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 李国光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编著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
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现有法律的原则性规定,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召开国内和国际研讨会进行研究论证,在广泛征求中央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各级法院意见的基础卜,立足于基本国情和证券市场现状,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根据审判实践需要,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于2002年1月15日下发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又于2003年1月9日公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通知》和《规定》的公布和实施,对我国证券市场的法治化建设、对人民法院审判实践和法律制度完备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通知》和《规定》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和增强投资信心的具体司法依据。因虚假陈述行为受到侵害的投资人,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与虚假陈述行为人和解,其因虚假陈述行为受到的损失,便有了获得赔偿的机会和可能,证券市场的投资信心才会逐步增强,我国证券市场才能发展壮大。其次,
《通知》和(规定)赋予了广大投资者参与监督证券市场的权利。调动和发挥了几千万投资者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的积极性,这是任何市场监督手段所无法比拟的。再次,《通知》和《规定》对虚假陈述行为人起到威慑和警戒作用。他们在进行虚假陈述之前,将不得不慎重考虑其行为的后果和付出的代价,从而达到预防和遏止虚假陈述行为的发牛,引导和促使市场行为规范化。对于那些已经和正在被查处的虚假陈述行为人,也可以根据《通知》和《规定》较为清楚地知道自己应当承担多大的民事责任,从而约束自己的市场行为。第四,《通知》和《规定》对人民法院参与规范巾场行为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侵权民事责任制度提供统一的司法依据和标准。此外,《通知》和《规定》对现有的原则性的证券法律规定进行了细化,填补丁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的空白,这种法律制度的创新,展示了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市场经济应用法学方面调查研究和理论创新的成果。《通知》和《规定》必将为证券市场侵权行为民事责任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为使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关注证券市场民事责任制度的律师、法学教学科研人员以及证券市场参与人,对《通知》和《规定》的内涵有较为清楚的理解,在相关司法实践活动中准确运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参与起草司法解释的同志编写了本书。我衷心希望本书在繁荣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责任学术研究和完善该项法律制度等方面,能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
本书是一本涉及司法解释理解和适用的参考书,不是也不可能成为证券市场投资指南读物,敬请读者谅解。
本书的出版得到了人民法院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