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解读:理念、制度、机制、措施
作者: 曹康泰主编;赵晓光[等]编写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简介: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重要的基础性法律,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目前,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都有较为完善的反垄断法律倒度。对于我国来说,制定反垄断法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客观需要,是更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
我国反垄断法的制定历经十几年的时间,可谓“十年磨一剑。”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酝酿起草反垄断法到这部法律最终出台的十多年中,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场竞争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各界对反垄断法的理念、价值的认识日趋成熟、一致,要求出台反垄断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可以说,反垄断法的制定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在反垄断法的制定过程中,社会各方面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关注。立法王作机关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定了科学、合理的指导思想并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各方智慧,“立足中国实际,大胆借鉴有益的国际经验。所有这些,都为反垄断法的顺利出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反垄断法律制度是市场竞争客观规律的反映。我国反垄断法在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上,和大多数国家的反垄断法基本一致,确立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控制经营者集中三大制度。这三大制度通常被称为反垄断法的“三大支柱”或者“三块基石”。同时,我国反垄断法又立足于我国国情,每一项制度都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反映了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市场竞争状况、市场主体成熟度等实际情况的要求。特别是,我国反垄断法对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作了专章规定,这在各国反垄断立法中是独树一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