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词学史
作者: 谢桃坊著
出版社:巴蜀书社,2002
简介:宋词是唐五代词的继续发展,其所用的词调(乐曲)亦是对唐五代词调的继承与发展,它们所配合的音乐是一个系统的。中国音乐在唐代呈现纷繁兴盛的局面:古老的雅乐、南北朝的清商乐、中原的民间音乐和外来的胡乐,同时并存,互相竞争,接受文化选择。词体所依据的新声,它是哪一种音乐呢?
自隋代以来由于外来音乐,主要是西域音乐的影响,我国音乐发生了一次重大变革:以西域龟兹乐为主的音乐经过汉化,与我国旧有的民间音乐相结合而产生了新的隋唐燕乐。燕,同讌,即“宴”。燕乐乃施于燕飨之乐。我国古代宫廷与贵族之家宴飨时所用之乐称燕乐。隋唐燕乐却是当时流行的新的俗乐,它与古代燕乐在音阶、调式、旋律、乐器、演奏方式等方面都有很大区别。西域龟兹乐在北朝时已经传入内地。隋代初年音乐理论家郑译发现了它的价值,并在理论上使之符合汉民族的音乐传统观念。他将古代的宫、商、角、徵、羽五音,加上变宫、变徵而为七音;又与古代十二律吕理论附会,于是七音与十二律吕旋转相交构成八十四调。这种以西域印度系音乐为主体而形成的新燕乐流行起来,风靡一时,造成了一次音乐的变革。从唐代到宋代,燕乐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唐五代时期燕乐的胡乐成分较重,北宋时燕乐已进一步与我国民间音乐相结合,南宋的燕乐趋于古典化而走向衰微。宋人对于这次音乐的巨大变革尚能明显地感受到,而且认定词体是随着这种新燕乐而流行起来的。北宋中期文学家苏轼说:
譬之于乐,变乱之极而至于今,凡世俗之所用,皆夷声夷器也,求所谓郑卫者且不可得,而况于雅音乎?学者方学陈六代之物,弦匏三百五篇,黎然如戛釜灶、撞瓮盎,未有不坐睡窃笑者也。
——《书鲜于子骏楚词后》,《东坡集》卷二三
苏轼不谙音律,他对流行音乐是持否定态度的。我们从其否定意义可见到古代雅乐在北宋几乎不存,流行的音乐“皆夷声夷器”(胡乐和琵琶)。他又嘲讽那些抱残守阙的文人仍用似古非古的音乐弦歌古诗,声音怪戾沉闷,令人昏睡或发笑。学者沈括是知音的,他论及新燕乐时说:
隋柱国郑译始条具之,均展转相生为八十四调,清浊混淆,纷乱无统,竟为新声……外国之声前世自别为四夷乐,自唐天宝十三载,始诏法曲与胡部合奏。自此乐奏全失古法,以先王之乐为雅乐,前世新声为清乐,合胡部者为宴乐……今声词相从,唯里巷闻歌谣及《阳关》、《捣练》之类稍类旧俗,然唐人填词多咏其曲名,所以哀乐与声尚相谐会,今人则不复知有声矣。
——《梦溪笔谈》卷五
沈括将唐代天宝以来音乐概括得甚为准确,而新燕乐是以“胡部”为主的。他又认为配合燕乐的歌词,在唐代时其内容与音乐表情是一致的,而宋人的歌词则与音乐表情分离了。这本是正常的发展规律,宋人填词已不再顾及词调本事了。同时的音乐理论家陈畅论及唐代新声云:
古者乐曲辞句有常,或三言四言以制宜,或五言九言以投节,故含章缔思,彬彬可述,辞少声则虚,声以足曲,如相和歌中有“伊夷吾邪”之类为不少。唐末俗乐盛传民间,然篇无定句,句无定字,又间以优杂荒艳之文,闾巷谐隐之事,非如《莫愁》、《子夜》当得论次者也……
圣朝乐府之盛,歌工乐吏,多出市廛畎亩,规避大役,素不知乐者为之。至于曲调抑又沿袭胡俗之旧,未纯乎中正之雅,其欲声调而四时和,奏发而万类应,亦已难矣。
——《乐书》卷一五七
陈畅是从儒家乐论出发来看待新燕乐的,具有保守的倾向,但反映了唐以来燕乐社会化的过程:唐末“俗乐”即新燕乐,已在民间盛传。他谈到其歌词形式特点是“篇无定句,句无定字”,这正是新的长短句体式。它依个体词调而定句数,不像近体涛或声诗有固定的句数;它是定格的长短句,各句中之字数依个体词调而定,不像声诗那样每句有固定的字数。陈肠明言新的长短句体式所配合的音乐是唐末盛行的俗乐,而且构成传统,以致宋代音乐皆“沿袭胡俗之旧”。南宋初年词家鲴阳居士为其编的词选集《复雅歌词》作的序里,追述词乐渊源云:
五胡之乱,北方分裂,元魏、高齐、宇文氏之周,咸以戎狄强种,雄据中夏。故其讴谣,淆糅华夷,焦杀急促,鄙俚俗下,无复节奏,而古乐府之声律不传。周武帝时龟兹琵琶乐工苏祗婆者,始言七均;牛洪、郑译因而演之,八十四调始见萌芽。唐张文收、祖孝孙讨论郊庙之乐,其数于是乎大备。迄于开元、天宝间,君臣相为淫乐,而明皇尤溺于夷音,天下熏然成俗。于是才士始依乐工拍旦之声,被之以辞句。句之长短,各随曲度,而愈失古之声依永之理也。
——《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外集卷一一
这将长短句的词体与隋唐以来新燕乐的关系表述得至为清晰。从宋人的论述中,可见新燕乐是外来的“胡乐”或“夷声”。它始于隋代,唐代开元后盛行于世,成为世俗喜好的音乐,于是相应地产生了长短句的新体歌词。新燕乐与新体歌词之间的关系是不同于古代音乐与诗歌关系的。北宋王安石发现:
古之歌者皆先有词后有声,故日:“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如今先撰腔子后填词,却是永依声也。
——赵德麟《侯鲭录》卷七引
王灼对此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论述,他说:
永言,即诗也,非于诗外求歌也。今先定音节,乃制词从之,倒置甚矣。而士大夫又分诗与乐为两科。古诗或名日乐府,谓诗之可歌也。乐府中有歌、有谣、有吟、有引、有行、有曲。今人于古乐府,特指为诗之流;而以词就音,始名乐府,非古也。
——《碧鸡漫志》卷一
古代乐府歌辞是先有歌词再配以乐曲,即“以乐从词”。新体音乐文学长短句词,则是先有乐曲,然而配以歌词,即“以词就音”、“制词从之”。词体的出现确立丁以音乐为准度,因而可以按谱填词,倚声制词;这在中国音乐文学史上是一个新发展阶段。近世词学家刘尧民说:“因为要‘以诗从乐’,诗歌才会有音乐的准度,才会变成长短句,成为词。”①因此,词体起源必定是在隋唐新燕乐流行之后,词体必须是“以词从乐”的长短句。
当我们考察了宋人关于词体与音乐的关系之论述后,可见词的音乐性质问题,宋人是早已正确地解决了的。唐代实行文化开放政策,吸收了外来文化而促进传统文化的变革,从而创造了一个伟大的新文化。新燕乐的流行而带来的词体文学兴盛繁荣即是一例。这对后世提倡传统文化者是难于在观念上接受的,但却是历史事实。宋人早已被迫地承认了它。
张炎曾在青年时从词学家兼音乐家杨缵学习音律,因而最称许杨缵“深知音律”,“持律甚严”,特将其《作词五要》附录于《词源》之后。张炎是承传杨缵词法的,无疑奉之为词法标准。《作词五要》前四条的择腔、择律、按谱、随律押韵都是关于音律的。张炎以之作附录,显然意在借此指示学词者具体解决协律的疑难。如果要确切地总结出倚声协律的具体经验是很不容易的,张炎只得承认:“词欲协音,未易言也。”他希望词家精通音律,协律的问题就易解决,所以专门叙述了“拍眼”在歌唱中的意义:“曲之大小,皆合均声,岂得无拍。”词人若能识音律而又有敏锐的节奏感,按谱作的词必然是可以歌唱的了。
刘体仁,字公勇(1612--1677),河南颍川人。清顺治十二年(1655)中进士,与王士祯、汪琬同榜,在京师以诗文唱和、主持风雅。官至吏部郎中,罢归后从孙奇逢问学。著有《七颂堂
诗集》九卷,文集四卷。因平生慕成连、陆贾、司马徽、桓伊、沈辚士、王绩、韦应物之为人,故室名七颂堂。刘体仁在《七颂堂词绎》里论述了词体的特点及创作的经验,其论述颇为深刻,体现了很高的艺术鉴赏水平。
关于词与诗的关系,刘体仁实际上已否定了“诗余”说。他以为就思想而言,“词有与古诗同义者”,如苏轼的《水凋歌头》即是屈原《天问》之遗;就艺术而言,“词有与古诗同妙者”,如柳永的《八声甘州》即与古代《敕勒歌》有同样的艺术效果。由于诗与词的体性不同,所以“词中境界,有非诗所能至者,体限之也。”这是在词学史上最早以“境界”的范畴论词的,很可能对王国维的境界说产生过影响。自明以来关于词史的“正变”之争,刘体仁完全同意王世贞的意见,他说:“稼轩‘杯汝前来’,《毛颖传》也;‘谁共我,醉明月’,《恨赋》也;皆非词家本色。”他认为李清照词才是词之正宗:“柳七最尖颖,时有俳狎,故子瞻以是呵少游。若山谷亦不免,如‘我不合太就’类,下此则蒜酪体也。惟易安居士‘最难将息’,‘怎一个愁字了得’,深妙稳雅,不落蒜酪,亦不落绝句,真此道本色当行第一人也。”关于词史的分期问题,刘体仁借用了唐诗的分期法,认为:
词亦有初、盛、中、晚,不以代也。牛峤、和凝、张泌、欧阳炯、韩偓、鹿虔扆等,不离唐绝句,如唐之初未脱隋调也,然皆小令耳。至宋则极盛,周、张、柳、康,蔚为大家。至姜白石、史邦卿,则如唐之中。而明初比唐晚,益非不欲胜前人,而中实枵然,取给而已,于神味处,全未梦见。
这是以唐五代词为初期,北宋词为兴盛期,南宋词为中期,元明为晚期,大致反映了词体从兴起到衰亡的发展过程。当然,以唐诗分期来比附是颇为不恰当的,因为词体发展有自己的特点。刘体仁关于词体创作经验谈得最多,如以为:“词欲婉转而忌复”,“词字字有眼,一字轻下不得”,“中调、长调转换处,不欲全脱,不欲明粘”,“词尤不可参一死句”,“陡然一惊,正是词中妙境。”这些经验之谈都是对词的艺术深有认识的。刘体仁的词论已为词学的复兴作了理论上的鼓吹,而他论词时最初使用了“境界”和“神味”,则已反映社会审美趣味开始变化了。其“神味”说当是受了友人王士祯“神韵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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