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纯情: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作者: 张岩冰著
出版社:山东友谊出版社,2002
简介: 半年前,王谦兄约我写一本名为《非常纯情》的书,大致要求就是围绕一些爱情小说,说一些该说的话。
不就是爱情吗,不就是爱情小说吗?真是太容易了!怀着这样的念头,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王兄。
让我这样自信的原因其实很简单。
首先,所谓“旁观者清”,已经过了花前月下、谈情说爱的年龄,大可以以一个过来人的眼光,看痴男怨女的旷世奇情,虽不见得能发出什么高论,至少还不至于被作家用文字编织起来的浪漫温情所迷惑。读大学时,一对对的情侣都沉浸在花前月下的浪漫中;读研究生后,一起端着锅子到煤气间做饭,成了研究生宿舍里的情侣们惯常的表达爱意的方式。年龄是万试万灵的防疫针,让男男女女们不再为爱情的浪漫所蛊惑。
其次,自恃在十多年前就读过弗洛伊德的《爱情心理学》、奥维德的《爱经》、司汤达的《爱情论》这些把人的爱情和欲望放到显微镜下仔细剖析的书,理论上也还是颇有些准备的。虽然说“批判的武器”代替不了“武器的批判”,有了“武器”,批判起来自会理直气壮一些。
第三,从小我就喜欢看小说,各式各样的爱情小说早在心里堆得满满的,大学又是学的中文,爱情小说的套路也被我分析得清清楚楚了,随便拿几篇爱情小说出来讲讲心得,应该也是一件得心应手的事。
还有,近年来,我一不小心成了一位女权主义者,对性别问题倒也是颇下了点功夫,在性别理论中,爱惰也是一个极受关注的话题。趁此机会喊几句女权主义的口号,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当我真正坐下来写作的时候,却发现,事情并不如我想的那样简单。
翻拣了一下家中的藏书,看来看去,还是觉着爱情小说总脱不了如下案臼:
小说的情节中肯定少不了男女主人公之间的温情脉脉的眉来眼去、山盟海誓的情话绵绵,恋爱中的情人最好还要谈谈文学、谈谈音乐、谈谈明月清风、谈谈高山流水。作为爱情小说理想的主人公,男人一定是一个英俊的骑士,家财颇丰,因而可以不必劳作,有时间天天围着恋人转;最好他还有浪迹天涯的经历,体格要强健,身材要魁梧;当然,只要有热情,有才华,柔弱一点也惹人怜惜。女主人公则一定要美丽动人,声音圆润,举止高雅,性情贤淑;机灵古怪的女人也容易成为爱情小说的主人公,只要她身上带着些子神秘就行。当然,爱情赖以产生的氛围也十分重要:田野、山林、月光、海滨,或者雅致的客厅、幽静的庭园……
看出了套路,忽然就觉得我要做的事情十分无趣起来。
于是我常常面对“非常纯情”这四个字发呆,脑子里一片混乱,不知从何说起。
渐渐地,我想明白了。我之所以会困惑,是因为我将纯情仅仅理解成纯洁的爱情(这正是爱情小说所要描述的)。既然是“非常”纯情,就应该对“纯情”作非常态的理解。“纯”应该是一个带有哲理意味的概念,它意味着超越物质世界的限制,意味着对于爱情的哲学上的思考。正是有了这种非常态的理解,我在杜拉斯的《情人》里看到了“纯情”,这个“纯”来自文字,杜拉斯让“情人”、“爱情”以及“情欲”统统成为文字的现实,只活在文字里的爱情,自然是“纯粹”的。在劳伦斯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里我也看到了“纯情”。这本中译本直到现在也没有在国内开禁的小说,用大量的篇幅描写了男女主人公的性行为,然而,在劳伦斯笔下,欲望不意味着堕落,它是人的自然属性,是弥合人与自然裂隙、消除阶级差异的最好工具,赋予爱情以及与爱情相伴而生的欲望以如此形而上的意义,自然也算得上“纯”。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写的是不道德的欲望,剥除了爱情的道德内核,岂不是对爱情的“纯化”?《莎乐美》的唯美、《美狄亚》的因爱生恨,虽然都有些血腥,但它们将爱与美、爱与恨编织在一起,从侧面丰富了爱的内涵,也不能说与“纯情”无关……就这样一路为“纯情”拓展着内涵,一路翻看各种爱情故事。当我将最后一个字打入电脑时发现,摆在读者面前的这本书成了一个大杂烩。
对于这个大杂烩,一个《非常纯情》的标题已经不能完全容纳它里面的内容,于是我想起了“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这句宋词。
澎湃的激情可以写在脸上,也可以成为哲思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