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桑书城
作者: 徐雁著
出版社:岳麓书社,1999
简介:由此看来,读书者“借”而不“还”,藏书家“借”,而不“与”,是后代私家藏书珍秘之风的症结所在。那么,藏书家终于不肯借书与人,实际上读书者亦与有罪焉。当社会上逐渐流行起“解借书,不解还书”(《流通古书约》)的陋习时,藏书家们自然便只有向士林诸公敬谢不予一途了。在这种情况下,藏书家的重钥深秘,实在也是“爱书以德”的一种消极对策。
换言之,在私有制的社会里,“爱书以德”是必须要有时代风气作为现实环境的。想古风淳朴,“借人典籍,皆须爱护;先有缺坏,就为补治”为士大夫百行之一(《颜氏家训》),那么藏书家也就未必一定要重钥深秘、私诸子孙而后瞑目。如浙江余姚籍藏书家卢文38(字绍弓,号抱经,1717—1796)多次在南京向袁枚借书,’袁氏在诗中这样写道:“他人借书借而已,君来借书我辄喜。一书借去十日归,缺者补全乱者理……”这样的借书人,藏书家能不欢迎么?因此,结论便是:就中国藏书史而盲,当是先有了“解借书,不解还书”的耍“小聪明”的读书者,有了“改一瓻为一痴”的社会环境,然后才有了“解藏书,不解借书”的“大聪明”的藏书家,有了“知秘惜为藏,不知以广播为守”的藏书风气。其辩证之关系大抵如是。
于是,在古代中国,“公诸士林”终于没有成为藏书家们普遍的行动指南。在这样一个私有制极其发达的农业国度里,文化产品的私有观念也是惊人的发达。尽管宋、元、明、清各代均不乏感人至深的此方面的模范,但榜样的力量终究有限。有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北宋江西建昌人李常(字公择,1027—1090年)少年时代曾自学于庐山五老峰白石庵,其书多至9000余卷,多为李氏读书时手抄得之。李氏高中进士后,不久出仕,据《渑水燕谭录》记载:
公择既去,思以遗后之学者,不欲独有其书,乃藏于僧舍。其后山中之人思之,目其居曰
“李氏山房”,而子瞻为之记。
子瞻即宋代文豪苏东坡,“记”为《李氏山房藏书记》。在是记中,苏氏现身说法,为我们提供了李氏捐书的更为详尽的资料。于是我们知道,李常之能“闻名于当世”,乃基于他的刻苦自学;当他学成以后,便推己及人:“将以遗来者,供其无穷之求而各足其才分之所当得,是以不藏于家而藏于其所故居之僧舍。”而苏轼自己就曾游于庐山,于“数年之间尽读其所未见之书”。对此公诸士林的义举,坡翁指出,李氏具“仁者之心”。其实此“心”的根本乃在于“爱人以仁”和“爱书以德”,用陈登原先生的话说,则其人可以“德人”相称。
按说在北宋时李常就为藏书家们建立起了一个很好的将私藏公诸士林的楷模,但是当时却并未群起响应之。直到好几百年以后,才有人以藏书流通之约号召社会。但彼时秘藏之风已恶性发展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因此以“好书不出户庭”为约而犹曰不可。艺风老人曾记述清咸丰、同治以来藏书者痼习:“……京师巨公以深藏为旨,以独得为奇,不留一目,不跋一言。”清光绪丙申年(1896年)秋末,他在《流通古书约》的题跋中曾感慨系之地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京师某公收藏了一部其亡父的遗稿,箧藏珍守。举凡有人间及其下落,其人便以遗稿固存、久欲付梓作答;凡有人向其借钞,则以刻必相赠、可免一钞相阻;若有人以代刻相请,某公则以责无旁贷为拒。最后此人亡故,遗稿终以未梓而失传于世。
因此,当近代学人袁同礼在指出整理《永乐大典》的前途在于向各藏家借齐存本,“次第刊行,流布海内”时,终不能不对历代藏书风气有所议论:
吾国藏书家,每以藏有秘本自诩,不愿公之于世。一有错失焚毁,天壤遂不复存,其阻碍学术也何限!
私家藏书本因学术所生,为治学而藏。或如明代浙江乌程籍藏书家潘曾统所说:“古人恐无表现而著书。使不传,何假于著?吾辈爱书,拥而不使之传,亦岂真爱?”迨至后世,竟一至于“以深藏为旨”,成为学术进步的阻障,真应了那句老话:差之毫厘,失诸千里!而这“毫”、“厘”之差,归根结蒂仍是因为国人未树立起“爱书以德”的精神所致,因此也无怪乎李宗莲对醑宋楼之能以“明以后刊及寻常钞帙”流通士林,要溢美有加了。
琉璃厂文化街是北京城的骄傲。自琉璃厂书肆兴,几乎垄断数百年来京师的人文掌故。短短二百年间,学人的专门记述即多达五种(李撰《琉璃厂书肆记》,缪撰《后记》、《补记》,孙撰《三记》和雷撰《四记》),而后还有正式出版的孙殿起先生手辑的《琉璃厂小志》(北京出版社1962年初版)和王冶秋先生著述的《琉璃厂史话》(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初版),以及周肇祥先生撰写的《琉璃厂杂记》(北京燕山出版社1995年初版)三部专著,最足以体现其垄断程度:琉璃厂文化街,也是国人的骄傲。
……1978年决定了的琉璃厂文化街改建工程,终于在经历了二三年的僵滞之后,于近年落成了第一批仿古和缮古建筑,去年春节之前又有了14家新、老店面陆续开业。如今行贯而过,已足以使人涌生出民族荣宠、文化骄傲的感情。
“留得几家书肆在,厂东门到厂西门?”只可惜如周叔弢老先生生前所杞忧的那些个问题:货源、业员、气氛、环境……等等,如今似都确已成为“问题”。更据彼中老辈书友披露,无论是门市业务,还是内部工作,“问题”之多更有不少是“不容为外人道”者。听到这样的消息,不免在欣喜之余,心中多生出了几分隐隐的担忧。于是便忽然想起了宋代李格非的《洛阳名园记》,想起了明代方孝孺《黄鹤楼记》中的一句话:“奇伟绝特之观,固无与于人事。然于其废兴,可以知时之治乱矣。”
然而,我们毕竟是生活在一个本世纪来难得的治世平时。“日下金银辉祖国,京师如海又春风。”(器伯《琉璃厂杂诗》)如琉璃厂那些辛辛苦苦的书友们的口号“不负古人告后人”,那么我们总该在某些方面如民族精神的物质基奠方面着力投资,建树一些形象生动的文化实体,以发扬古人、鼓舞今人、昭告后人吧?
也就在黄、吕两氏买到祁氏遗书的43年前,澹生堂藏书主人祁承煤在一通家书中曾颇为自得地自称为“文献吐家”,并提出了藏书长久的“两好”要素:“第一在好儿孙,第二在好屋宇。”他是这样想的,也是照此想法来不遗余力地做的。他所写的那部著名于中国藏书史的《澹生堂藏书约》的小册子,就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的记录藏书家关于读书、聚书、藏书体会和经验的专著。除了约序自述与书为友的经历外,正文分为“杂取古人聚书读书足为规训者”的《读书训》、《聚书训》和记述“购书鉴书之法”的《藏书训略》三个部分。这一切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教育小辈成为祁家“好儿孙”:“后人但念阿翁癖,子孙益之水弗失。”(澹生堂藏书铭语)
但这还不够,祁翁还要在“好屋宇”上下功夫。他要为生平积聚的10万卷藏书落实一个可以妥善安置的好地方,这就有了“澹生堂”或“东书堂”藏书处的兴建。现代学者、藏书家黄裳先生在昔日曾经访求到的若干祁承爜的家书,就记录下了这位密园老人为构建藏书楼所做出的不遗余力的努力,据说仅这一项建筑工程的花销,耗资就在一千二三百两银子。这对于一个中等官宦人家来说,当然不是一个小数目。但从这个角度,也可以看出祁翁对建造“好屋宇”以保藏其图书的决心。然而曾几何时,“阿翁铭识墨犹新,大担论斤换直银”,“宜绫包角藏经笺,不抵当时装订钱”。这对于一生爱书如命,并“与儿辈约:及吾之身则月益之,及尔辈之身则岁益之,书目每五年一编辑”(祁承爜《庚申整书小记》,1620年)的密园老人来说,是怎样的一种悲哀呵!
可证上述残卷的札主为吕留良的理由是完全成立的,因为大概是为了向父亲表达珍藏图书的决心吧,前诗中的“大火”,也就是吕氏的长子公忠在其家的藏书上专门嵌印过一枚“难得几世好书人”的藏书章。这说明公忠是体会到了其父将两首七绝诗“示”于他的良苦用心的,对“购书良不易,子孙守勿替”的藏书之家的特殊责任和重大使命的认识也是明确的,他有兴趣也有决心将吕氏藏书世世代代保藏下去的。然而,封建专制度下的莫须有的“文字狱”把他们毁了,“摧毁殆尽”,毁得多么悲惨莫名呵!
虽说祁氏、吕氏乃至黄氏等风流一代的私家藏书,最终都因种种因素(或国破,或家难)同归于烟消云散,化作令人感慨的故事,然而他们的遭遇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无情揭露也是深刻动人的。就是在今天,我们也还能从中感受到进一步肃清封建残余的刻不容缓。
吕留良(1629—1683)是清初期文坛上有名的人物。他崇奉“程朱”理学,对“陆土”之学则力予抨击,认为“救正之道,必从朱子”。他在思想上虽有此主张,但在治学上却博览无囿,自有心得。除学问之事外,他的反清复明态度也是坚决的;终以此涉嫌而遭受株连。在残卷中,他在南京收到家信,知添得一孙儿,便教名之为“京还”,“以志吾游也”。可见在他的心目中,“南都旧京”的观念也是根深蒂固的。
那么,吕留良书札残卷又归属于何书呢?查《浙江人物简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3卷本)的中册,知道吕氏著有《吕晚村先生文集》8卷,前四卷为书札,后四卷分别是序、论、辩、记和题跋等杂著,并有附录一卷,系公忠所写的行略。再查手头的《简明中国古籍辞
典》(吉林文史出版社1987年版)“《吕晚村文集》”条,又知该书也称《吕用晦文集》,有清雍正三年(1725年)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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