980年出生,山东莘县人,法学博士,聊城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国际法、国际慈善组织的双语教学及研究。曾参与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两项及聊城大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项;先后被评为聊城大学第四届教学新星及山东省聊城市2013年学科新秀;先后出版译著及专著各1部、在《天津行政学院学报》《广西社会科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北方法学》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法规制的可行性》先后被人大复印资料及中国社会科学网先后进行全文转载。 孙洁丽,女,陕西韩城人,法学硕士,讲师。2009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同年进入聊城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讲:物权法、商法、房地产法、金融法。至今已公开发表法学论文数篇,曾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主持聊城大学校级课题1项,参与翻译国外法律译著《国外慈善法译汇》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