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Fable of the Bees
作者: (荷)伯纳德·曼德维尔(Mandeville)著;肖聿译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简介: 在西方近代思想史上,曼德维尔是一位少有的颇具争议的深刻思想家。其声名狼藉和知名度,就在于他的《蜜蜂的寓言》。该书18世纪初在英国出版后,就曾引起过轩然大波,并引致了欧洲思想界和社会各界对它的批判,曼德维尔本人也遭到了人身许多攻击,被称为“品行极坏的人”。1723年,当《蜜蜂的寓言》出第三版时,英国一个郡的地方法院还专门为此书立案,判定此书是“在扰乱社会秩序”,是一种“公害”。尽管如此,这部书在西方思想史上的影响却经久不衰。它不仅影响了无数的普通学人,而且影响到休谟、亚当·斯密和哈耶克这些思想大师。
《蜜蜂的寓言》核心是道出了西方思想史上著名的曼德维尔悖论:“私人恶德即公共利益。”从人是自私自利的这一基本认识出发,曼德维尔坚持认为,在美德和商业社会的动力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张力。因此,曼德维尔主张,如果想以道德说教为手段并以“公共精神”为基础来建立一个充满美德的繁荣社会,那纯粹是一种“浪漫的奇想”。遵循着这一思路,曼德维尔差不多最早提出了社会秩序的自发生成说:不是人之美德和良善而是制度性规则使品德不良的恶人也能为社会的福祉服务;而制约人们自私的恶行的绝大多数制度规则,则是在充满罪恶和欺骗的商业行为的人类实践中生成的。从曼德维尔悖论中,我们会看到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的萌芽,也会看到休谟的那种人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促进美德之力量的情感伦理学的影子。这里更不用说哈耶克在20世纪公开承认他的“自发社会秩序理论”曾受曼德维尔思想的影响了。
英国一位学者克拉布·鲁滨逊曾说,曼德维尔的《蜜蜂的寓言》是一部“用英国语言写出的最邪恶、最聪明的书”。这一评论很到位,《蜜蜂的寓言》是带有英国和欧洲时代印迹的一部古典著作。从现代伦理学和思辨的道德哲学视角来看,也许有人会认为,曼德维尔当时出版这部书,抑或是为了哗众取宠,抑或只是看到了社会的表面现象。至少现在看来,曼德维尔没有看到非道德现象中的道德。因此,如果曼德维尔的著作对今天的社会还留有什么理论意义的话,也许只有两句话:制度规则是重要的;制度是自发生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