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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Practice of Stock Options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光盘作者: 陈文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建立,公司治理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出来。现代公司制度的特征是公司的股权多元化,公司股东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导致的直接矛盾是公司经营者的长期利益与公司股东们的长期利益不一致。由于被欲获得利益的动机所驱使,许多公司的经营者宁愿冒着牺牲股东长期利益和公司长期利益的风险去追逐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由此在现代公司中出现了代理的风险。为了减少或避免这种代理风险,西方国家的经济专家和法律专家设计并创建了经理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公司授予经理人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时间内,当股票价格上扬时,期权持有人可以约定的价格行权从而获得股票价格差价收益,并可选择即刻或等以后股票价格合适时售出。如果在行权期内,股票市场价格低于约定的行权价格,期权持有人可以选择不行权。实际上股票期权持有人获得的是选择权。这种对公司经理人员给予长期激励的股票期权制度有效地解决了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利益与经营者利益不一致的矛盾,使经理人员的长期利益与股东的长期利益有机的统一起来,减少了代理的风险。美国及西方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率先采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有效地解决了现代公司治理中两权分离所产生的矛盾,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 我国的公司制度改革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从1992年5月15日,以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等单位联合发布了《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和随后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及《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我国的国有企业步入公司改制阶段,开始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1994年11月,我国颁布了公司法,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法律上予以了规范并给予了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上市公司已达到1200余家。在短短的十余年间,我国的公司制度改革创新走『过了其他西方发达国家需要几十年才能走过的路程。 由于我国的特殊历史背景,绝大多数的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都是从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庞大的国有资产的沉淀使得国有资产在改制后的现代公司中都占有绝对控股的股权。由于国有股权的绝对控股,使得股东大会流于形式,权力向一边倾斜,造成国有股权一股独大的特征。国有股权的集权控股实际上使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权力归于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国有股权的大股东的代理人出任董事长和总经理,将公司的控制权完全掌握在“内部人”手中。虽然公司在形式上改成了股份制,但在实质上许多上市公司仍属行政公司,公司的董事长和经理人员大都由政府有关部门任命。 我国股份制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从一开始就存在严重问题。由于几十年来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平均主义的思想在国有企业中根深蒂固。当公司改制后,这种思想被自然而然的带入已改制的股份制公司中。国有企业长期以来注重对企业优秀领导给予精神激励而忽视物质以及金钱上的激励,在企业改制后的股份制公司里物质及金钱激励仍然得不到重视。在我国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只注重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会的主体地位,却长期忽视了也处于法人治理结构中主体地位的经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对于经理人的激励几乎没有被正式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更没有在法律上对经理人的长期激励予以认可与保障。 我国股份制公司中一个奇特的现象是,国有股权虽然占绝对控股比例,约占股权总比例的60%,但却不能上市流通。国有股权的产权所有人长期虚位,而其代理人由于不是产权的真正所有者,所以对国有股权的保值增值并非百分之百的予以关注。我国在法律上和政策上长期以来缺少对国有股权代理人、公司的经理人员的物质激励,当经理人员付出努力使企业的利润增长但却与自己的经济利益无关时,这些经理人员自然而然地会朝着为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方向采取行为或不行为,从而使企业股东的利益包括国有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 我国建立现代公司制度的十余年经历告诉我们,公司经理人队伍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主体,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是公司有效法入治理中的核心。长期以来,如何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一直是我国法学界和经济学界在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难点问题。在研究法人治理的公司法理论中以及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的实践中,最难处理的也是最不容易解决的,就是如何将公司管理层自身的利益与股东们的利益以及公司的整体利益相统一的问题。我国上市公司和股份制公司的许多实例证明,如果不对公司管理层给予长期物质激励,公司的长远利益和股东的长期利益与公司管理层没有直接的联系,其结果将会使得管理层在对公司的实际运作和管理中采取有意的作为或不作为,增加许多不必要的费用,从而加大管理成本。公司的利润增长与公司的管理层无关,导致有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与其他机构的交易中,宁可冒险牺牲股东和公司利益,收取回扣或侵吞公司资产,这种情况已经多次发生在我国许多公司的高层经理领导层中。尤其在由“内部人控制”的法人治理结构中上述情况更为严重。按照我国目前上市公司或股份制公司的正常薪酬方式、水平和构成,大多数经理层的所得与他们的付出远远不能成正比,他们付出的劳动,不能在经济利益上得到相应回报,长此下去势必会在他们的心理上造成不平衡。对于广大上市公司的经理层来说,既然公司不能把他们的业绩和薪酬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起钩来,就会促使他们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把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放在第二位。在按劳分配的制度下,多劳并不能多得,显然有违价值规律和经济规律,如此下去,就会背离我们进行改革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初衷。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水平发达,立法也相应进步,而经济水平落后,立法也相应滞后,这是一般的规律。同时我们也知道,经济改革或经济活动的发展总是走在前面,而相关立法总是跟在后面。有关股权激励的理论研究、实践活动和相应立法在美国和其他经济发达国家早已成熟,这说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有关公司股权激励方面的实践较早,故其立法也相应走在前面。所以我们在研究和探讨有关公司股权激励问题时,可以借鉴他们的经验,吸收对我们有利的成分。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尤其与公司组织和经营活动较为密切的公司法、证券法、税法和会计法等都没有关于股权激励的规定,这说明立法在这个领域暂时还是空白。只有中共中央的一些政策和国家相关部委的规章及有关地方政府的规定涉及股权激励的问题,因而上升不到法律的高度。 笔者认为,中国的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其自己的特殊历史背景和特点,中国建立股权激励制度应该充分考虑到自己的特点,既不能在立法上忽视对于期权问题的规范,也不能完全照抄照搬西方的期权立法和管理模式。我们希望通过对于中国股份制企业和上市公司经营运作过程的深入了解和调查研究,能够找出中国股份制企业经营运作的一般规律和特点,分析中国现代企业经理层存在的问题,从法律关系及法律制度上深入研究中国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从法学理论上对公司股票期权问题有一个新的认识,从而完善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税法及相关法律对股票期权激励问题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的规范。 在公司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如果忽视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在公司法入治理中的核心位置,就会导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源的配置中无法达到利益的均衡,从而无法实现有效法人治理。在现代企业里,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分离已是必然趋势,尤其在知识经济的现代社会,依据人力资本理论,公司股东的物质资本和经理层的人力资本共同创造了价值,因此经理层作为管理者与物质资本的出资者——股东们一样都有权利参与剩余价值的分享。虽然公司的经理层在法律的意义上不是出资股东,没有直接向公司投入现金资本,但他们却把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实际地投入到公司的日常运营中,而且这种投入是在不断地持续进行。从投入的角度来分析,实际上公司经理层也像股东们一样向公司投资,只不过投入资本的形式不一样。股东们投入的资本是固态的、一次性的,而经理层投入的管理技术和知识却是持续不断的。所以公司对经理层的回报应该以长期激励的方式,即以股票期权最为合适。由于我国建立现代公司制度的步伐迈得较快,许多应与之配套的法律尚没有出台,尤其是关于股票期权激励的法律更是没有涉及。我国现阶段公司制度改革创新所需要的对经理层进行股权长期激励机制缺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现代公司制度改革的进程。虽然目前有个别上市公司在自行试行股票期权激励,但由于缺少理论指导和法律保障,所以并未取得理想的效果。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推广,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而且会有更多的股份公司将会上市。如果我国在法律上不能有效地规范经理层的股票期权激励问题,公司中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就难以得到解决,其结果会使国家的利益、股东的利益和公司乃至社会公共利益均得不到有效保障,我们的企业制度改革与创新亦会受到阻碍。 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在最近几年也曾先后尝试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但由于我国目前无论在经济学界还是法学界在股票期权激励理论方面的研究还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又由于没有配套的法律予以保障,所以在推行公司股票期权制度的过程中,收效并不令人满意。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如果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得以建立,并在法律上有一定的保障,就会对法入治理结构中的经理层注入新的活力。我国法学界目前对股票期权问题从法律角度研究的现状并不令人满意。虽然经济理论界和法学界在最近一个时期对公司股票期权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一些论者发表了一些文章,但大部分文章弓J自国外的理论和观点较多,具体结合到中国公司本身的特殊性进行实质性探讨的理论较少。尤其是从法学理论角度对股票期权激励问题进行探讨的就更少,几乎没有关于股票期权方面的法学专著。所以针对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探讨股票期权法律问题就显得更为重要。所以,探讨股票期权激励的法律问题,应充分考虑我国公司改制的特殊政治与历史背景,分析我国目前股份公司股票期权实施的现状和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探寻解决我国公司在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法律问题的方法和排除影响股票期权激励的法律障碍。同时应探讨在中国实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意义和激励机制的法律价值,进一步研究在法律上对股票期权制度如何认可与规范,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现代企业中股东利益与管理层利益相统一的问题。 在本书中笔者得出的结论是: 1.股权激励制度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中国推行股票期权制度,不能脱离中国的现实情况。建立股权激励制度实际上是建立一个综合治理系统工程,必须有与之相配套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的支持。只有在有充分的竞争环境、合理有效利益均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法制健全的资本市场和成熟的职业经理人市场等条件下,才能真正实施股权激励。 2.在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不应仅仅是传统公司理论中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会鼎立,而是应有经理层作为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主体。在现代企业中,经理层实际控制着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权,所以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非常重要。 3.现代公司股权多元化和分散化,在法人治理中,经理层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对经理层进行股权激励意义深远,所以对经理层实施股权激励机制是公司有效治理的核心。 4.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代表股东,是股东的代理人。监事会代表股东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监督,监事会成员和董事会成员并不都是股东。所以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对监事会成员和董事会成员也应给予股权激励,否则让他们只履行监督义务不给予激励,也会出现与股东利益相背离的情况。 5.在我国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中推行股票期权激励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必然要求,当市场与企业需要广泛建立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而未建时,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将会必然受到损害,国有资产将不可避免地遭到流失,公司经营者与股东的利益矛盾将会增大。 6.股权多元化、分散化是股票期权实施的前提。在国有股权占绝对控股地位的情况下无法实施股票期权,即使实施也无法取得真正的激励效果。因此国有股减持与股票期权实施应协同进行。 7.股票期权形式上是一个财务和经济问题,实质上是一个法律问题。股票期权的实施的每一个环节都涉及法律关系的调整和法律关系的变更。
作者: 张树义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 精华要点导引 司法考试科目很多, 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而言, 准确高效地复习备考, 是成功的关键, 而慎选一本好的教材更是十分必要。 为了节省考生的时间, 经过广泛调研, 充分借鉴司法考试高分通过者的经验, 按照备考规律及应试要求, 约请全国司法考试辅导领域名师, 以课堂讲授为基础, 对应试知识进一步系统归纳, 整理整合, 编写体例简洁清晰, 彰显实用效果。 本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导读。简介学科构架, 指点复习方法与应试技巧。 二、内容提要及体系表。提示重要内容, 明晰学科体系, 对最新修正、修改和重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文对比列表或加以说明, 参照记忆。 三、重点讲解。在保持学科体系完整的前提下, 突出考点。重点讲解考试要点, 略讲一般知识, 不讲不具可考性的内容, 繁简得当, 重点突出。 四、实例演练。每一重要知识点均设例题及答案解析, 解疑释惑, 辨析法理,实现从理论知识到解题能力的迅捷转化。 五、历年试题。每讲附列涉及本讲内容的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 了解命题规律, 把握命题特点。 另外, 附有本学科必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目录, 指引考生重视结合现行法律规定, 扎实基础知识。 每一位司法考试考生都渴望得到名师的口传心授, 悉心点拨, 在此意义上, 把他们亲力亲为的倾心之作编辑出版, 无疑是广大考生的福音。同时, 这种集大成 " 一站式 " 教科书的出版, 也是我们根据司法考试最新变化, 及时满足考生备考需求, 更好地服务考生一贯宗旨的最新奉献。
Oper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Transfer of Equity Interest in Companies
光盘作者: 戈宇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从律师公司业务执业的情况来看,公司股东的股份转让(出资转让、股权转让)是律师的常规业务。以公司股份为表现形式的公司股东权是法律保护的财产权利之一。股权,也叫股东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对公司的财产、经营、收益等方面的权利。股权或股东权是具有商业价值的,可以依法流通和转让的,是随着公司业绩的起伏和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的。 市场经济中商品的交换形式从低级向高级发展,包括以物易物、货币交易、纸币交易、票据交易、可流通的股票债券交易,到今天的公司股权交易。股权交易作为资本运作的形式之一,同样存在于有限 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同形态的企业组织当中,其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以及交易规则、实质要件等因素是各不相同的。在此,我们主要探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的一般规律和操作经验。 由于股权转让而产生的纠纷基本上分为两类。一类是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另一类是由于股权转让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产生的纠纷。 完备、细致的股份转让协议,是由结构科学、记载明确、细致周到、逻辑性强的合同条款组成。合同条款应当具体情况具体约定,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个性化的条款是对交易信用的有效补充和维护交易安全的客观需要。有的条款是经过了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考验的,是许多经验的总结和对教训的反思。执业律师代理客户起草审核股份转让协议、研究和掌握个性化条款对于预防欺诈、降低风险、减少损失和争取诉讼上的主动有积极的意义。 律师执业是法律实践的艺术和技能,是在实践的经验和教训中不断完善和提高的。公司业务律师不但要能够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审查、起草和修改投资协议、股份转让协议,提出法律分析意见,而且还应当能够在承办公司设立、变更、清算和注销等各种法律程序中,及时地、客观地、适当地评价预测法律后果,合法地、准确地控制和把握公司行为、股东行为的法律效力,降低和避免法律责任风险、经营成本风险。 从执业律师代理的股权转让纠纷来看,绝大多数案件涉及到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了正确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转让纠纷案件,维护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书结合执业律师代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和教训,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参照政府规章的具体规定,着重研究和分析股份转让合同个别条款、转让行为合法性的判断和股份转让中经常出现的纠纷等法律问题。
作者: 张树义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司法考试科目很多,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而言,准确高效地复习备考, 是成功的关键,而慎选一本好的教材更是十分必要。 为了节省考生的时间,经过广泛调研,充分借鉴司法考试高分通过者的经验,按照备考规律及应试要求,约请全国司法考试辅导领域名师,以课堂讲授为基础,对应试知识进一步系统归纳,整理整合,编写体例简洁清晰,彰显实用效果。 本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导读。简介学科构架,指点复习方法与应试技巧。 二、内容提要及体系表。提示重要内容,明晰学科体系,对最新修正、修改和重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文对比列表或加以说明,参照记忆。 三、重点讲解。在保持学科体系完整的前提下,突出考点。重点讲解考试要点,略讲一般知识,不讲不具可考性的内容,繁简得当,重点突出。 四、实例演练。每一重要知识点均设例题及答案解析,解疑释惑,辨析法理,实现从理论知识到解题能力的迅捷转化。 五、历年试题。每讲附列涉及本讲内容的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了解命题规律,把握命题特点。 每一位司法考试考生都渴望得到名师的口传心授,悉 更多>>
作者: 杨秀清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 司法考试科目很多, 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而言, 准确高效地复习备考, 是成功的关键, 而慎选一本好的教材更是十分必要。 为了节省考生的时间, 经过广泛调研, 充分借鉴司法考试高分通过者的经验, 按照备考规律及应试要求, 约请全国司法考试辅导领域名师, 以课堂讲授为基础, 对应试知识进一步系统归纳, 整理整合, 编写体例简洁清晰, 彰显实用效果。 本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导读。简介学科构架, 指点复习方法与应试技巧。 二、内容提要及体系表。提示重要内容, 明晰学科体系, 对最新修正、修改和重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文对比列表或加以说明, 参照记忆。 三、重点讲解。在保持学科体系完整的前提下, 突出考点。重点讲解考试要点, 略讲一般知识, 不讲不具可考性的内容, 繁简得当, 重点突出。 四、实例演练。每一重要知识点均设例题及答案解析, 解疑释惑, 辨析法理,实现从理论知识到解题能力的迅捷转化。 每一位司法考试考生都渴望得到名师的口传心授, 悉心点拨, 在此意义上, 把他们亲力亲为的倾心之作编辑出版, 无疑是广大考生的福音。同时, 这种集大成“一站式”教科书的出版, 也是我们根据司法考试最新变化, 及时满足考生备考需求, 更好地服务考生一贯宗旨的最新奉献。
作者: 王传丽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 《国际经济法》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所有法学院系必须开设的14门核心课之一。《国际经济法》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项目”2002年度立项课题之一。其特点如下:内容完整新颖。内容共12章:绪论、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国际贸易支付、WT0法律制度、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限制性商业行为的法律管制以及国际经济争议的解决。在阐述基本内容的同时,作者紧跟法律变化,在新法律法规出台的情况下,对《国际经济法》的第一、二、三、五、六、十一章内容做了相应调整。增加一万多字,并对相关过时内容进行删减,反映国际经济法的最新发展状况。 体例独特。每章正文后附加辅助练习,包括“本章思考题”、“课外阅读法规”、“课外阅读书目”。“本章思考题”概括了该章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课外阅读法规”供课前和课后理解阅读;“课外阅读书目”供学生扩展深入研究学习时参考。重点突出。《国际经济法》在关键词和重要内容下加着重号,以提醒读者掌握。
作者: 阮齐林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 司法考试科目很多,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而言,准确高效地复习备考,是成功的关键,而慎选一本好的教材更是十分必要。 为了节省考生的时间,经过广泛调研,充分借鉴司法考试高分通过者的经验,按照备考规律及应试要求,约请全国司法考试辅导领域名师,以课堂讲授为基础,对应试知识进一步系统归纳,整理整合,编写体例简洁清晰,彰显实用效果。 本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导读。简介学科构架,指点复习方法与应试技巧。 二、内容提要及体系表。提示重要内容,明晰学科体系,对最新修正、修改和重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文对比列表或加以说明,参照记忆。 三、重点讲解。在保持学科
作者: 杨秀清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 司法考试科目很多, 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而言, 准确高效地复习备考, 是成功的关键, 而慎选一本好的教材更是十分必要。 为了节省考生的时间, 经过广泛调研, 充分借鉴司法考试高分通过者的经验, 按照备考规律及应试要求, 约请全国司法考试辅导领域名师, 以课堂讲授为基础, 对应试知识进一步系统归纳, 整理整合, 编写体例简洁清晰, 彰显实用效果。 本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导读。简介学科构架, 指点复习方法与应试技巧。 二、内容提要及体系表。提示重要内容, 明晰学科体系, 对最新修正、修改和重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文对比列表或加以说明, 参照记忆。 三、重点讲解。在保持学科体系完整的前提下, 突出考点。重点讲解考试要点, 略讲一般知识, 不讲不具可考性的内容, 繁简得当, 重点突出。 四、实例演练。每一重要知识点均设例题及答案解析, 解疑释惑, 辨析法理,实现从理论知识到解题能力的迅捷转化。 五、历年试题。每讲附列涉及本讲内容的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 了解命题规律, 把握命题特点。 另外, 附有本学科必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目录, 指引考生重视结合现行法律规定, 扎实基础知识。 每一位司法考试考生都渴望得到名师的口传心授, 悉心点拨, 在此意义上, 把他们亲力亲为的倾心之作编辑出版, 无疑是广大考生的福音。同时, 这种集大成 " 一站式 " 教科书的出版, 也是我们根据司法考试最新变化, 及时满足考生备考需求, 更好地服务考生一贯宗旨的最新奉献。
作者: 李仁玉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司法考试科目很多,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而言,准确高效地复习备考,是成功的关键,而慎选一本好的教材更是十分必要。 为了节省考生的时间,经过广泛调研,充分借鉴司法考试高分通过者的经验,按照备考规律及应试要求,约请全国司法考试辅导领域名师,以课堂讲授为基础,对应试知识进一步系统归纳,整理整合,编写体例简洁清晰,彰显实用效果。 本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导读。简介学科构架,指点复习方法与应试技巧。 二、内容提要及体系表。提示重要内容,明晰学科体系,对最新修正、修改和重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文对比列表或加以说明,参照记忆。 三、重点讲解。在保持学科体系完整的前提下,突出考点。重点讲解考试要点,略讲一般知识,不讲不具可考性的内容,繁简得当,重点突出。 四、实例演练。每一重要知识点均设例题及答案解析,解疑释惑,辨析法理,实现从理论知识到解题能力的迅捷转化。 五、历年试题。每讲附列涉及本讲内容的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了解命题规律,把握命题特点。 另外,附有本学科必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目录,指引考生重视结合现行法律规定,扎实基础知识。 每一位司法考试考生都渴望得到名师的口传心授,悉心点拨,在此意义上,把他们亲力亲为的倾心之作编辑出版,无疑是广大考生的福音。同时,这种集大成"一站式"教科书的出版,也是我们根据司法考试最新变化,及时满足考生备考需求,更好地服务考生一贯宗旨的最新奉献。
作者: 赵曾海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 本书详尽介绍了产权交易的操作实务,剖析了产权交易典型案例,提供了各种常用的产权交易文书范本,是企业经理人的一个法律书架,是成功经理人的一本必备之书!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发展,产权交易已成为直接关系到国企改革成败的焦点问题。在“国退民进”即国有产权交易出让、民营经济进入的大背景下,产权交易市场正快速发展。因为产权交易涉及企业股权、不动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知识产权等诸多专业法律问题,产权交易属于非常专业的法律事务;而我国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仍不甚完善,为了保障产权交易规范、安全地进行,降低交易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纠纷的发生,证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编写了本书,作者以其长期从事产权交易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详尽介绍了产权交易的操作实务,剖析了产权交易典型案例,提供了各种常用的产权交易文书范本。
作者: 阮齐林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 奉献权威实用精品,塔建考试成功阶梯。 司法试名师辅导讲座,顶级师资阵容,完美虚拟课堂,本书作者亲授长达10小时课程,随时随地,轻松复习,一盘在手,成功在握。 司法考试科目很多,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而言,准确高效地复习备考,是成功的关键,而慎选一本好的教材更是十分必要。 为了节省考生的时间,经过广泛调研,充分借鉴司法考试高分通过者的经验,按照备考规律及应试要求,约请全国司法考试辅导领域名师,以课堂讲授为基础,对应试知识进一步系统归纳,整理整合,编写体例简洁清晰,彰显实用效果。 本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导读。简介学科构架,指点复习方法与应试技巧。 二、内容提要及体系表。提示重要内容,明晰学科体系,对最新修正、修改和重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文对比列表或加以说明,参照记忆。 三、重点讲解。在保持学科体系完整的前提下,突出考点。重点讲解考试要 点,略讲一般知识,不讲不具可考性的内容,繁简得当,重点突出。 四、实例演练。每一重要知识点均设例题及答案解析,解疑释惑,辨析法理,实现从理论知识到解题能力的迅捷转化。 五、历年试题。每讲附列涉及本讲内容的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试题及 答案,了解命题规律,把握命题特点。 每一位司法考试考生都渴望得到名师的口传心授,悉心点拨,在此意义上,把他们亲力亲为的倾心之作编辑出版,无疑是广大考生的福音。同时,这种集大成“一站式”教科书的出版,也是我们根据司法考试最新变化,及时满足考生备考需求,更好地服务考生一贯宗旨的最新奉献。
Legal Samples and Operation Guidelines for Enterprises Reconstruction and Merger
光盘作者: 李宇龙,郭智慧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本书以企业改制并购全过程涉及的8大类法律文书为主题,以各类文书范本在实践操作中存在的典型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分析文书范本的主要条款和实际运用中的疑难问题,为企业改制并购提出既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又能平衡各方利益的全面解决方案,以利于顺利推进并规范国企改制并购工作,避免争议与纠纷。
Legal Practice of Enterprise Restructuring
光盘作者: 李宇龙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着力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并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是一项产权改革与产权制度创新的系统工程。这一工程蕴含着相当的法律风险,需要当事人各方以不凡的智慧和勇气,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产权改革。 本书作者李宇龙,是执业多年的律师,曾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后又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并取得民商法学硕士学位。难能可贵的是,他能够将自己在律师执业生涯当中碰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与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同仁进行探讨,同时能够从民商法的基本原理出发,提出颇有见地的看法。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著作,既是作者多年来学习的总结,也是作者多年律师执业生涯之实践经验的结晶。其中既包括理论界对企业产权改革中的多种法律问题的看法,同时也包括实务界对实践中碰到的一些法律问题的处理经验。书中相当大的部分,是作者运用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对企业产权改革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创造性的思考,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互动关系,表现了新一代法律实务工作者的理论功底。 书中所阐述的企业产权改革中的主要问题,既包括产权理论、公司治理、资本市场与企业产权改革的关系等理论性问题,也包括企业产权改革中的并购、管理层收购、资产处置、债务处理、职工权益保障与税收等操作性问题。这些问题的研究都是积极推进企业产权改革所不可或缺的。作者所进行的探讨,对学术研究和实务工作是很有意义的。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来仔细地阅读这本书,共同推动企业产权法律问题研究向纵深发展,促进企业产权改革进程的规范与完善。
作者: 陈文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房地产业在我国还属于一个新兴的行业,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发展,到今天也才有十几年的历史。它的发展也与其他行业一样,有一个由不成熟向逐渐成熟发展的过程。目前,我国房地产业正处在向成熟阶段发展的过程之中。随着我国房地产业进一步的发展,我国规范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地在健全和完善。我国第一部城市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是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此后,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又颁布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建设部及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些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但总的来说,我国目前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像发达国家的房地产法律那样健全。因此,由于我国目前房地产法律还不健全,但为了更好地解决现实中出现的大量的房地产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在理论方面更多的去研究,去探讨,以期能够得到一个可以确实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来。 作为律师,与其他法律职业相比,我们是最前沿的法律工作者,不论从非诉讼,还是到发生争议后的诉讼、仲裁;也不论是国家立法、地方立法,还是政府规范文件的出台,这些活动都有广大律师的参与。可以这样说,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及政府和国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律师的工作已经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在房地产领域也不例外。此外,随着十几年来律师业的发展,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服务业已经是律师业务中比较主要的业务之一。由于参与房地产法律业务的律师较多,故研究房地产法律问题的律师也越来越多。 我们这本《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实务》,书中文章共分八章:第一章土地使用权;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第三章建筑工程;第四章房地产转让;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第六章物业管理;第七章房地产金融;第八章房地产著作权。我们汇编此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律师们相互的交流,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由于本书的作者均是在繁忙的律师工作之余完成的撰稿工作,文章的观点仅仅是律师个人观点,书中的疏漏及有争议之处在所难免。在此,专业委员会衷心地感谢关注本书的朋友并希望朋友们能够对本书的不足之处多提宝贵意见。
Sample English Legal Letters Law Practice and Language Skills
光盘作者: 何主宇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本书弥补了国内法律英语教学烽涉外法律业务需求的一项空白,为培训法学院学生学习法律信函英文写作能力和律师等法律事务工作在进军世界法律服务市场中掌握规范的语言技能提供了一本即学即用的工具书。 本书共40章:第一章概括说明了涉外法律函电英文协作的特点与技巧等,其后39章分别以39种常见的律师信函为专题分类,以专题内容介绍、信函写作格式、重点词汇和短语、重点语句和要点的写作顺序列举了200封信函的写作范例。律师信函可大致分为与诉讼相关的信函和与当事人的沟通信函两类。诉讼信函涉及大量法律术语,是我国法学院学生应重点学习的;与当事人的沟通信函,讲求和当事人明确沟通,因此一般使用通俗易懂的非法律语言,但注重的是语言的技巧,这是涉外法律从业人员可即学即用的。需要在此强调的是,本书突出展示了与客户沟通的各种技巧以及提高当事人满意度的具体做法,希望读者细心体会。律师也可以参照本书设计涉外法律服务的具体步骤和沟通注意事项。 本书如果用于本科生教学,建议可选择其中20章以满足一个学期的教学量;如果用于研究教学,建议应在一个学期内完成全部40章内容。更多>>
作者: 林镥海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 权威解读: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之全新读本,结合作者12年从事建筑领域法律实务的经验,全面诠释如何适用司法解释。 四大法宝:详解建筑企业维权之四大法宝,使建筑商得以深入理解建设工程法律全貌,迅速掌握建筑法的操作精髓。 实务操作:解析建筑商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提出具体业务操作中防范市场风险的措施与建议。 典型案例:选择建筑业务中实际出现的典型案例,分析、点评建筑商在案件中的得失原由、成败启示,据此提出业务操作中的对策建议。 本书在写作过程中,一直密切关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起草动态,悉心研究每份意见稿的修订变化,凭借本人在浙、沪、苏三地专业从事建设领域中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十多年来的实战经验和理论探索,对建筑业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的潜心研究,在书中对建筑商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司法解释一一加以剖析,并加以解决,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这也是本书的独到之处,故称建筑商之孙子兵法。 本书的另一大亮点是把建设领域中最复杂,最深奥的法律问题简单化,用最简单的法学理论,来剖析最复杂的实践问题,找准切入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娓娓道来,希望能够为广大建筑商在实践中的操作提供帮助,为防范市场风险奉献绵薄之力。
作者: 左祥琦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本书通过丰富的案例,紧紧扣住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的条文,以深入浅出的写法解答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所面临的问题。从劳动法的适用范围直至劳动争议的解决,都由实例、操作提示、实用法规条目三个部分予以详细说明。无论对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具有参考、借鉴的价值。本书另有配套DVD《用人单位劳动法操作实务系列讲座》(600分钟),由五个专题讲座组成。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 为了适应国家司法考试的需要,根据广大应试人员的要求,我们编辑出版了这套《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2003年版)。 这套用书在撰写时力求反映和体现国家司法考试的特点,在注意学科科学性、系统性的同时,注重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实务的结合,对应试人员应当掌握的各学科基本理论结合实际进行了系统阐释,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适用性。在体例编排和内容安排上,为方便应试人员复习考试,本套用书根据司法考试的试卷内容范围分卷成册,共分3册。即:第一卷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法律职业道德;第二卷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卷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另外,还编辑了一本《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截止日期为2003年4月30日)。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将以本套辅导用书和现行法律法规汇编为依据,应试人员在使用本套用书时应当注意掌握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本套用书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织编辑,约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外交学院、北京汉华律师事务所等院校和单位的知名学者和对司法考试有一定研究的专家担纲撰写。全书初稿完成后由法学界资深学者进行了审定。这些专家、学者都担负着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他们对本套用书的出版付出了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劳动,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套用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前述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以深切的谢意。本书疏漏或不当之处,敬请广大应试人员和读者批评指正。
作者: 朱征夫,何海东,贺玉平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土地是财富之母”,不论社会经济如何发展,土地及以其为基础的房产和其他不动产权利始终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内容。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其管理所引发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是我们法律工作者需要认真思考和面对的问题。事实上,传统的物权法即是以不动产及其之上的各种权利为中心而展开的。 由于特定历史原因,我国在作为民事立法的物权法阙如的情况下,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房地产法律法规。新中国建立之后,便于1950年通过新生的国家政权颁布了《土地改革法》,以国家政策干预、调整土地等不动产关系的趋势初见端倪。自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形成以后,我国主要通过行政管理手段调整不动产关系,这种管理体制从法律的形式到内容上更需要具有浓厚 行政管理特点的房地产法,而不需要传统上以“私权神圣”、“私法自治”等理念为核心的、注重对不动产物权进行确认和保护的民事物权法体系。因此,大多数平等主体间的物权关系的规则只能被房地产法所吸收,从而具有一定程度上的行政化、公法化的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有关房地产方面的立法虽然在不断增多,但这些立法仍然主要体现的是政府对房地产关系的纵向管理与监督关系。例如,1980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建设用地的暂行规定》、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1986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土地管理法》、198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城市规划法》、1990年国务院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等。尽管这些法律、法规都是我国房地产法的重要内容,但从其立法精神和调整机制来看,仍然具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更强调的是国家对房地产关系的规划、管理、监管和调控。 严格地说,房地产法是一个典型的综合法律体系,其开发经营与管理过程涉及众多基本的民事和行政法律制度,如物权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公司法等诸方面,其中的法律关系纵横交错,纷繁复杂。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随着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推行,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得到了超常规的高速发展,相关的制度安排也经历了一个由混沌而逐渐清晰的过程,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因规范缺乏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为数不少,且呈逐年上升之势。因此,尽管我国目前在房地产管理方面的立法会逐渐完备,但有关房地产权利方面的法律制度即作为物权法范畴的房地产法仍然有待进一步完善。 本书的三位作者身处房地产市场最为发达的广东地区,且长期从事房地产法律实务,因此,本书紧密围绕着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各个环节的合同法律问题,没有流于对法律原理和规则的泛泛而谈,也非简单的法律普及式的陈述。本书中,朱征夫律师等人试图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的过程为主线,以期间所涉及的各类合同及存在的法律问题为切入点,为研究房地产法律提供 一个较为全面的视野,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过程中的各方利益冲突与平衡提出自己的见解。我认为,这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社会科学,法学的繁荣有赖于全体法律人的共同努力,作为生活在法律适用前沿的法律人,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与研究有着独特的视角,因此,律师在法学理论层面的研究也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我欣然见到本书的出版,也乐于向读者诸君推荐本书。愿本书的出版能为法律实践与理论研究之间架设一座新的桥梁。
作者: 刘玫,卫跃宁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5
简介: 司法考试科目很多, 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而言, 准确高效地复习备考, 是成功的关键, 而慎选一本好的教材更是十分必要。 为了节省考生的时间, 经过广泛调研, 充分借鉴司法考试高分通过者的经验, 按照备考规律及应试要求, 约请全国司法考试辅导领域名师, 以课堂讲授为基础, 对应试知识进一步系统归纳, 整理整合, 编写体例简洁清晰, 彰显实用效果。 本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导读。简介学科构架, 指点复习方法与应试技巧。 二、内容提要及体系表。提示重要内容, 明晰学科体系, 对最新修正、修改和重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文对比列表或加以说明, 参照记忆。 三、重点讲解。在保持学科体系完整的前提下, 突出考点。重点讲解考试要点, 略讲一般知识, 不讲不具可考性的内容, 繁简得当, 重点突出。 四、实例演练。每一重要知识点均设例题及答案解析, 解疑释惑, 辨析法理,实现从理论知识到解题能力的迅捷转化。 五、历年试题。每讲附列涉及本讲内容的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 了解命题规律, 把握命题特点。 另外, 附有本学科必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目录, 指引考生重视结合现行法律规定, 扎实基础知识。 每一位司法考试考生都渴望得到名师的口传心授, 悉心点拨, 在此意义上, 把他们亲力亲为的倾心之作编辑出版, 无疑是广大考生的福音。同时, 这种集大成 " 一站式 " 教科书的出版, 也是我们根据司法考试最新变化, 及时满足考生备考需求, 更好地服务考生一贯宗旨的最新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