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earch on the crisis of argentin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rbitration:lessons China can learn
作者: 刘京莲著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
简介:
20世纪初,阿根廷曾经是世界上最为富有的国家之一。它吸收了大量的外资,经济发展迅速,国民收入颇丰。2001年年底至2002年年初阿根廷却经历了历史上最为严重的经济危机,一半国民陷入贫困境地。为了缓解危机的冲击,阿根廷政府宣布全国进人“紧急状态”,国会颁布《公共紧急状态法》。阿根廷实施上述措施一方面促使了阿根廷经济的复苏,另一方面也使参与阿根廷私有化进程的外国投资者遭受了巨额损失。为了挽回损失,众多外国投资者向国际投资仲裁庭提起了以阿根廷为被申请人的国际投资仲裁申请。截止到2010年年底,仅在ICSID体制内阿根廷便涉案49起,且这些案件多半与阿根廷经济危机有关。在已经作出终局裁决的案件中,阿根廷半数以上以失败而告终。阿根廷现象在ICSID体制内前所未有,即使在整个国际投资仲裁历史上也属罕见。
因此,刘京莲编著的《阿根廷国际投资仲裁危机的法理与实践研究——
兼论对中国的启示》以阿根廷国际投资仲裁危机作为研究对象,探讨阿根廷国际投资仲裁危机的背景、原因以及阿根廷在国际层面和国内层面的应对措施。
通过考察,本书指出阿根廷经济危机是阿根廷国际投资仲裁危机的直接原因,阿根廷国际投资法律自由化改革是阿根廷国际投资仲裁危机的根本原因。20世纪90年代末期,阿根廷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背弃了“卡尔沃主义”,完全接受了国际投资仲裁机构的管辖权,并给予外国投资者以高标准的保护。正是阿根廷双边投资条约过于自由化的规定,导致阿根廷在国际层面的抗辩多以失败而告终。阿根廷试图通过国内司法审查的方式否定仲裁裁决在阿根廷国内的执行又蕴涵着极大的危险,这种救济方式将导致阿根廷违背《华盛顿公约》的规定,损害阿根廷在国际商业社会中的声誉。
中国与阿根廷同属于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大力发展本国经济的重任。
为了改善中国的投资环境,中国双边投资条约也出现了自由化的趋势。虽然目前在ICSID体制内尚未出现以中国为被申请人的案件,但是这种可能性并非不存在。中国应当未雨绸缪,吸取阿根廷国际投资仲裁危机的教训,修改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规定,平衡投资者的财产利益与东道国的主权权利,防止中国重蹈阿根廷的覆辙。
除前言与结论外,本论文共分为六章。
第一章首先对阿根廷国际投资仲裁危机作出概要介绍。本章主要涉及三个问题,即国际投资仲裁的基本理论、阿根廷国际投资仲裁涉案情况和阿根廷国际投资仲裁危机的社会经济背景分析。
第二章对阿根廷国际投资仲裁危机作出法理分析。本章主要涉及阿根廷国内投资法律体制的自由化改革。文章首先对“卡尔沃主义”进行历史回顾,并对阿根廷传统国际投资法中有关“卡尔沃主义”的内容作出介绍。其次对阿根廷现代国际投资法制自由化改革作出评价,指出阿根廷国际投资法制对“卡尔沃主义”的背弃构成国际投资仲裁危机深层次的国内法原因。
第三章对阿根廷国际投资仲裁危机作出进一步的法理分析。文章首先对阿根廷双边投资条约的程序条款作出分析,指出阿根廷双边投资条约完全接受了ICSID的仲裁管辖权,背弃了“卡尔沃主义”。其次对阿根廷双边投资条约的实体条款作出分析,指出阿根廷双边投资条约赋予外国投资者高标准的保护。正是阿根廷双边投资条约过于自由化的规定导致阿根廷在大量国际投资仲裁案件面前捉襟见肘,应对无门。
第四章对阿根廷国际投资仲裁危机在国际层面的应对措施作出了实证考察。文章在分析了阿根廷的主要抗辩理由后指出,阿根廷在国际仲裁庭抗辩的失败归结于阿根廷双边投资条约的规定。文章同时指出国际投资仲裁规则的缺陷对阿根廷仲裁案件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第五章对阿根廷国际投资仲裁危机国内层面的应对措施作出了实证考察。
阿根廷官员和学者对ICSID体制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试图采取措施阻止仲裁裁决在阿根廷国内的执行。阿根廷最高法院也通过判例表明,任何不合宪、不合法、不合理的仲裁裁决均须受到阿根廷国内法院的审查。在对上述措施进行考察以后,本文指出阿根廷国内的应对措施面临巨大的风险。
第六章在分析阿根廷国际仲裁危机的基础上对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缔约实践作出分析与评价,并提出修改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意见和建议,寻求投资者财产利益保护与东道国主权权利行使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