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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大仲马(Alexandre Dumas)著;金孩译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2007
简介: 达特安是17世纪法国加司科尼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的子弟,他怀着对时任国王火枪队队长并深受国王宠爱的同乡特拉维先生的崇拜。赤手空拳来到巴黎,希望当上一名火枪手他遇上阿多斯、波托斯和阿拉米斯三个火枪手,四人不打不相识,后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 当时,国王路易十三与红衣主教明争暗斗,国王对达特安等人几次打败主教部下暗自褒奖,主教则怀恨在心。红衣主教早就垂涎王后安娜·奥地利的美貌,但一直未获王后垂青,便心生恨意,挑拨国王与王后的关系。红衣主教伪造王后的书信将王后的旧情人——英国白金汉公爵骗至巴黎,公爵则将计就计终于见了王后,倾诉相思之苦,王后遂以钻坠相赠以表怀念。主教便利用这个机会,向国王屡进谗言,要国王派人组织宫廷舞会。让王后配戴国王送给她的那条钻坠出席舞会。王后眼见舞会日期逼近,愁苦无计,幸得侍女波那瑟太太献计。请达特安帮忙相助。达特安对波那瑟太太一见钟情,便不顾个人安危,满口答应,在三个朋友的全力支持下。四人分头赴英。经过一路曲折离奇的磨难,唯有达特安如期抵达,向白金汉公爵说明原委,及时索回钻坠,解救了王后的燃眉之急,粉碎了红衣主教的阴谋。 于是主教妒火中烧,移恨于情敌白金汉公爵,利用新旧教徒的矛盾引发法英战争,妄图除掉白金汉以解心头之恨。为达此目的,红衣主教暗派心腹密探——艳若桃李、毒如蛇蝎的美妇米拉迪赴英卧底,乘机行刺白金汉。不料,达特安的仆人普朗歇预先赶到英国通知了温特勋爵,米拉迪一踏上英国土地。即被温特勋爵抓获,并将其软禁起来。囚禁中,她诱惑了温特勋爵的心腹看守费尔顿,后者救出米拉迪,并刺死了白金汉。米拉迪在归法途中,巧遇达特安的情人波那瑟太太,便将她毒死。达特安、阿多斯、波托斯、阿拉米斯四位朋友苦苦追踪。会同温特勋爵和一名刽子手,终于抓到企图潜逃的米拉迪,揭开了米拉迪的老底:原来她早年为一贫困修女。不甘青春寂寞,便勾引一个年轻的神父带其私奔。因偷卖教堂圣器作盘缠,神父身陷囹圄,她也被刽子手——神父的胞兄在肩头烙下囚犯印记。后来米拉迪抛弃了年轻的神父。以欺骗手段和当地伯爵结婚,当其秘密被发现后便逃到英国。骗取温特勋爵兄弟之爱成婚。米拉迪罪恶累累,天怒人怨,当即在河畔被杀正法。 红衣主教得知达特安曾屡次破坏他的计划,便命亲信罗什福尔将其捉拿。达特安不卑不亢,坦言相陈,明示原委。主教为他的勇气和机智所感动,动了爱才之念,非但不治罪于他,反而耀升其为火枪队副队长。而阿多斯、波托斯、阿拉米斯三人也各自找到了自己的归属。
作者: 陈卫佐译注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6
简介:在本书第1版出版至今仅一年多的时间里,德国立法者已通过一系列新的法律,使德国民法典的许多条文被修正、增加和废止,涉及的条、款、项、句达60余处之多。详见译者所列的条文修改情况一览表。 为了使读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德国民法典的最新发展动态,满足更多的人希望手头拥有一个德国民法典最新译本的需求,译者借本书第2版出版的机会,将上述被修改的条文翻译成汉语,所依据的本子是截至付梓时为止的最新文本——2002年1月2日公布的官方文本(见《联邦法律公报》,2002年,第1部分,第42页;校正见《联邦法律公报》,2002年,第1部分,第2909页和2003年,第1部分,第738页),最后一次为2005年2月6日的法律(见《联邦法律公报》,2005年,第1部分,第203页)所修改,反映德国民法典在2005年3月1日的立法状况〔Bürgerliches Gesetzbuch (BGB) in der Fassung der Bekanntmachung vom 2.1.2002 (BGBl. 2002 I S. 42, ber. BGBl. 2002 I S. 2909 und BGBl. 2003 I S. 738), zuletzt ge]ndert durch das Gesetz vom 6.2.2005 (BGBl. 2005 I S. 203), Stand: 1.3.2005〕。 本书第1版问世以来,不少读者发来了电子邮件:除对我译注德国民法典加以热情洋溢的鼓励外,还就译文和注解中的一些错误、疏漏或值得商榷的地方提出了认真而中肯的批评意见,使我获益良多。2004~2005年春季学期,我在清华大学法学院首次为本科生开设“德国民法概论”课。无论是在课堂内外的讨论中还是在期中、期末的考查中,这些好学多思的清华学子提了许多令我这位教师一时难以回答的很好的问题,促使我事后更加深入地思考,继而自己也得到了提高;他们还大胆而直率地指出了我的译本中不当或费解之处,为译文质量的提高做出了宝贵的贡献。这些同学是:龙俊、何一男、齐汇、朱新林、高学文、陈景栋、昝鸣、周颖、李燕、韩璐、张艳、楼颖、赵滕、苏文天、陈晰、张斯翎、孙伊涵、罗灿、毛捷、边大伟、许培、林、马楠、张玄、徐勰、徐姗姗、史琪敏、刘长霞、孙荣杰、张博宇、赵军等。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程啸博、西南政法大学民法教师黄家镇先生、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正中先生、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刘兆莲女士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04级学生谢洪涛先生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这次修订,我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批评意见和改进方案。 第2版的译文与第1版相比,修改之处颇多。据译者粗略统计,所更改的字、词和词组达一万处以上,几乎等于重新翻译了一遍。 第2版的注解删除了第1版中关于2004年的文本与2000年以前的文本相对照的情况的诸多注解;原因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已不属于最新情况了。读者如欲了解这方面的情况,仍可参见第1版的这部分注解;如欲了解第2版与第1版的条文变动情况,只需参见译者所列的条文修改情况一览表和前后两个版本的相应条文。此外,译者在将第1版出版时由于技术原因没有印出的第5编《继承法》部分的注解补上的同时,还删去了在第1版里显得过度重复的部分注解,使第2版的注解减至1789条。 2005年6月30日至7月29日,译者在位于美国费城的天普大学从事研究工作,得以复印继王宠惠英译本(1907年版)之后的另一个德国民法典英译本,即由Walter Loewy 翻译、1909年出版的英译本(The Civil Code of the German Empire, as enacted on August 18, 1896, with the Introductory Statute enacted on the same date. Translated by Walter Loewy. Translated and published under the auspices of and annotated by a special committee of the Pennsylvania Bar Association and the Law School of th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ublished: Boston Book Co., 1909)。可见,王宠惠英译本虽然是世界上最早的德国民法典英译本,也是当时最好的英译本;但不是1975年以前唯一的英译本。本书第2版对马丁内克教授的导言中的有关陈述做了相应更正。
China’s individual credit reporting system
作者: 张鹏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
简介: 光阴荏苒,岁月流金,薪火相传,法学永继。自1915年9月东吴大学法学院创办以来,时光近一世纪,然东吴之辉煌、法学之昌盛,至今仍为世人津津乐道;东吴大学法学院于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教育史上之地位,亦可谓震古铄今,叹为观止。国内近现代法学大师中,王宠惠、吴经熊、盛振为、丘汉平、董康、王伯琦、孙晓楼、杨兆龙、李浩培、倪征噢、潘汉典等诸位先生,或执教于东吴以哺育莘莘学子,或出身于东吴而终成法学名宿。人人握灵蛇之珠,家家抱荆山之玉。合璧中西,形成“比较法”之特色;戮力同心,铸就“南东吴”之美誉。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系承继东吴大学法学院而来。前辈业绩,自然荫庇今人,但全院师生,在以先贤为荣之余,更感使命重大,无一日或敢懈怠。自1982年恢复法学教育以来,励精图治,锐意进取,在教学、科研上取得了一系列优异成绩,业已成为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学院拥有齐全的法学教育体系,优质的法学师资队伍,丰厚的法学研究成果,一流的法学教育设施,法学专业、法学学科被评为江苏省品牌专业和一级重点学科,并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 “东吴法学文丛”是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着力打造的具有学术品味和学术特色的大型学术丛书。“文丛”分“东吴法学先贤文丛”、“东吴法学教育史料”、“理论法学文丛”、“公法文丛”、“私法文丛”、“社会法文丛”等系列,并根据相关专题拟定其他文丛系列。
作者: 琉璃妃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2014-12-1
简介:王牌杀手鬼妖被同门杀手嫉妒,将她害死在断风崖。然而,老天眷顾她,让她重生到千年之前神秘的苍穹大陆。这是一个强者位尊的世界。也许一切之中自有定数,前世她获得一本秘籍,本无用处,来了苍穹大陆,这本宝典竟然助她修成功力。她装废物,将绝世风华隐藏,成功地让与自己有婚约的南月国太子退了她的婚事。然而,宿命却将她与鼎鼎大名的苍王联系在一起。他,天性残暴,喜怒无常,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便能决定生杀大权,却唯独对她百般宠爱。当彼此的身世成谜,一个又一个圈套接近她和他。两个本无心争夺名利权势的神仙眷侣,遭受一次又一次的算计。亲人遇害,人偶杀人,闯魔窟,斗神兽,结契约,重重血路,一斗到底。一切的终点都在神殿之上,四十万人血祭才能打开的大门。最终等待他们的,又将是什么?
作者: 雨魔著
出版社: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07
简介:第一章 回到学校 第二章 新的战士 第三章 意外的决定 第四章 参赛名单 第五章 集训开始 第六章 盘龙功法 第七章 战斗悟道 第八章 再战郑崖 第九章 论‘快” 第十章 训练终结l 第十一章 热身 第十二章 进化 第十三章 穿花蝴蝶手 第十四章 沙漠三天 第十五章 赌约 第十六章 沙蝎宠 第十七章 仙人掌宠兽 第十八章 植物力场 第十九章 赏金猎人 第二十章 犯罪者天堂 第二十一章 自沙区争雄 第二十二章 神眼鬼佬 第二十三章 牢中巧遇 第二十四章 角斗士之路 第二十五章 平衡之道 第二十六章 “泰山”自木 第二十七章 越狱 第二十八章 仙师李圣 第二十九章 进入八强 第三十章 惊悉阴谋 第三十一章 进化之树 第三十二章 大战柳远藤 第三十三章 灵兽叶尾蛇 第三十四章 柳远藤“赠”宝 第三十五章 强者的碰撞 第三十六章 胜负难料 第三十七章 骄傲的凡奇 第三十八章 神剑归属
Wang Chinghui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
作者: 虎门镇人民政府编
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2007
简介:本书收集了研究中国近代史上的著名政治人物、法学家、外交家王宠惠的生平、思想以及家世的论文47篇,文章均系海峡两岸学者及王王宠惠先生之故旧门生和亲属撰写。具有较高的资料性和学术性。
作者: 何明编著
出版社:华文出版社,2010
简介: 民国名人的最后结局:《总统的无奈》:主要讲述中华民国时期八位总统的最后生活。他们是孙中山、袁世凯、黎元洪、冯国璋、徐世昌、曹锟、蒋介石、李宗仁。 民国名人的最后结局:《将军的凄凉》主要讲述国民政府时期实授的一级上将的最后生活。他们是冯玉祥、白崇禧、朱培德、李宗仁、何应钦、张学良、陈诚、陈绍宽、陈济棠、唐生智、阎锡山、程潜。 民国名人的最后结局:《学者的悲哀》主要讲述国民政府时期,由文人而政客的一些名人的最后情况。他们是蔡元培、张伯苓、谭延闿、于右任、王宠惠、吴鼎昌、邹鲁、张君劢、叶楚伧、顾维钧、王云五、翁文灏、陈布雷、王世杰、胡适、曾琦、朱家骅、张道藩、陶希圣、张厉生、张其昀、吴国桢、陈公博、周佛海、褚民谊。 民国名人的最后结局:《院长的寂寞》主要讲述国民政府时期五院院长的最后生活。他们是谭延闿、蒋介石、陈铭枢、孙科、汪精卫、宁子文、孔祥熙、胡汉民、森森、邵元冲、张继、覃振、王宠惠、伍朝枢、居正、戴季陶、钮永建、蔡元培、赵戴文、于右任、张群。 民国名人的最后结局:《总理的炎凉》主要讲述北洋政府时期,历界政府总理的最后情况。他们是唐绍仪、陆征祥、越秉钧、段祺瑞、熊希龄、孙宝琦、徐世昌、伍廷芳、弛经羲、汪大燮、王士珍、钱能训、龚心湛、靳云鹏、萨镇冰、颜惠庆、梁士治、周自齐、王宠惠、王正延、张绍曾、高凌霨、顾维钧、黄郛、许世英、贾德耀、胡惟德、杜锡珪、潘復。
作者: 陈智超著
出版社:安徽大学出版社,2001
简介: 陈智超先生的《明代徽州方氏亲友手札七百通考释》(以下简称《考释》)是一本考释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图书馆所藏七百多通明代信札的著作。这批手札有七百三十一通,外加账单一件和名刺一百九十二件,合计为九百二十四件。原件分日、月、金、木、水、火、土七册,二十世纪中叶入藏哈佛燕京图书馆。 这是目前已知的数量最大的一批明人信札,且收信人基本为同一人。有如此的规模,材料又相对集中,研究价值自然也就更高。收信人方用彬(一五四二——一六○八),字元素,南直隶徽州府歙县岩镇人。他兼有文人与商人的双重身份。其家本富饶,入赀为国学生,曾师事著名文人汪道昆。方用彬具有较深的文化素养,同时又在里中开设店铺经营古文化产业和典当业,且生平好游,是故交游多四方知名之士。 这批信札的写信者四百余人,包括方氏宗族、亲戚及各地友人。其中有相当数量的著名文人如王世贞、汪道昆、谢陛、潘之恒,著名书画家如周天球、詹景凤,著名墨工如方于鲁等,当然更多的是宗族成员与落魄文人。方用彬有意识地保存了这批手札,期待后世识者能晓其良苦用心。然而,四百多年后的今天,这些信札作为史料被人们使用殊非易事。只有经过整理与考释,信札文本及所涉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清晰而坐实,方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而陈智超先生的著作正是对这批信札做了详细的考释,使之成为能够比较方便使用的史料。此书的结构包括三个部分: (一)释文。原信有不少是行草书,亦有流行的潦草俗体,即使是精研书法者亦不易辨认。由于这样的困难,著者也有少数草书未能辨识,且现有释文中亦有少量可以商榷处,如日册○四九函“出公手腕,拙诗”当为“书上,手腕拙弱”;火册一○一函“□之于怀”当为“笥之于怀”,等等。作者对于可能的差错并不讳言,并且十分负责地将这批书信全部影印,置于全书第三册。这为我们进一步核对、使用材料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二)考释部分。著者根据所搜得的资料考定手札和名刺的有关人脉网络。首先是收信人、写信人、信中提到的人。作者综合写信人与收信人的关系、信件的内容等多方面的线索查找,至少考证确实了80%的人物名姓、身份。如月册七十四函所提到的“史云老”,著者根据信中“溧阳”二字,检嘉庆《溧阳县志》,查得一位史继书,著有《云津诗集》,但他仍未遽定,后来在土册中又见到史继书的名刺,方更为确定。著者还根据信中所及事件来判断写信的时间与地点,并进而超越书信的字面意义,寻求信札赋予的深层次的意义。如日册十函丘齐云请方应彬为印书一事,著者在说明其时歙县刻书、印书业发达之后,进一步追问托刻之“小编”究竟为何书,最终证得乃《遥集编》,为丘氏与妓女呼文如唱和的诗。他还与《列朝诗集》相关记载相印证,并讨论柳如是选诗的取向。 (三)资料部分。将有关写信人生平简历、写信人与收信人交游、与信札所及事件相关的种种资料进行汇编。这一部分资料不仅对于我们进一步了解信札所及人物、事件大有裨益,而且就全书而言,大量零散的信札就有了立体感,一个交往群体赫然在目,对于我们总体把握一个社会发生巨变的时代中一个典型地区的一个典型人物的社会相有重要的意义。当然,如同著者所说的那样,有兴趣的学者可以从不同角度来利用这批信札,我们也可以以著者已搜集的资料为线索,对于相关问题继续查证与深入研究。 著者的贡献并不止于告诉读者“是什么”,他还将所使用的证据、方法、论证过程全部展示出来,堪称一部示人以法、指导年轻学者学习处理第一手原始资料的著作。在e考证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依靠计算机的检索功能,这一方法虽然方便,也很有效率,但容易忽略对原文做细致的阅读。信札这部分资料因其书迹特点,不能转变为电子文本,所以还需要有直接的阅读能力。而且信札中的称谓常发生变化,有时又有省略,非对文本有相当的熟悉,不能知道其中的人物。所以这一方法的展示必将取得很好的示范效果。 此著自出版后已经得到徽州学研究界的重视和好评,但书中所保存的大量艺术史的珍贵资料却很少引起有关领域的关注,也少有人对此书艺术史研究的意义予以论述。而要认识这个意义,我们有必要对艺术史关心的问题作一回顾和介绍。 艺术史的研究作为一个现代学科,在中国起步甚晚。近年来,随着中外交流的开展,西方艺术史研究的一些方法开始被介绍到中国。西方艺术史的研究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步从六十、七十年代对形式特征的分析逐渐转向对艺术社会史的关怀。在这一大的风气之下,研究社会机制(social institutions)和艺术的关系、赞助人和艺术创作的关系日益成为学者们所关注的问题。这点在中国艺术史的研究中也有所反映。一九八○年,美国十余位中国艺术史学者在美国堪萨斯城的纳尔逊博物馆聚会,探讨中国艺术中的社会和经济的因素。一九八九年由李铸晋先生、何惠鉴先生、高居翰先生合编的论文集《艺术家和赞助人》(Artists and Patrons)出版。由于台湾地区和西方的联系比较密切,西方艺术史研究中的这一转向,对在台湾的中国艺术史研究有比较明显的影响。不过,近年来中国大陆的艺术史研究也开始反映出一些社会史的趋势。 近年来,中外学者在中国书画的社会史研究方面取得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成果。比如对书画作品的经营、周转、流传方式的讨论,画家的生活和工作状态,绘画在各种场合的应用,买画人或求画人通过何种方式得到绘画,酬谢方式是现款、礼物还是提供服务,绘画的制作过程的研究等。更有学者把“应酬”作为概括中国艺术中一个极有民族特色的文化现象的概念,讨论应酬书画的起源,种类、接受人、社会功能、风格特点等等。 而要进一步推进艺术社会史的研究,首先就要对艺术家的生活环境、艺术品的创作、周转和使用的具体过程、社会功能有比较细致的了解。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我们重新审视现存的历史材料。 研究艺术家和艺术市场的关系,若有润格为据,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清初著名遗民学者、艺术家吕留良就留下了一份极为珍贵的润格,黄苗子先生在其《吕留良卖艺文——清初画家生活鳞爪》(载《艺林一枝》)中有过讨论。但是,清初以前存留下来的润格是极其罕见的。像大收藏家项元汴那样记录自己花了多少钱来购买藏品的例子也极少。 在以往和目前的艺术史研究中,书画作品的题跋一直比较受重视。但是人们似乎并没有特别注意到,题跋因为是题在书画作品上或拖尾和裱边上的,已经是一种被雅化的文本,不及日记和信札等文字材料那样和日常生活中世俗的一面有着更为真切的关联。 近年来,也有学者使用明清出版的《日用类书》中的“书画门”的资料来研究书画的社会史。还有学者利用《书仪》中所收教人写如何索取书画的信,来推测一些艺术品交换的情景。但这种研究方法有一个很明显的缺陷,由于《日用类书》和《书仪》是印刷的文字,它们和实际生活中的状况应该有别。所幸的是,我们至今还是有为数虽然不是很多,但也不算十分稀有的书札原迹存世,而这些信札中有求书画的内容。为什么不用这部分的资料呢?正因为如此,笔记,日记,信札,就更显示出在研究艺术社会史中的重要作用,这些日常文字,有别于谈论艺术的正式文本,冠冕堂皇的修辞要少些,更直接地和艺术家真实的生活状态和思想相联系。 尽管信札对艺术史研究十分重要,但作为一种历史文献,信札的使用却十分困难。这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中国文人的信札通常有月日,但无年份,考订书写时间有一定困难。写信人在称呼收信人时,用字号而非姓名,有时仅用字或号中的一个字,缀之以翁、老之类的尊称,如“玄老道兄”,这对考订人物有一定的困难。写给友人的信札多用行书或草书,对没有这方面训练的人来说,有一定的辨认困难。从这个角度来说,陈智超先生将几百通明人信札作了释文、考释,就极大地方便了使用者。《考释》所及艺术史资料包括书法、绘画、印章、书籍、文房、书画买卖等几个方面,我们试作分述。 先谈书画。从信札大量索要题诗与书画作品来看,在晚明的普通阶层,书画应酬已成为普遍的交往与“表情”(日册○四八濮渐函)方式,求诗索书的请求俯拾即是,有时成一佳章要辗转请托若干人为之题卷。如金册一○四方大治函:“承命题画,草草勉成长篇,聊答尊意。但惭诗、字两拙,尘点佳轴。”代人求书的情况也不少。而书画除了一般的应酬功能之外,亦有以之行雅贿者。月册○七七陈经翰函:“扇墨之类,弟此中尚有一二兵帅欲致意者,所恨携者已尽,欲于足下处移借凑用,还京时当如数奉偿耳。” 一般的诗画都作于册、卷与扇,扇多被称为“握”,故当为明中期开始流行供书写用的折扇,而非团扇,如黄乔柱函:“外奉苏扇四握,为公挥洒之用。更木扇四握,敢烦援笔以为仆橐箧之光,何如。”(月册○三四)除了册、卷、扇之外,轴、幅、挂屏、屏风、围屏等亦为索求者所热衷。尤其是书法,人们对于“大书”似乎更为青睐,与扇头录诗不同的是,以隶书为主的“大书”更容易被视为一件正式的作品。正如谢肇浙所揭示的那样,隶书在题榜等场合有独特的优势,嘉靖吴中书坛,文徵明、文彭等人对此已加属意,而万历时期,隶书更成为书家值得矜夸的技能。方用彬擅长大字隶书,在这批信札中,有许多人向方氏求其隶书,多为匾额与对联大字。可见其时他的隶书在某一社会范围内颇得认可。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可悬挂观览的对联这一新兴样式在其时也得到普遍的爱重。如月册一一五马电函:“扁四联一,敬求大书,茅堂借色多矣。莫以过多见拒。”晚明书法形式上的多元化,或也反映了在识字率普遍提高的情况下,书画参与人口的增加,书画应酬活动更加频繁,上层精英所喜爱的书画艺术已普及到更为广泛的社会阶层,视觉趣味日趋多元。 再说篆刻。方用彬生活的晚明,是中国篆刻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发轫于宋元的文人篆刻开始进入高峰,而徽州更是当时篆刻的重镇。方氏亲友信札中篆刻史的内容也相当丰富。如过去以为元末王冕首以花药石刻印,而明代中期文彭之后,石质印材大量为篆刻家所使用。但从这批信札所反映的材料看,在万历前期,铜、牙、玉可能仍为篆刻的重要材质,土册○一七黄学曾函:“……烦公暇中一成之。或用牙,或用铜,俱随便。”又月册一○九汪徽函:“弟不为人篆玉章已十数年所矣,今复技痒于知己之前耳。”关于材质的使用,许多请他刻印的书信中都直接点明了要用铜章。铜章在当时可能还是经常使用的篆刻材料,我们在郑伟的礼品单中也看到铜章料子(土册○六九)。当然,石质材料也开始引起篆刻家们的注意,如汪浚(睿)以粗石求刻“蓬庐病史”(金册○四六),方用彬亦曾托友人为购求青田石料(水册○一三佘祈函)。 除了方用彬本人是知名篆刻家之外,信札中亦涉及许多当时的印人。如徽派篆刻大家何震、善刻铜印的吴良止、善刻玉印的汪徽、从吾等。我们还注意到人们对于学习刻印的浓厚兴趣。如土册○一二佚名函:“雕虫之艺,已请教于大家,倘更示以矩模,不胜感德。”希望方用彬能给他一些示范。伴随着篆刻的兴盛,印章(包括印蜕)收藏亦成为风气。方用彬本人就收藏铜章,詹景凤听说方氏所得古印章甚富之后,也希望“得一一印示为幸”(金册一百)。此外,汪道昆之弟汪道贯也收藏印蜕,在一封给用彬的信中,他说:“印稿奉上,久不辑理,逸者半矣。”(金册○○四)但刊印篆刻家印章的印谱,即使在印刷业极为发达的徽州地区似亦未肇兴。汪世清先生注意到,在这七百三十一通手札中,有一部分钤有名章或闲章,合计约有一百枚。汇集起来其实就是一册万历间明人印谱。其中有相当多的是徽人的印章,主要应出自徽派篆刻家之手,这对于我们研究明代后期徽州地区的篆刻风尚亦大有助益。 徽州在晚明还是文房用品的主要产地之一。方氏藏信札中所及文房亦颇值得留意。方用彬精于制墨,他与著名墨工方于鲁兄弟亦为同族,且有交往。用彬常以所制精墨送人,杨一洲曾请方氏惠墨一笏,愿以“拙图赠之”(月册○一九)。方用彬经营文房与古玩买卖,墨是其主要自制产品。此一时期,墨工还将墨做成各种佛像,如“(方)于鲁墨有妙品十八尊罗汉,并达摩大士诸墨”(木册○五一田艺蘅函),方用彬亦制有“墨菩萨”(月册○九三长祚函)。 最后要说到此一时期的艺术品交易,这是艺术社会史的重要内容。方用彬与族人在当地共同经营一家典当铺,小试陶朱而“所得墨迹画帖,日益富矣”(月册一○二朱宗吉函)。他搜集的许多古玩字画不少都是别人因急用银钱而押出的。因为对方应急,于价格并不计较,可知典当的物品大多物过其值。火册○三四方大汶函:“今有墨庄山水一幅、杨维桢字一幅,原得重价。维桢系元时名人。雪窗兰一幅,亦古名僧画。欲当银五六两。”墨庄、杨维桢与雪窗三件字画仅当得银五六两。而一方端研,仅“作银六钱或五钱”(金册一四八汪道贯函)。沈周、周臣的两张画也仅质钱三百文(火册○九八汪道会函)。这些资料对我们了解当时书画的市场价格提供了重要参照。 近代苏州书画也大量流入徽州。王世贞曾经谈到嘉靖以后苏州书画的市场化与徽商有莫大关系,所谓“吴人滥觞,而徽人蹈之”。比如祝允明的书法,沈周、周臣、文五峰的绘画。文徵明父子所刻《停云馆帖》,都有信札提到。曾经从学于苏州书家王宠的朱曰藩(朱应登子)、黄姬水(黄省曾子)都曾在南京长期居住,他们的作品更有便利传到徽州,如金册○○五汪道贯等函:“朱江州字,定当以雕盘易之。”又金册○六四吴万春:“兄携来射陂字并姬水字五张,不识其价几何,望赐示音。墨事问有售者,令人回报。”杨一洲也曾提到他将朱射陂字三纸装潢成屏风(月册○二○、○五五),并请朋友们来观赏。另一苏州重要书法家周天球的作品也被徽州人收藏(月册○九七俞策函)。《考释》所收七百三十一通手札为当时方氏三百五十二位亲友所书,堪称一部明人书法集锦册,由于上述的原因,其中有一部分作品明显受到来自王宠、朱曰藩等人的影响。如果进一步研究,我们或许可以在苏州—南京—徽州三地之间的书画风气上,勾勒出一个更为明确的影响地域与影响线路。 以上我们就《考释》一书中所见艺术史的材料分类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并试图揭示其时一般阶层关于书画篆刻的需求与认识,以及书画篆刻在社会应酬中所扮演的角色。限于篇幅,未能详论。即便如此,读者已不难看出,对艺术史的研究来说,这部晚明信札考释集的重要意义。更令人感慨的是,在前辈学者日见凋零、中外学风都变得越来越浮躁的时候,传统学术家法就日益显出其重要性。正因为如此,陈智超先生的著作就不但是研究徽学的重要资料,对艺术史研究来说,也具有同等重要的史料学和方法学上的意义。 (文:白谦慎 薛龙春 出处:读书 2007年1月) 原文链接: http://www.yuedu.org/thread-52334-1-1.html
作者: (法)亚历山大·大仲马(Alexandre Dumas)原著;Jeffrey Wells改编;毛荣贵,向红翻译
出版社:航空工业出版社,2007
简介: 《5000词床头灯英语学习读本:三个火枪手(纯英文版)》是法国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的一部历史小说。它以法国国王路易十三朝代由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黎塞留掌权这一时期的历史事实为背景,描写达特安及其三个火枪手朋友阿多斯、波托斯、阿拉米斯如何忠于国王,与红衣主教进行斗争,从而反映出统治阶级内部勾心斗角的种种情况。达特安是17世纪法国加司科尼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的子弟,他怀着对时任国王火枪队队长并深受国王宠爱的同乡特拉维先生的崇拜,赤手空拳来到巴黎,希望当上一名火枪手。他遇上阿多斯、波托斯和阿拉米斯三个火枪手,四人不打不相识,后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 当时,国王路易十三与红衣主教明争暗斗,国王对达特安等人几次打败主教部下暗自褒奖,主教则怀恨在心。红衣主教早就垂涎王后安娜·奥地利的美貌,但一直未获王后垂青,便心生恨意,挑拨国王与王后的关系。红衣主教伪造王后的书信将王后的旧情人——英国白金汉公爵骗至巴黎,公爵则将计就计终于见了王后,倾诉相思之苦,王后遂以钻坠相赠以表怀念。主教便利用这个机会,向国王屡进谗言,要国王派人组织宫廷舞会,让王后配戴国王送给她的那条钻坠出席舞会。王后眼见舞会日期逼近,愁苦无计,幸得侍女波那瑟太太献计,请达特安帮忙相助。达特安对波那瑟太太一见钟情,便不顾个人安危,满口答应,在三个朋友的全力支持下,四人分头赴英。经过一路曲折离奇的磨难,唯有达特安如期抵达,向白金汉公爵说明原委,及时索回钻坠,解救了王后的燃眉之急,粉碎了红衣主教的阴谋。 于是主教妒火中烧,移恨于情敌白金汉公爵,利用新旧教徒的矛盾引发法英战争,妄图除掉白金汉以解心头之恨。为达此目的,红衣主教暗派心腹密探——艳若桃李、毒如蛇蝎的美妇米拉迪赴英卧底,乘机行刺白金汉。不料,达特安的仆人普朗歇预先赶到英国通知了温特勋爵,米拉迪一踏上英国土地,即被温特勋爵抓获,并将其软禁起来。囚禁中,她诱惑了温特勋爵的心腹看守费尔顿,后者救出米拉迪,并刺死了白金汉。米拉迪在归法途中,巧遇达特安的情人波那瑟太太,便将她毒死。达特安、阿多斯、波托斯、阿拉米斯四位朋友苦苦追踪,会同温特勋爵和一名刽子手,终于抓到企图潜逃的米拉迪,揭开了米拉迪的老底:原来她早年为一贫困修女,不甘青春寂寞,便勾引一个年轻的神父带其私奔。因偷卖教堂圣器作盘缠,神父身陷囹圄,她也被刽子手——神父的胞兄在肩头烙下囚犯印记。后来米拉迪抛弃了年轻的神父,以欺骗手段和当地伯爵结婚,当其秘密被发现后便逃到英国,骗取温特勋爵兄弟之爱成婚。米拉迪罪恶累累,天怒人怨,当即在河畔被杀正法。 红衣主教得知达特安曾屡次破坏他的计划,便命亲信罗什福尔将其捉拿。达特安不卑不亢,坦言相陈,明示原委。主教为他的勇气和机智所感动,动了爱才之念,非但不治罪于他,反而擢升其为火枪队副队长。而阿多斯、波托斯、阿拉米斯三人也各自找到了自己的归属。
作者: 张知本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2018年01月
简介:
《张知本法学文集》一书包括张知本先生所著《法学通论》《社会法律学》《中华民国宪法僭拟》等。其中《法学通论》借鉴日本学者奥田义人和梅谦次郎的学说引介西方法理学,分为法学和法律两个部分,其中法学部分阐述了本体论的内容,法律的部分则囊括了法律与道德、政治、经济和习惯的关系,以及法律本身的构成、分类和适用问题。《社会法律学》开风气之先,引进了法社会学理论,阐明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全面介绍法社会学的历史发展和各学派观点。作为宪法草案起草委员会副委员长,张知本以社会本位为原则,参与起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初稿》以及《中华民国宪法僭拟》的条文设计和法理阐述,为理解"五五宪草"的历史渊源和立法原意提供了思路。
【目录】
法学通论
前言
绪论
*编法学
*章法学之本体
第二章法学之材料
第三章法学之学派
第二编法律
*章法律之定义
第二章法律与国之关系
第三章法律与道德之关系
第四章法律与政治之关系
第五章法律与经济之关系
第六章法律者学乎术乎
第七章法律语之种类
第八章法律之分类
第九章权利义务及法律之关系
第十章法律与习惯之关系
第十一章法律之解释
第十二章关于时期之法律效力
第十三章关于土地法律之效力
社会法律学
自序
*章社会法律学之意义
第二章社会法律学之发生
第三章社会法律学之派别
第四章由社会法律学见地之法律观
第五章社会进化与法律
第六章今日应有之立法
第七章现代法律社会之趋势
中华民国宪法僭拟
法治国律师之地位
国民政府成立后立法之总检讨
五权宪法中的司法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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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朝阳大学先贤文集和法学文库:点校出版、学术研究与数据库建设》项目得到中国人民大学的高度重视,2013年3月获评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度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支持经费60万元,由朝阳校友会、朝阳法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发起并组织完成。本项目致力于点校出版"朝阳大学先贤文集"系列丛书和建设 "朝阳大学法学数据库",让尘封数十年的著述再度与广大学者、特别是中青年读者见面,希望再现朝阳大学当年的学术辉煌,同时表达对先贤业绩的缅怀与纪念,实现"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之使命。
本系列丛书由中国人民大学朝阳法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朝阳大学校友会名誉会长、香港著名实业家、教育家、慈善家吕振万先生及其儿子吕荣义先生创立的"吕氏基金有限公司"资助出版。在此,谨向他们致以由衷的感谢!
香港"吕氏基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非营利慈善机构,宗旨为"扶贫济困、弘扬善举、奉献爱心、回馈社会"。遵照创办人之理念:将参与慈善公益事业作为企业建设发展的重要部分,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不忘对慈善公益事业进行持续的投入,为推动民生改善、构建和谐社会尽绵薄之力。十几年来,吕氏基金在赈灾、扶老、助幼、济困、助学、助医及支持中华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领域不遗余力,参与奉献,其善举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嘉勉和肯定。
吕振万先生历年来捐资港币1.6亿多元,用于国内慈善公益事业和教育事业。先后建造各类学校教学楼170余所,如华侨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教学楼、南星中学一系列科教楼,并协助美化、绿化诸校园环境。还在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华侨大学、泉州培元中学等多所学校设立奖教、奖学及助学金;资助出版《朝阳校友通讯》《朝阳法律评论》,设立厦门大学吕振万书籍出版基金;多次赞助福建省为贫困中、小学校"捐书助学献爱心"活动;捐资扩建福建南安海都医院,援助建设厦门中山医院多功能医疗大楼等。在吕先生故乡,建设了南安水头体育馆、泉州游泳馆以及公园等社会福利配套设施,种种善举,惠泽乡梓,造福社会。在香港地区,吕氏基金全力支持香港中乐团一系列活动,积极资助保良局助养计划、捐建播道会"儿童之家"新大楼及捐建广荫老人院基金与节日礼物,支持香港福建希望工程基金会助建内地六所"希望工程"小学,并多年资助香港福建中学贫困学生"启动工程"。
吕氏基金资助出版"朝阳大学先贤文集"丛书,是认为朝阳大学先贤不仅留下了学术价值极高、具有创造性意义的著述,而且留下了"法治救国""宪政兴国"的崇高理念,出版"朝阳大学先贤文集"可使珍贵学术遗产得到广泛传播,法治精神能够薪火相承,意义深远。
慈善事业是阳光的事业,欣欣向荣,万古长青。吕氏基金是慈善文化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它将继续践行"达则兼济天下"的抱负,一如既往地履行安老助孤、扶贫济困和襄文助教的社会责任,努力促使大爱的阳光洒满天下,造福民众。
我们衷心祝愿吕氏基金声誉日隆、香浸人间。
不仅为了纪念
吕振万序
1912年,民国初年,新兴的民主共和政体代替了已在中华大地上存在了数千年之久的专制制度。汪有龄、江庸、黄群、蹇念益等先贤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情怀,兴学办教,集资创办了以教学和研究法学等为重心的私立大学,以"浚哲文明"为训,力图为中国的民主法治进程奠定更坚实的基础。筚路蓝缕,艰难玉成,经仁人志士数十年努力,终于造就了"无朝(阳)不成(法)院"美誉,在中国法学教育史上写下了灿烂的篇章。在朝阳大学开办百年之际,由朝阳校友发起并主持,收集整理研究出版"朝阳大学先贤文集",我觉得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一)再现朝阳学术辉煌
朝阳大学自创建之日起便注重延聘学有专长、学术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任教,也十分注重编辑出版师生的著述,因此留下了大量教学科研成果。不仅朝阳大学的《法律评论》历经世纪风雨从未间断,至今仍在出版,成为奇观,朝阳大学的讲义也曾成为了中国法科学生争相索取之物,一时洛阳纸贵,大致统计,曾经在朝阳大学任教的学者留下了数百著作与千篇文章,其中大量的都是具有开创意义的著述。但由于这些著述出版较早,印数较少,再加之历经十年兵战内乱,特别是20世纪后半叶朝阳大学被迫中断其近四十年办学历程后,由于意识形态差异而因人废言,大量曾担任司法机关职务与在司法实践一线的朝阳大学学者的著述无法再与读者见面,而只能保存于国家图书馆等极少数图书馆中,不仅一般读者很难一见,就是专门研究者也难以一睹真容,几近湮没。利用纪念朝阳大学开办百年的契机,编辑出版"朝阳大学先贤文集"丛书,也是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再现朝阳大学当年的学术辉煌。
(二)促进当代法学研究
朝阳大学是中国较早的法科大学,而且在变化莫测的混乱时世中勉力支持,为保持自己的独立地位而长期坚持私立办学,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学品位和特色,与具有西方教会办学背景的东吴大学法学院形成了南北鼎立之势,成就了中国法学教育史蔚为大观的"北朝阳南东吴"现象。朝阳的法学研究秉承大陆法系重视法典研析、重视司法实践的传统,形成了与东吴大学秉承的英美法系不同的学术研究风格。不同的学术流派与风格互相砥砺切磋、相互融汇吸收,是法系进步的不二法门,也是推动法治进步的重要途径。迅速整理点教、编辑出版封存数十年的朝阳先贤的著述,让尘封数十年的著述再度与广大学者和读者、特别是中青年学者与读者见面,有利于学术研究传统的继承与创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促进中国法学教育。
(三)继续先贤未竟事业
朝阳大学以法学为主,其经济、政治等科亦名师众多,办学颇有成就,甚至国文、外文等公共通识类课程也尽其所能延聘名师,教师著述丰富,且多系开创性研究。在其存续的数十年中,朝阳大学培养了众多的学生,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和研究领域又多有建树。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历史的发展,当年朝阳大学的学生也将因为其成就而被后人尊为先贤。随着"朝阳大学先贤文集"丛书编辑出版工作的推进,将来还会把他们的著述以及研究朝阳大学和朝阳先贤的著述收录其中。这样就会通过丛书的编辑出版,更多地汇集朝阳大学的师长、学生以及他们的子弟以及研究与关注者,增强朝阳凝聚力,传承朝阳精神。
21世纪已过去十余年,朝阳大学诞生亦已百年,回顾历史,展望未来,中国的法治进程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中国社会也正处于一个转折时期。回到闭锁、专制的时代已不可能,是原地踏步、逡巡不前,还是披荆斩棘、奋力前行,建设一个更加开放、民主的社会?每到紧要关头,人们总是回望过去,从历史中获得前进的动力。在这样一种背景下,编辑出版"朝阳大学先贤文集"丛书,不仅是对先贤业绩的一种缅怀与纪念,更重要的是研究先贤们在已经过去的历史转折时期的所思、所想、所为,从历史中汲取营养与力量,践行"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之使命。
是为序。
吕振万
2013年11月
百年朝阳:历史的纪念与仰望
--"朝阳大学先贤文集"丛书总序
孙国华序
作为中国*早的法科高等学校,朝阳大学与中华民国同岁。创建伊始,即秉承"浚哲文明"校训,弘扬"理实并重"学风,汇聚才智,俊杰辈出,执民国法学教育之牛耳,尤其是司法官考试成绩无出其右,成就"无朝不成院,无朝不开庭""北朝阳,南东吴"的佳话。1912~1949年,朝阳大学弦歌不断,法脉维系,共计培养出6230名法科学生,占同时期法科学生总数40000人的七分之一多,为传播近代法律文化、培养法学人才,做出了重要贡献,堪称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的摇篮。
1949年,北平解放,朝阳大学由人民政府接管,先叫"北平政法学院",8月改称中国政法大学,由*题写校牌,校址仍在海运仓旧址,设一、二、三学员部。其中,一部轮训在职司法干部,陈守一负责;二部为法律专修科,王汝琪负责;三部为法律系本科,冀贡泉负责;各部均设三个学员班。11月,刘少奇代表中央提出以华北大学、华北人民革命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为基础合并成立中国人民大学。1950年3月,一部学员毕业直接分配工作,二部学生611名转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专修科学习,三部316名学生转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期四年制本科生。五十年代以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许多教学骨干和学生均为朝阳学子,全国各地法律院校亦有众多朝阳学子,他们为新中国的法学教育、法学人才培养和新中国的法律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新中国建立后,朝阳大学优秀的风格和传统得到传承与发扬,承载着朝阳精神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不断开拓进取,在新时代推动了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完全可以说,朝阳大学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重要源头,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它见证了民国法政教育由初兴到繁盛再至融入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历程,为中国法律事业的转型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抚今追昔、见贤思齐。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已经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六十余年历程,站在这样的一个历史时点,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进一步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学习中央重要文件精神,纪念朝阳大学诞辰一百周年,我以为未来应该更加重视弘扬法治精神、改善法学教育、构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的法律文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先进的法律文化。法治和文化紧密联系。文化一般可理解为人类在科学、教育、艺术和社会其他精神领域获得成就的总和。法律文化是整个社会文化的一个特殊部分,是一个涵盖法律领域多种现象和因素的综合范畴。高度的法律文化就是实行法治、依法治国的法律文化,即法治文化,它体现了文明时代特别是近现代人类对法和法律的基本态度,是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略的法律文化。具体表现为人人学法、懂法、自觉守法、护法,把依法办事作为一种信仰甚至习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仅有高度的政治觉悟,而且能进行法治思维,会运用法治方式来处理各种矛盾。
第二,从思想渊源上看,有四种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法治文化形成起过较为重要的影响。一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民主革命、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中逐渐形成的法律文化;二是在建国初期全面学习、借鉴原苏联、东欧等国家的法律文化;三是清末民初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的先进人士学习西方法律文化,并在实践中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融合而形成的旧民主主义法律文化;四是改革开放以来获得广泛传播的西方现代、后现代法律文化。多年来,我们更加重视对前两种法律文化的研究和学习,改革开放后又较为重视第四种法律文化,在总体上对于清末民初中国先进分子通过学习德国、日本并结合中国传统文化形成的旧民主主义法律文化重视不够。必须承认清末民初中国的知识分子,多数都怀着忧国忧民、振兴中华、变法图强的良好愿望,不少人甚至为此献出了生命。旧民主主义的道路虽然没有走通,但也为后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积累了经验、教训,提供了可供参考、借鉴的法律文化。正确认识和评价清末民初以朝阳法学先贤为代表的旧民主主义法律文化,理应在政治上"脱敏"、法学上研究、思想上尊重和传承。
第三,未来我们要努力构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法治文化,是以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化为核心,吸收、借鉴本国传统、西方、苏联和俄罗斯等国法律文化中的合理成分融合而成的,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律文化。它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发展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紧密结合,强调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等基本原则;坚持弘扬法治精神,克服重政治、轻法律,重意志、轻文化的倾向,重视对世界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包括中国旧民主主义法律文化的分析、批判、扬弃;坚持贯彻"双百"方针,推动正常的、健康的学术争论,鼓励和培养追求真理,相互切磋,朴实真诚的学风;坚持在法学教育中理论联系实际,中外古今经验相结合,不断完善中国特色法律话语体系和法学教育体制。
第四,朝阳大学先贤文集系列丛书的点校出版是一项前人从未做过的大工程,意义重大。它合乎把人民大学法学院建成世界一流法学院的需要,将显著提升法学研究和法律文化建设水平。传承朝阳法学教育的传统和声誉,展示中西法治文明兼容并蓄新貌,也有助于传承和发展现代法治文明,扩大海峡两岸的法学交流与合作,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套丛书的出版不仅使朝阳老校友多年的梦想终于成真,而且通过团结带动一批中青年学者整理点校先贤文集,对朝阳法律思想和研究成果阐幽发微,以再续弦歌,弘扬民主、法治精神,适应和满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需要。
衷心希望具体承担《朝阳大学先贤文集》点校出版工作的中青年学者继承"凭着这朝气行健以自强,正气长昭日月光"的朝阳传统,不断努力、追求光明、薪火相传,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让法治进入每一位国人的心中,成为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文化的一部分。
孙国华
2013年12月
总例
一、本套丛书是以个人文集形式,有选择地整理曾在朝阳大学任教老师的经典著作,内容以法学为主,但不仅限于法学。每位学者的著述也以某一主题的法学著述为主,相应命名为《某某×学文集》或者直接命名为《某某法学文集》,不作任何有损原意的改动,仅为适应现今作者的阅读习惯,作适当技术性加工和形式方面的调整。
二、文集所选著述的版本,主要从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国家图书馆所藏各版本中择优选择,如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国家图书馆无藏或所藏版本有装订缺漏及页码残缺等情况时,则递选京、沪、汉等地重要图书馆收藏的版本加以弥补。每部文集的编辑尽可能地收集该著者的全部著述与出版情况,比较分析后选定文集主题并附加编校说明或点校者前言。著述包括作者的著作、译作、论文、讲义、序文等法学相关著述。
三、原书竖排版者,一律改为横排。原文"如左""如右"之类用语,相应改为"如下""如上"等。原文中用来补充说明的小字,恢复成与正文字体同,并加中括号区别。作为谦称的"不佞"等词的小字,仅恢复成与正文字体同。
四、原书繁体字、异体字,一律改为简体字、正体字,参照《新华字典》与《现代汉语词典》。个别若作改动会有损愿意者,则予以保留,另加注说明。原著中表避讳、恭敬等的字体缩小及空格、空行等均按当今阅读编排习惯进行处理。原文中的双行小字夹注一律改为文中括号加注。
五、原书无标点符号或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者,一律代之以现在规范通行之标点符号。原著中缺漏或无法辨识之字,则以"□"标记之。原著行文中所用中文数字,一般不改为阿拉伯数字。但为编排方便,图表中的中文数字及数量单位加以适当变更。
六、原书无段落划分者,点校、勘校时作适当之段落划分。原著确有重复、遗漏等错误者,则据前后行文等加以相应改正;原著中的段落接排与个别过长段落,亦以不影响原著内容表达为原则略加修改;若干原著中的置于页眉等处的段落标题与标号、页码等,重新编排时亦加以适当处理。以上变动,均于首次处理时标注,在页下加以说明。
七、原书所用专有名称、专门术语今日有更通用统一提法者,酌加改动并注明。个别特别重要的著译,酌于书后附上新编之名词索引。原书所用国内外地名、人名等,如与当今通说不同以及随着时间推移有变化,则改今说,但首次出现时,以页下注方式注明。部分指向不明、原著又未提供英文的人名、地名、国名等专有名词,则保留之,供读者查证。
八、为保留原书原貌,对原书所引用之事实、数字、书目、名称及其他材料确有错误者,在原文中不作改动,可加注说明。为便于读者理解,编纂者可能会对原著所涉及的若干重要人物、事件等,以页下注方式加以注释。所有原著注释均保留,并标明"原著注"。所有编者注,亦加以说明,以与原著注释相区别。
九、本丛书所选编之著述,均依相应出版规范与编辑惯例处理。
"朝阳大学先贤文集"丛书编委会
冯玉军谨识
2014年 6月
点校者序
张知本(1881-1976),号怀九,湖北江陵人,是民国著名民主革命家、政治家、法学家、教育家。作为民国首任司法部长,先生素有"法学泰斗"之称,与王宠惠、董康、江庸并列为民国"四大法学家",曾任同盟会湖北支部评议长、鄂都督府司法部长、国会议员、湖北省主席、行政法院院长、司法行政部长等职,主持上海法政大学和朝阳法学院,参与创办武汉大学。
张知本出生于江陵县,可谓人杰地灵。江陵县水路交通十分发达,连通长江、汉江与长湖、三湖、白鹭湖、洪湖,生意兴旺,人才辈出。明代张居正即湖北江陵人,史称张江陵。张知本的至交杨玉清说,虽然张知本不是张江陵的后代,"而其宅心处事,确有与张江陵近似的地方"。而近代江陵*为著名的是"辛亥三杰":张知本、胡鄂公、钱纳水。之后又出现了黄杰、谭友林、贺彪、宁道贵、徐植焕等革命志士。
张知本十三岁参加清末科举,考中秀才。其时正值张之洞推行新式教育,在武昌都司湖畔的两湖书院实行现代分科教育。张知本在十五岁时考入两湖书院,十七岁拔优贡(朝考二等),1900年官费留学日本,在宏文书院学习日语,后转入法政大学修习法学,翻译出版了日本学者松冈义正的《民事证据法》,此后作为法学家成为近代法制发展的重要推动者。1905年结识孙文,成为*批中国同盟会会员。
武昌首义后,湖北军政府成立,张知本积极参加革命,被推为鄂军都督府司法部长。1911年,年仅30岁的张知本出任民国*任司法总长,这一年,30岁的王宠惠出任民国*任外交总长,34岁的江庸随唐绍仪参加南北议和。
袁世凯篡权后,张与之不睦,1912年回湖北任江汉大学校长,1913年当选民国*届国会参议院议员。"二次革命"讨袁护法运动失败,袁世凯解散国会,张知本执教武昌私立中华大学。护法军兴起,张知本参加"非常国会",出任湖南津市护法军总司令部秘书长。
1922年,湖北督军兼省长肖耀南改湖北的几所专科学校为大学,延国民党内资历深者到湖北出任校长。如石瑛任武昌大学的校长;郭泰祺出任商科大学的校长;张知本担任湖北法科大学校长。当时湖北曾流行着这种看法:湖北的能人,文的是张知本,武的是孔庚。
1924年,国民党改组,张知本作为湖北代表参加国民党*次代表大会,孙中山先生亲自提名张知本为*届中央候补委员,后出任大本营参议,负责国民党汉口执行部工作,主管湖南、湖北、陕西三省党务。
1928年元月,张知本就任湖北省政府主席,蒋桂战争之后,再度被开除出党。1928年3月,张知本开始组织筹建武汉大学。抗战期间,张知本受蒋介石监视,在朝阳大学潜心钻研法学,翻译出版《宪法论》《社会法律学》《宪政要论》,并跻身民国四大法学家之一。1932年担任民众训练委员会主任,因与蒋介石主张不和,愤然辞职。
抗战胜利后,张知本曾任苏浙皖"接受大员",并先后当选"制宪"国大代表、"行宪"国大代表。1948年,蒋介石下野,李宗仁代总统邀张知本出任民国司法行政部长,国际海牙法院评选的世界*杰出的50名法学家之一的杨兆龙任*法院检察署检察长。之后张知本在我国台湾地区担任过"总统府"国策顾问、"总统府"资政、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国民大会"宪政研讨委员会常委,并作为法学家,担任中国宪法学会及刑法学会理事会。1976年8月张知本病逝于台北,享年96岁。
张知本先在国民党的政治地位当与居正、林森等比肩,是"激进的民主革命者、非主流的民国政治家、成功的教育家和法学家"。台湾"中央研究院"曾出版《张知本先生访问记录》口述历史。
在《辛亥革命及国民党分裂》一书中,张知本忆起在两湖书院读书时张之洞尊师重道的传统,"每届开学之期,张之洞均会率文武百官莅校","至校门下轿步行,先至至圣先师孔子神位,率监督以下及学生,行三跪九叩礼;续至正学堂,率领百官立于东阶,监督率分教立于西阶",或许正因为这样的经历,张知本一生都很重视和关注教育事业。在宦海沉浮之间,张知本先后出任广济中学堂堂长、武昌公立法政学堂监督、荆州府学堂堂长、湖北法科大学校长、上海法政大学校长、北平朝阳学院(有"北朝阳南东吴"之称的朝阳大学)院长等,为中国近代教育,尤其是法学教育做出了重要贡献。
张知本曾于1912年担任江汉大学校长,袁世凯解散国会后执教中华大学,1923年执教上海法政大学,1924年任湖北法科大学校长,1927年筹建武汉大学,1933年在重庆任朝阳学院院长,1936年任北平朝阳学院院长,因聘用邓初民、马哲民、黄松龄等进步人士任教而被迫辞职。
在法学教育方面,1931年,张知本出版了《社会法律学》一书,引进法社会学的理论,阐明法律与社会互动关系,对法社会学的历史发展和派别观点作了全面详尽的介绍,开风气之先。社会本位的观点,也充分体现于张知本的其他著作和文章的分析之中。
张知本在法学研究领域建树颇多,尤其是宪法与行政法方面。国民党《中央日报》总主笔陶希圣曾评价道,"张知本先生于我国宪政之贡献,如富兰克林之于美国宪政"。其著有《法学通论》《宪法论》《社会法律学》《破产法论》《宪政要论》《宪法僭拟》《辛亥革命论》等,译著有《民事证据论》《土地公有论》等。
1911年,张知本出任司法总长,重建司法机构,筹建江夏临时裁判所,临时上诉裁判所(后改组为江夏地方审判厅、湖北高等审检厅),推行新法制,主持制定《江夏临时裁判所暂行条例》《临时上诉裁判所暂行条例》,并与宋教仁等起草了《鄂州临时约法》。初到行政法院时,张知本很想有所作为,在办公地点,张知本亲书"维持秩序,整肃纲纪"于辕门左右,又书"不侮鳏寡,不畏强御;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一联于大堂。张知本试图解决的问题,一是缩短行政诉讼审级,以解决提起行政诉讼须经诉愿、再诉愿,事实上行政法院的审判的三审制,达不到"民告官"行政救济的效果;二是在各省或大区设立行政法院的分院,以方便民众诉讼,普及行政诉讼的知识,就地审判快速结案。但是这样的想法由于当时的政治形势没能实现。在人员方面,任命毕业于东京法政大学的彭汉遗为副部长、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的石志泉为民事司司长、毕业于湖北官立法政学堂的韩玉辰为刑事司司长,此外监狱司司长王巽伯、总务司司长李稼生、参事宁柏青等都是杰出的法律人才。
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受国内外局势影响,决定结束训政,成立宪法草案起草委员会,开始实施宪政,由孙科任委员长,吴经熊和张知本任副委员长,起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初稿》,即"五五宪草",经立法院三次三读通过。在草案当中,为反对军人干预政治,写有"现役军人不能当选总统"一条,何应钦、白崇禧反对称:"这样规定,就会使中国恢复到好儿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的局面。"但张知本不认为这个条款是针对某个人,并解释道:"不能割裂开单看一条,要就整个条文看。另外,不是有一条规定:人人有服兵役的义务吗?"虽然*终条文还是被删掉了,且张知本不满辞职,但这种努力令人敬佩。
张知本敢于直言,曾批评蒋介石"治理国家,是外行。如果是内行,一把钥匙,很容易就把门打开了。因为是外行,左一斧头,右一斧头,费了很大的气力,而门仍未打开",汪精卫"聪明有余,稳重不足",李宗仁"政治修养不够",程潜"颇讲权谋数术",陈立夫"常有不当之举措",阎锡山"空喊口号",张治中"搞蒋介石个人崇拜"。
1948年,张知本应李宗仁代总统之邀任民国司法行政部长,李宗仁赞赏张知本的工作:"张知本到职后,励精图治,常微服出巡,探听民隐,侦察县吏。"张知本对于法治事业的贡献,不仅在于对法学理论的发展上,更体现于建设法治的实践当中。他曾提出军政、训政、宪政的建国三时期都不能离开法治精神。离开法律,不能谈政治。法律不是政治的工具,而是政治的灵魂。
蒋正阳
2017年秋于波士顿
点校说明
本书《张知本法学文集》是朝阳大学学者张知本的著作。原作出版于民国。本着忠实于原著的要求,尽量少改动。必要的改动说明如下:
1.为了方便读者阅读和理解,略微调整编排格式。
标题的顺序是:编、章、节。
要点的顺序是:*、一、甲、(一)/(甲)、(A)、1、(1)、(a)。
2.原文中出现人名和术语,改为目前通用的译法,并在脚注中保留原文以作参考。如"沙比尼"改为"萨维尼","卡查母"改为"边沁","伯昆"改为"培根","斯托伊苦"改为"斯多葛","罗甸语"改为"拉丁语"等。
3.原文中出现的"发见"同"发现","稍々"同"稍稍","豫见"同"预见","中裁"同"仲裁","途穹"同"途穷"。
4.原著为竖排格式,故而其板式上所称的"左""右",改称横排本的"上""下"。
5.篇目选取上以民国出版后尚未重新出版者为主,内容选择上以与法律密切相关者为要,包括《法学通论》《社会法律学》《中华民国宪法僭拟》《法治国律师之地位》《国民政府成立后立法之总检讨》《五权宪法中的司法建设问题》。
6.时移事迁,本书作者在民国时期发表的文章不一定符合当下我们所认可的学术观点,为了研究参考,我们予以保留,敬请读者明鉴。
蒋正阳
2017年8月20日
英文共同题名:History of art and history of ideas
作者: 范景中,曹意强主编
出版社: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简介:《美术史与观念史(5-6)(共2册)》的主题包括:东西方的衔环狮脸;跋库尔兹《东西方的衔环狮脸》;遗迹、纪念碑和废墟:当东方面对西方;中国和西方有关诗画转换的观点;从黄宾虹花鸟画之源流析其临摹观念;古画中的新价值:文人艺术和中国画学研究会;郭若虚的家世、生平和交游:对陆心源与索佩尔相关研究的再检讨;收藏与鉴赏;《格古要论》版本及其研究;冒襄及其艺术交往与收藏;王宠的人生经历和书法风格解析;日本园城寺《五部心观》等。《美术史与观念史》一书汇集中外美术史和观念史研究领域的学术成果,作者通过不同的研究视角在这一学术领域内进行了深刻细致的探讨,研究主题鲜明,角度不一。
作者: 焦艳鹏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
简介: 焦艳鹏编著的《刑法生态法益论》讲述了:光阴荏苒,岁月流金,薪火相传,法学永继。自1915年9月东吴大学法学院创办以来,时光近一世纪,然东吴之辉煌、法学之昌盛,至今仍为世人津津乐道;东吴大学法学院于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教育史上之地位,亦可谓震古铄今,叹为观止。国内近现代法学大师中,王宠惠、吴经熊、盛振为、丘汉平、董康、王伯琦、孙晓楼、杨兆龙、李浩培、倪征噢、潘汉典等诸位先生,或执教于东吴以哺育莘莘学子,或出身子东吴而终成法学名宿。人人握灵蛇之珠,家家抱荆山之玉。合璧中西,形成“比较法”之特色;戮力同心,铸就“南东吴”之美誉。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系承继东吴大学法学院而来。前辈业绩,自然荫庇今人,但全院师生,在以先贤为荣之余,更感使命重大,无一日或敢懈怠。自1982年恢复法学教育以来,励精图治,锐意进取,在教学、科研上取得了一系列优异成绩,业已成为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学院拥有齐全的法学教育体系,优质的法学师资队伍,丰厚的法学研究成果,一流的法学教育设施,法学专业、法学学科被评为江苏省品牌专业和一级重点学科,并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 “东吴法学文丛”是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着力打造的具有学术品味和学术特色的大型学术丛书。“文丛”分“东吴法学先贤文丛”、“东吴法学教育史料”、“理论法学文丛”、“公法文丛”、“私法文丛”、“社会法文丛”等系列,并根据相关专题拟定其他文丛系列。 《刑法生态法益论》是一部生态刑法研究的拓荒与创新之作,一部环境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创新之作。
作者: 许仲琳原著;李巧,戴芬芬改编;史俊工作室,徐飞工作室绘画
出版社: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2007
简介: 专家推荐,彩图注音。影响孩子一生的中国十大名著。 孩子成长的必读书!中国少年儿童阅读文库。穿越奇幻的神魔之地,阅读经典的历史故事。 商纣王宠爱狐狸精所化的妲己,杀死元配姜皇后,还重用奸臣费仲、尤浑,用炮烙酷刑残害大臣,朝政日非。纣王怕天下人反对,便将四大诸侯召入朝歌,杀死东伯侯和南伯侯,将西伯侯囚禁在羑里。元始天尊见商朝气数已尽,使命姜子牙下山助周灭商。文王回国后,姜子牙被封为丞相。文王死后,武王尊姜子牙为亚父,出师伐商。姜子牙率领西岐大军,在哪吒、杨戬、雷震子和许多得道高人的帮助下,先后战败了张桂芳、魔家四将、闻太师、邓九公等人的军队,破去了助纣为虐的截教门人摆下的十绝阵、诛仙阵等多个恶阵。最后,姜子牙终于率军攻进了朝歌,斩了妲己,纣王则自焚而死。姜子牙完成了兴周灭商大业,登台封神。武王分封列国,开创了周家八百年基业。
Foreign law and comparative law
作者: 何勤华主编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2006
简介: 法律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其内涵中体现调控人类法律关系之规律性的要素,具有对各国、各民族、各地区均显引导、规范作用的普适性。因此,法律在世界范围内的移植,是一个古今中外都存在的历史现象,也是世界法律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只要有法律的移植,就必然会产生一个如何面对“外国法”的问题,也必然会出现“比较法”的思维与实践活动。 中国曾是一个千年帝国,在其最为辉煌(如隋、唐之际)之时,只有自己的法律为他国所模仿、所借鉴、所移植,而很少从外国汲取法律知识。至近代,中国逐渐落伍,在西方列强的侵略、压迫和掠夺之下,成为一个积贫积弱的穷国。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中国开始了向先进的西方学习的历程,“外国法”和“比较法”便进人了中国人的视野。 在中国近代史上,最早对“外国法”和“比较法”进行介绍和研究的,是以丁韪良、林乐知、李提摩太等为代表的一批西方传教士,随后是林则徐、魏源、王韬等一批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再后是梁启超、沈家本、伍廷芳等一批变法修律人士,最后是王宠惠、王世杰、吴经熊等一个法尝家群体。他们通过创办法学杂志,发表法学论文,翻译出版外国法典阳法学著作,开设外国法与比较法的课程,以及著书立说,让中国人逐步了解、掌握外国法与比较法的知识,从而为中外法学界的沟通和交流是供了一个平台。 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后,我们在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方面曾经历了许多挫折,比如50年代向苏联法学的一边倒、60年代对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的整体否定等等。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终于从“左”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开始对外国法与比较法全方位的研究活动,从而促进了中国立法的发达,加快了法治国建设的进程。 在上述历史背景之下,我们编辑出版了这本《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试图在当前研究外国法与比较法的运动中作出一点贡献,为有兴趣于此领域的读者提供一个发表成果的园地和交流的平台。本书作为连续出版物,每年出版一卷,除发表一些资深的专业研究人员的成果之外,更加欢迎法律界的广大年轻人踊跃投稿。 《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第1卷)》的出版,得到了商务印书馆领导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资金的赞助,责任编辑王兰萍同志付出了诸多精力。对此,均表示我们一片诚挚的谢意。 由于在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领域,相关的研究成果还比较少,以及我们对编辑出版这种专业系列丛书经验不足,加上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的内容博大精深,本书肯定会存在一些不足,鉴此恳请读者诸君谅解,并提出批评,以便改进,使本书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准。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8
简介:本书是民国时期一代法学大家王宠惠先生的作品集。该文集按照文章内容,把王宠惠先生的法学著述分为如下几类分别编排:宪法与宪政部分;民法部分;国际法部分;刑法部分,司法部分。附录内容有:外交部分;军政文教部分。每部分内容按发表先后排列。主要文章在每篇文末均加以“编者说明”,以便读者阅读参考。一些篇幅简短、性质相似的著述,一般合并介绍,或不作说明。
作者: 吴相湘著
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
简介: 《民国人物列传》是著名历史学家吴相湘(1912-2007)先生所撰民国时 期著名人物传略汇辑。吴相湘的研究一向以注重史料著称,上世纪60年代 初曾因编纂民国史料惹怒当局,被国民党开除党籍。他主编的一系列史料 丛书,如《中国现代史料丛书》、《中国现代史丛刊》、《中国史学丛书 》、《民国史料丛刊》、《乡村建设史料汇编》等,为史学界提供了丰富 而有价值的史料长编。这部《民国人物列传》同样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是在其《民国百人传》的基础上,加以新史料、新事实,修订补充而成。 本书传主包括了章太炎、胡汉民、伍廷芳、廖仲恺、孔祥熙、梁士诒、王 宠惠、詹天佑、齐白石、吴佩孚、张作霖、曹汝霖等民国时期政治、法律 、外交、文化、艺术、科技等各方面著名人物,开民国史研究中人物研究 的先河,是中国史学界研究民国史及民国人物的必备参考书。
英文共同题名:History of art and history of ideas
作者: 范景中,曹意强,刘赦主编
出版社: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简介: 本套书汇集中外美术史和观念史研究领域的学术成果,作者通过不同的研究视角在这一学术领域内进行了深刻细致的探讨,研究主题鲜明,角度不一。本书的主题包括:东西方的衔环狮脸;跋库尔兹《东西方的衔环狮脸》;遗迹、纪念碑和废墟:当东方面对西方;中国和西方有关诗画转换的观点;从黄宾虹花鸟画之源流析其临摹观念;古画中的新价值:文人艺术和中国画学研究会;郭若虚的家世、生平和交游:对陆心源与索佩尔相关研究的再检讨;收藏与鉴赏;《格古要论》版本及其研究;冒襄及其艺术交往与收藏;王宠的人生经历和书法风格解析;日本园城寺《五部心观》等。
作者: 卫幽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2015-8-1
简介:永宁侯顾家的三小姐顾明萱,无疑深受上天宠爱:父亲于朝中颇有清誉,兄长乃军中后起之秀,其姐贵为帝王宠妃,顾明萱自己更是名门闺秀中的翘楚,且与未婚夫两情相悦。但成亲当日,变故陡生:未婚夫奉皇命逮捕未来岳父下狱,姐姐被废迁居冷宫,母亲不堪打击病倒在床。而这只是开始……仅仅几日,顾明萱父母姐姐俱亡,兄长发配边疆,当初心心相印的恋人已悔婚另聘高官之女。世情恶,人情薄,靠着祖母的些许疼爱信任,顾明萱小心翼翼地生活着。可惨死的父母与姐姐,真的沉冤莫白?发配边疆的兄长,真再无出头之日?而她未来的夫君,难道只能是暴虐成性的鳏父,或病弱将死的纨绔?前路坎坷,风雨欲来,但顾明萱相信,只要一步步走下去,自己所求的岁月静好一世顺遂,绝非水月镜花。
作者: (明)许仲琳著
出版社:长江出版社,2006
简介: 《封神演义》以商周易代为历史背景,通过神话色彩的生动描写展现 了商周斗争的历程。商纣王身为国君好色无耻,在女娲庙题下亵渎女娲娘 娘之诗。女娲回宫见之大怒,招来轩辕坟中三妖,让其灭商。苏护之女妲 己在被逼招入宫的途中被三妖之一的九尾狐狸精附体。人宫后纣王宠幸妲 己,妲己亦助长纣王淫乐之性。于是纣王设立酒池肉林,断颈剖腹,挖心 醢尸,一连串恶行让正直朝臣及人民见到了暴君残忍不仁的狰狞面目。商 纣王无道,仁慈爱民的文王与贤相姜子牙遂起兵反抗。大将黄飞虎等人被 纣王逼人这支灭商队伍。这支队伍日益壮大,深得民心。文王死后,武王 继承父志,并在姜子牙的辅佐下顺应天意民心而讨伐纣王。天上的神仙也 分成两派,支持武王的为阐教,支持纣王的为截教。经过千难万苦的各种 斗争,如凡人的刀枪肉搏之战,神魔各显神通的斗法等,最终武王攻下商 朝首都朝歌,纣王自焚于摘星楼,轩辕妖被除。武王建周,设封神台。姜 子牙将双方战死的重要人物一一封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