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并购评论.2006年第1册(总第13册)
作者: 东方高圣投资顾问公司, 中国收购兼并研究中心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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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一个更加市场化,国际化的收购管理办法,必将起到规范并鼓励上市公
司并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股权分置改革胜券在握的大背景下,国内上市
公司将可能开始步入真正意义上的优胜劣汰阶段。
A2 并购大幕即将拉开
中金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滕威林
中国证监会最近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将现行的《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合二为一
,作了很多具有更加市场化、国际化色彩的修订。
1.监管方式更加市场化
(1)从完全依靠监管部门事前监管转变为适当的事前监管与强化的事后
监管相结合。
(2)从监管部门直接监管下的全面要约收购转变为财务顾问把关下的部
分或全部要约收购。
2.监管框架更加科学合理
(1)将持股5%以上视为收购的预警点,持股20%以上须作详细信息披露
,30%以上须采取要约方式或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
(2)根据不同的增加持股方式,包括二级市场收购、要约收购、协议转
让、间接收购等,规定了相应的信息披露和收购义务。
3.收购方式更加灵活
(1)允许换股收购:收购人可以证券作为支付手段收购上市公司。
(2)收购人可以在全面要约与部分要约之间进行选择。
(3)收购人在收购完成12个月后每年可自由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
4.强化了财务顾问作用
建立财务顾问对收购人事前把关、事中跟踪、事后持续督导的责任制,
建立市场约束机制。
5.强化了对收购人的监管
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一致行动人的范围予以明确规范和界定,对收购
人提出了持续监管等更加严格的要求。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逐步成熟,上市公司的收购活动与监管也进一步市场
化。如对于要约收购价格的规定,只规定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但可以低于提示性公告日
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前提是收购人聘
请的财务顾问要对该种股票前6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
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6个月取得公司股
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一个更加市场化、国际化的收购管理办法,必将起到规范并鼓励上市公
司并购的积极作用,并将使中国资本市场的并购更加高效规范。特别是在股
权分置改革胜券在握的大背景下,国内上市公司将可能开始步入真正意义上
的优胜劣汰阶段,更多的并购重组大戏即将拉开大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