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Legal Aspects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作者: 吴玉章主编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简介:本书是“中国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课题的一个研究成果。
大约2年之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夏勇教授与荷兰王国驻华大使贺飞列先生签订了合作研究“中国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的协议。从那之后,先是在法学研究所内,后又逐渐扩大到法学研究所外,志趣相同的学人就开始组织起来,在深入思考公民结社权利的同时,也在全国若干城市和乡村开始了广泛的社会调查活动。我们不仅思考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结社的存在和相关管理模式、目前的管理模式、国际相关经验和发展趋势等方面,我们还提出了自己针对目前我国结社自由现状的改革意见。通过对我国社会团体法律问题的研究,我们希望能够借此而更深入地了解人权,而且呼吁尽早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局面。虽然,最初设立本课题的愿望,即直接促进我国社团法等法律的出台,看来还没有完全达到。但是,我们不仅起草了学者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组织促进法》,而且,还以自己的研究结论为未来的立法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和参考模式。
由于《中国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课题组诸位同仁的努力,《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一书终于出版了。作为编者,我还是有“临深履薄”的感觉。一方面,本书的任何缺陷,本人难辞其咎;另一方面,社会各界会如何评价它,我心里也实在没有把握。当然,对于结社现象而言,它的存在恐怕与本书的出版不会有什么必然联系,但是,结社现象的发展规律,它的法律环境如何完善,却与人们的认识有某种必然的联系。可以说,认识得越深刻,讲出的道理越明白,社会团体发展的环境就会越好。我们希望自己的研究能够有效地改善我国结社自由的法律环境。另外,为了完成好在国内若干省市的城市和乡村的社会调查,课题组成员还设计和发放了问卷调查表。在调查和访谈中获得的大量数据,将在经过专业统计的分析后,适时向学界和社会公布。
在结束研究课题的时候,我们首先感谢法学研究所的夏勇所长,感谢荷兰王国驻华大使贺飞列先生(Dr.Philip de Heer)。他们的创意,他们的关注和亲自光临国际研讨会,以及他们对于延长合作项目的大力支持,对于课题顺利发展都是特别重要的。同时,我们也感谢荷兰王国驻华使馆的商务参赞保尔先生,感谢使馆的会计施奈德先生,特别感谢荷兰使馆的一等秘书皮尔尼女士(Mrs.Christine Pirenne),她的及时帮助对于研究课题的顺利展开非常重要。还有荷兰驻华大使馆后来的一等秘书伯格先生、使馆的翻译田宏小姐,也为中荷双方的沟通做出了贡献。本书的完成也得到了荷兰乌特勒支大学人权研究所李玉文博士的支持,她在提供重要观念、国外研究文献和组织外国专家来北京出席国际会议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然,我们也感谢那些经李玉文博士联系,并来北京出席“中国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的外国专家们。他们是荷兰海牙上诉法院的斯迪勒法官(Mr.A.L.G.A.Stille)、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教授普奥(Prof.Tymen J.van der Ploeg)、荷兰社会与文化计划办公室的教授戴克(Prof.Paul Dekker)、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教授费里斯(Prof.Richard Fries)、全法基金会主席沙宏先生(Mr.Francis Charhon)和德国马塞纳塔研究所主任斯塔舒维茨先生(Mr.Rupert Graf Strachwitz)。
同时,我们也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陈金罗老司长,以及我们访问和深入交谈过的各位民政部门的领导,他们对于我们完成研究课题和完成调查方面都提供了重要的帮助。感谢国务院法制办的朱卫国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的江谟辉处长,感谢北京市人大的负责同志,他们派出工作人员参加了课题组召开的座谈会。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副院长王名教授和他领导的研究小组、北京大学的袁瑞军教授和诸位研究人员,中国政法大学的王灿发教授、王建芹老师都以不同方式参与了本课题的工作。我们借此机会向他们表示感谢!国内一些社会团体,例如中国民间组织促进会的黄浩明副会长、NPO信息中心的商玉生主任、“自然之友”杨东平先生、张继莲女士、北京“慧灵”的孟维娜女士、工合国际的柯马凯先生、郭丽娜女士、乐施会的王云仙女士、天津挽救“自闭症”儿童协会、四JII若尔盖地区“治水志愿者协会”的饶永先生、吉林通榆“沙地治理区”的万平先生、北京顺义“大芦荡义务管理处”的张伟先生等,都曾经程度不同地参与过我们的研究和调查,他们的参与对我们完成课题帮助很大。
法学研究所的老所长王家福教授、刘海年教授大力支持这一研究课题。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陈 教授、副所长陈泽宪教授都以不同的方式帮助我们顺利完成本课题的研究。我们也非常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外事局的李薇副局长和陈黎副处长。法学研究所科研处副处长蒋小红博士作为项目的外事负责人,对于中荷双方的沟通和合作贡献巨大。本书的英文部分由法学研究所的副译审毕小青先生负责,相信他的翻译会帮助英语读者更好地了解本书所讨论的内容。在法学研究所内,2年来先后参加本课题研究的人员多达10多位,他们的诚实、独立思考和勤奋应该得到高度评价。本书的出版得到了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冯军教授的大力帮助。
另外,本书的出版得到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的宋月华主任等的帮助,我们也表示深深的谢意。