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作为透明政府和法治政府的有力助推器,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国际潮流。世界范围内共有105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确立清晰而明确的例外规则是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的前提和基础。适当的政府信息公开例外范围对于保障公民知情权、控制行政权力滥用、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信息公开的例外研究》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实践,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进而提出完善建议。首先对政府信息公开例外的基础理论进行分析,之后依次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讨论性信息豁免、内部信息豁免、妨碍执法信息豁免、工作秘密豁免进行研究,*后提出将公共利益衡量理论和征求第三方意见制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例外的重要保护机制,以实现个案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