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流通理念、方法与技术
作者: 孙明贵著
出版社:民族出版社,2002
简介:但是,随着低价格化成为各种业态的普遍战略,廉价商店的价格优势正经历着挑战,因此有些学者(木棉良行1996年)提出廉价商店必须进行新的革新。廉价商店并不是终极业态形式,
探索新的廉价业态是国外廉价商店新的趋势①,目前已出现了以下几种形态:
1.品种限定商店(categorykiller):这是一种在某种商品范围内,以具有压倒性竞争优势的价格和品种进行经营的廉价商店,它价格低廉、品种丰富,并采用大型专门店的形式。美国在家电、服装、文化用品、家具、日用杂品等方面经常采用这种业态,近年来由于快速发展不仅夺取了百货商店的市场份额,也夺取了综合超市的份额。美国有家经营家电的此种商店1992年的销售额就达到33亿美元,占家电市场份额的6.6,与综合超市10的占有率的差距已经很小,而1985年时只占到1.8。
2.处理品商店(outletstore):按照英文字面的解释是指排出口,意思是指专门处理厂家和工厂的库存商品。最早是直销生产商过剩的商品,因此是生产过剩的必然结果。现在这种业态已经发展到处理百货商店等零售商过剩、积压的商品,它专门搜集零售商和生产商销售不出去的商品,然后以非常低的价格销售,例如积压服装甚至能打九折。这种商店一般没有明确的经营范围,也不提供售后服务。
3.小商店(offpncestore):这是一种销售名牌服装、衣料、饰件和装饰品等商品并以低于一般价格进行经营的便宜商店。这种业态主要是在服装领域,且以名牌为主,但由于服装可能是有毛病的、过时的、过剩的,因此价格较低。这种业态在美国已被消费者所接受,增长很快,据《廉价商店新闻》调查,1992年总销售额146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10.6,而1983年时只有105亿美元。
4.批发俱乐部(wholesaleclub):这是一种以大量销售和低价格为目标设立的货仓式商店形态,它通常兼备批发和零售功能,为了增加销售量采取会员制的方式。美国现有500—600家这样的商店,年销售额达到350亿美元。
5.活力中心(powercenter):这是一种将多种廉价商店汇集起来组成的购物中心,以廉价商店为旗帜向顾客提供低价和便利。它通常备有大型停车场,商店数量较多,经营范围很广,能满足顾客一次全部购满的需要。活力中心能强有力地吸引消费者,例如在日本新泻县上越市北陆公路旁建立的第一家活力中心营业面积达4.52万平方米。1994年4月沿日本国道18号线南北两翼扩展的大型活力中心约有18.8万平方米,能停1700台车辆,聚集了儿家公司的50多家商店。
(四)方便商店
顾名思义,方便商店有方便与便宜两种含义,日本中小企业厅在1972年曾总结了方便商店的特征①:①商店立地以住宅区为中心,商圈半径为500米;②店铺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实际上卖场面积一般在50—200平方米之间,属于小型零细店;③品种在4000种以下,以生活必需品为主,服务对象以单身和青年学生为主;④营业时间长于其他业态,一般实行24小时营业和年中无休;⑤无人售货,由一名管理者(店长)和几名店员组成;⑥组织形态是连锁化。
方便商店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①,但是没有得到很快发展,百货商店是人们主要的购物场所。方便商店的生存条件虽然低于百货商店,但方便商店的发展还依赖于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因此,方便商店与其说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不如说与生活方式变革的关系更密切。日本是在20世纪70年代引进的,这时期日本已经是发达国家了,这多少说明了上述推论。80年代方便商店在日本得到快速发展,据通产省商业调查,1994年方便商店的销售额达到8兆3353亿日元,是百货商店销售额的八成,店铺数为48405家,而1985年销售额仅为3兆多日元,店铺也只有3万家。目前日本的方便商店还保持着每年开业3000家的速度,每年也有大约1500家宣布破产。
方便商店与超市的主要区别是在品种上②,超市的商品品种一般在20万一30万种,而方便商店一般只有3000种左右,主要商品是快餐、蔬菜、杂志、烟酒、日用品等。如此少的品种怎样有“方便”之感呢?关键是方便商店不是对所有顾客提供方便,而只是对部分顾客提供方便。日本最大的方便商店日本7一11(从早7时到晚ll时营业之义),1994年销售额达到l兆3927亿日元,在全部零售业中仅次于大荣和伊藤洋货堂,位于第三位,但它的品种只有3000种。方便商店为了扩大销售量在品种选择上十分慎重,一般都挑选比较畅销的品种,及时更换滞销商品。
国外方便商店的革新性不断提高,比如家庭中心就是一种类似于方便商店的零售业态。家庭中心在日本最初出现于1972年,1989年共有550家企业,它们拥有3000家以上的店铺,总销售额2兆3000亿日元,占无人售货商店销售额的13%,与普通方便商店的销售额相当,仅次于综合超市和食品超市。家庭中心销售面积一般为500平方米,占地700平方米,平均每家店铺销售额10亿日元,停车位180个,1989年日本有5家家庭中心的销售额超过500亿日元。品种主要是木材、建筑材料、工具、园艺用品、室内装饰品等与家庭有关的商品,其中家庭用品、电气用品、汽车用品、园艺用品、季节商品占总销售额的六成。
(五)购物中心
购物中心是一种有多家商店(包括不同业态)组成的复合零售业态,一般由开发者制定地区开发计划,建设集饮食、服务、零售等多种行业为一身的综合商业设施。购物中心的经营者分为核心店铺和租赁店铺两种。核心店铺一般是购物中心主要商家①,通常是超市或百货商店,核心商铺经营面积较大,经营综合商品,承担吸引顾客的任务。租赁店铺是以连锁化形式展开的专门店和地方商店,店铺规模不大,专业化经营为主,主要起到满足多种需求和延长逗留时间的任务。核心商店和租赁商店组成商店会,共同组织促销活动,将各种商业功能纳入集团管理之中。
美国国际购物中心协会(ISCA)定义的购物中心是指在一个统一体中运营计划、设立、所有、经营的商业设施集团。一般具有这样几个特征:①购物中心的营业面积合计在政令指定城市要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其他地区在1500平方米以上;②由多家不同企业的商店组成,除核心商店外,其他零售店要在10家以上,并进行统一的宣传、广告活动,但具体的业务并不统一管
理,顾客可以边比较边采购;③核心商店占有的营业面积(包括占有的饮食、服务面积)不得超过该中心总面积的70%;④具有多种设施,如政府派出所、银行、邮局、医疗机构等,备有大型停车场,提供多种服务,包括购物、娱乐、文化、健身等;⑤大多数地处郊外。
购物中心最早出现于1932年美国的德克萨斯州,但是50年代后才发展起来,原因是50年代美国执行产业分散化政策,大量人口由旧城转向新城,新城市周边开发急速进行,商业设施也不可缺少,汽车的普及化也是购物中心兴起的原因之一。购物中心在美国最为普遍(美国购物中心有三大类型,详细资料可见表3一l一6)。全美共有4万多家购物中心,其中60%的营业面积在9000平方米以下,7万平方米以上的只有700家,最大的是1992年8月开业的MOA,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营业面积23万平方米.以四个核心店为中心,有500家专门店和餐馆,拥有14家电影院。每年吸引顾客3000多万人次,其中70%是半径为250公里商业圈内的顾客,30%是商圈以外的顾客。平时日均来客5万人次,周末达到15—2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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