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ems of Death
作者: 徐建中编
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4
简介: 生,是偶然的;死,则是必然的。就象人不能回避生一样,也不能加避死。古远时期人类对死亡的认识都带有迷信色彩,有些民族甚至把它当作神来供奉膜拜。宗教出现后,人们对死亡又有了新的解释:上帝耶和华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类的始祖亚当与夏娃,并让他们长生不死。但是他们顶不住诱惑,偷吃了禁果,结果被上帝逐出了伊甸园。他们从此不仅要“终生劳苦,汗流满面才得糊口”,而且还被剥夺了“永生”的特权。由此,“死亡”就降临了人间。
古往今来,文人骚客无不为人生的有限而大发感慨,而来世与今世,永生与虚无也正是他们经久的咏叹。人有肉体之死,也有精神之死。精神之死就是“痛苦”、“恐惧”、“麻木”、“僵硬”。英雄一生只死一次,而儒夫在肉体死亡之前就已死过多次。死亡,有它的象征,有它的隐喻,人类道德的堕落、人类文明的衷败,何尝不也是一种死亡。诗人对死亡的沉思是人类哲学的一部分。它是生与死的辩证。
古希腊人说人是一个水泡,他们来到这个世上不为其他,只是为了能死才出生;人在罪孽中诞生,须得早日葬入泥土。英国文人泰勒(Jeremy Taylor,1613——1667)更是超然,他认为“死是一门伟大的艺术”,人在世的时候就要学习、准备圣洁的死;如果不做准备,或准备得不完善,这个错误就无法纠正,因为人只能死一次。名诗“死神莫骄狂”的作者邓约进翰(John Donne,1573——1631)曾在他的布道文中说:“死之殿堂矗立于两个世界(今世与来世)之间,可能要干扰一个好人的抉择。如果死亡不是我走向永恒要通过的大门,我就决不会来到这个世上。”悲观厌世之人渴求死亡的到来,把希望寄托于来世,求得永生。
面对死亡,或想到死亡,就会产生绝望的感觉,但如果死后能够进入永恒,绝望就会化作欢喜。诗人挥笔歌颂死亡,唱出生之虚无,死之永恒的绝唱。生是手段,死才是真正的目的,生在这个世界上只是人生旅途的一部分。狄金森(Emily Dickinson,1830——1886)不仅描写了死去的片刻,而且还发挥其想象力刻画了通往永恒的捷径:死亡象一位友善的马车夫,停下来将她带上了车。他们一起驱驶,那么悠闲自得,一路欣赏风光美景。诗人用象征的手法概述了由小到老的一生经历,用嬉闹的儿童,成熟的麦田、晚霜的余辉来喻示死亡的历程。
死亡的经验是奇特的,不可思议的体验。这种体验之所以神秘,是因为人只能真正经历一次死亡。在体验的片刻,又多半无法表达出来昭示他人。诗人雪莱就因此发出感叹:“谁能讲述无言死亡的故事?谁能揭开遮掩着未来的帷幕?”人们因此总觉得不完美,不理想。
自杀,被认为是实现理想的手段。它提前结束了生命,是对生命的否定,但又是死亡的肯定。自杀使生命更加完美 使人真正地掌握了自己的命运:何时了却此生,怎样了却都由自己决定。这样,人就真正地掌握了必然。
诗人以“死亡”抒发情怀,浇注胸中块垒。激荡的情怀感苍生,泣鬼神。他们或为痛失知友而挥毫,或为情侣的先逝而泼墨,或为亲人的离世而流涕,他们等待,在那注定的归宿能有再度的重逢或结束。诗人把生命视作小溪,把无边的大海视作永恒。死去如同小流归大海,浪子回故里。这是诗人为自己,也是为他们所爱的人作的“墓志铭”、“安魂曲”。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是宇宙间的新旧代谢——这是科学上的解释;作为诗人,他们对生死的论辩就赋予了浓重的诗意,但又有它科学的成分:“一只麻雀堕地,这里有特定的天意。不是现在发生,就是未来发生;未来如果不发生,现在一定发生;如果现在不发生,未来一定会发生。有准备就是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