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 I’Esprit des Lois
作者: (法)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1959,2004重印)
简介: 人类历史上曾经有过这样一部书:它在出版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面就印行了二十二版,并有了不止一种的外文译本。耶稣会士反对它,政府主义它,罗马检查它,巴黎大学和主教会议要把它列为禁书。然而,正是这样的一部书,奠定了资产阶级的法的理论的基础,这部书中所阐述的三权分立的思想,至今仍有效地发挥作用。可以说,因为有了这部书,资产阶级才懂得革命,西方社会才实现了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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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著者孟德斯鸠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论法的精神》是他的一部重要著作。孟德斯鸠是资产阶级法的理论的奠基人之一,他认为法的基础是人的理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是理想的政治制度。本书在我国早有严复的译本,书名《法意》,对我国资产阶级启蒙运动有重大影响。此次根据法文原本另行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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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1689年1月18日,孟德斯鸠出生在法国波尔多(Bordeaux)附近拉帕烈德庄园(Chateau de laBrede)。那时候他的名字是查理·路易·德·色贡达(Charles Louis deSecondat)。色贡达这个家族是贵族世家,历代服务于纳瓦尔(Navarre)朝廷。纳瓦尔这个王国在九世纪建国,到十七世纪初年已完全成为法国的一部分。孟德斯鸠的高祖父购买了“孟德斯鸠领地”。纳瓦尔王国的亨利三世,也就是后来的法国王亨利四世,把这块领地升为“伯爵辖地”,以酬其先租服务朝廷的功劳。孟德斯鸠祖父任波尔多议会议长——这是一个可以买卖的世袭职位,后由他的伯父继承。他的父亲拒绝了当教士的机会,选择了军人的职业。
1713年父亲死;1716年他继承伯父任波尔多议会议长的职务,并依遣嘱承袭了伯父“孟德斯鸠男爵”的尊号,所以他的名宇成为“查理·路易·德·色贡达,拉帕烈德和孟德斯鸠男爵”(CharlesLouis de Secondat,baron de Brede et deMontesquieu)。这个称号就标记着他的贵州世家的出身。
他和加尔文教派的一位有钱的女子结婚;她带来了十万镑嫁资。后来他因为不喜欢议长职务,又因一时需要钱,就把该职务卖掉。这个职务是一笔巨大财产,可卖到七八十万镑。孟德斯鸠卖了多少钱,今已无考;但据估计约在六十万镑左右。他每年从卖金得到的利息收入达二万九千镑之多。这就使他的家庭经济生活过得十分富裕。
他年轻时代专攻法律,也当过律师,又有政治经验,但他也很喜欢历史、哲学、自然科学等多种学问。他既好学,又有经济力量和充裕的时间去周游列国,吸收经验和知识,从事著述,终于完成了《论法的精神》这样重要的著作。
. 他在1755年2月10日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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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孟德斯鸠的进步的社会学说主要集中在三本代表性的著作里。
I、《波斯人信札》
这是他在1721年化名“彼尔·马多”(PierreMarteau)出版的。这时他已经离开学校进入社会十三年了,已当过律师,又在波尔多议会工作了七年,并在议会中当了议长三年;他对法国的政治、社会的腐败已有了具体的认识,并深感不满;所以他在这本书里假托了两个周游欧洲的波斯贵族的彼此通信,以及他们和朋友、爱人、仆人等的通信,从不同地位与角度,对法国当时的社会进行抨击。
《波斯人信札》出版后大为流行;孟德斯鸠由一个省的人物一跃而为全国注目的人物了。但是这本书却引起了统治阶极的不满。国王路易十五(1710—1774)依据佛洛里(A.H.Fleury)(1654—1743)红衣主教的报告,曾一度无理地拒绝批准孟德斯鸠为法国科学院院士,就是明证。
II、《罗马盛衰原因论》
上书出版后,孟德斯鸠就继续研究政治、法律问题。1726年连议长也不当了;旋即到各国旅行考察,回国后自1731年起三年闭门不出,整理所搜集的资料,专事著述,1734年就出版《罗马盛衰原因论》。
这本书虽然不象《波斯人信札》那样风行,但却是一本更严肃的著作。它是《论法的精神》的前奏,并且在思想上和后者有紧密的联系。
III、《论法的精神》
这本书是1748年出版的;是孟德斯鸠一生辛勤研究的最后成果;是他的理论的总结。比其前两部著作,内容更为丰富,体系更为完整、严密,是他著作中最重要、影响最大的一本;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粽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
1.法律的定义、法律和政体的关系、政体的种类和它们各自的原则。(1—10章)
2.政治自由和分权学说、英国的范例。(11—13章)
3.地理与政法关系的学说及各种推论。(14—19章)
4.工业、商业、人口、宗教等问题。(20—25章)
5.罗马和法国法律的变革、关于封建法律的学乱(27—28,30—31章)
6.一般性结论。(26和29章)
这本书出版后,轰动一时,不到两年印行了二十二版,又有许多外文译本。但是这本书却引起了反动统治阶级,尤其是教会的异常嫉恨;耶稣会士反对它;詹森会士对它进行野蛮的攻击;政府注意它;罗马检查它;巴黎大学和主教会议要把它列为禁书。孟德斯鸠为回答这些攻击,在1750年匿名发表了《为〈论法的精神〉辩护与解释》一文,再版时又增加了一些“解释”。这在我们的译本里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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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读片断:
中华帝国
对于我在上面所说的一切,人们可能有所非难,所以我在未结束本章之前,必须加以回答。
我们的传教士们告诉我们,那个幅员广漠的中华帝国的政体是可称赞的,它的政体的原则是畏惧、荣誉和品德兼而有之。那末,我所建立的三种政体的原则的区别便毫无意义了。
但是我不晓得,一个国家只有使用棍棒才能让人民做些事情,还能有什么荣誉可说呢。
加之,我们的商人从没有告诉我们教士们所谈的这种品德;我们可以参考一下商人们所说的关于那里的官吏们的掠夺行为。
我还可以找出知名人士安逊勋爵作见证。
此外,巴多明神父的书简,叙述皇帝惩办了几个亲王,因为他们皈依基督教,惹起皇帝的不快。这些书简使我们看到那里经常施行的暴政,和依据常例——也就是无情地——对人性进行残害的大略情形。
我们还有德麦兰和巴多明神父关于谈论中国政府的书简。在读了几个很合道理的问答之后,奇异之点便都消逝了。
是不是我们的教士们被秩序的外表所迷惑了呢,是不是因为在那里,不断地行使单一的个人意志,使他们受到了感动呢?教士们自己就是在受着〔教皇〕单一的个人意志的统治,所以在印度诸王的朝廷里,他们也极愿意看到同样的统治。因为,他们到那里去的使命只是要提倡巨大的变革,那末要说服君主们使相信君主自己什么都能够做,总比说服人民使相信人民自己什么都能忍受,要容易些。
然而,就是在错误的认识本身中也常有某些真实存在。由于特殊的情况,或者是绝无仅有的情况。中国的政府可能没有达到它所应有的腐败程度。在这个国家里,主要来自气候的物理原因曾经对道德发生了有力的影响,并做出了各种奇迹。
中国的气候异样地适宜于人口的繁殖。那里的妇女生育力之强是世界上任何地方所没有的。最野蛮的暴政也不能使繁殖的进程停止。在那里,君主不能象法老一样地说,“让我们明智地压迫他们吧!”他只好归结到尼禄的愿望:希望全人类只有一个首领。中国虽然有暴政,但是由于气候的原因,中国的人口将永远地繁殖下去,并战胜暴政。
中国和所有其他产米的国家一样,常常会发生饥荒。当人民要饿死的时候;他们便逃往四方去谋生;结果各地盗贼便三三五五结伙成群了。多半的贼帮都在初期就被消灭了;其他的增大起来,可是又被消灭了。但在那么多而且又那么遥远的省份里,就可能有一帮恰巧成功了。它便维持下去。壮大起未,把自己组织成为军事团体,直接向首都进军,首领便登上宝座。
在中国,腐败的统治很快便受到惩罚。这是事物的性质自然的结果。人口这样众多,如果生计困乏便会突然发生纷乱。在别的国家,改革弊政所以那么困难,是因为弊政的影响不那么明显,不象在中国那样,君主受到急遽的显著的警告。
中国的皇帝所感悟到的和我们的君主不同。我们的君主到,如果他统治得不好的话,则来世的幸福少,今生的权力和财富也要少。但是中国的皇帝知道。如果他统治得不好的话,就要丧失他的帝国和生命。
中国虽然有弃婴的事情,但是它的人口却天天在增加。所以需要有辛勤的劳动,使土地的生产足以维持人民的生活。这需要有政府的极大的注意。政府要财时刻刻关心,使每一个人都能够劳动而不必害怕别人夺取他的劳苦所得。所以这个政府与其说是管理民政,毋宁说是管理家政。
这就是人们时常谈论的中国的那些典章制度之所由来。人们曾经想使法律和专制主义并行,但是任何东西和专制主义联系起来,便失掉了良己的力量。中国的专制主义。在祸患无穷的压力之下,虽然曾经愿意给自己带上锁链,但都徒劳无益;它甩自己的锁链武装了自己,而变得更为凶暴。
因此,中国是一个专制的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在最初的那些朝代,疆域没有这么辽阔,政府的专制的精神也许稍为差些;但是今天的情况却正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